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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泸州市获国务院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通报

2018-05-0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8〕28号),我省泸州市作为全国10个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地区之一,获国务院通报激励,2018—2019年享受企业债券申报“直通车”政策,即从2018年起两年内,泸州市区域内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今年初,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对全国各省(区、市)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债券发行以及信用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我省作为排名前10的省份之一,可推荐一个地级市(州)作为申报国务院通报激励地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标准,经综合评价并征求省政府督查室意见后,推荐申报泸州市作为我省企业债券“直通车”激励地区。


泸州市获得激励通报,是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促进社会投资、企业债券发行等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债券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省企业债券发行培训指导、转报和监管等工作,促进全省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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