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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证据讨薪难?汕头龙湖法院三天帮他要回被拖半年血汗钱

龙湖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0-14

张某年过六旬,从家乡河南来到汕头,从事建筑物泥工工作。2020年6、7月期间,张某受张某全雇佣,多次到汕头市龙湖区某娱乐部、珠池街道新安街、新溪五香村等工地修建污水井、修补步行道及房屋砌墙等施工工作。


后因劳务费结算和给付纠纷,张某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张某全未按口头约定支付劳务费,因张某未能提供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及欠薪等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因缺乏处理依据而无法协助解决纠纷,张某感到无奈和激愤。



2020年10月下旬,张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龙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龙湖法院立案庭将该案及时移送到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调解员了解到本案因缺乏书面基本证据致张某长期寻求解决无果、情绪偏激等状况,为防止矛盾激化,秉持急案先办的原则,及时组织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双方对结欠劳务费问题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龙湖法院调解员讲究策略,抓住争议焦点问题,要求当事人陈述和各自举证,借助双方当事人手机微信记录及短信等视听资料,去伪存真,进行综合判断,引导双方当事人自觉尊重客观事实,在此基础上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让互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抵除张某全已预付张某的7080元后,张某全再付还张某9000元。


这宗因缺乏书面证据、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的民事纠纷,法院诉前调解员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耐心细致疏导,引导双方尊重事实,平心静气协商,妥善解决矛盾,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3天的时间。对法院调解员热心为民排忧解难,关心百姓疾苦的作风和情怀,张某连声称赞和表示感谢。


END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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