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丨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及各区奖补汇总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结束,2022年的申报准备好了吗?其中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品收入等资料是企业需要提前规整的;如何选择技术领域、撰写研发重点、提升评定分数等是企业需要提前思考的。
小编梳理了佛山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及各地区的奖励政策,供大家参考,同时也欢迎各企业留言科创力小编,了解高新申报的各项事宜,科创力将助力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统筹规划避免风险。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佛山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上年度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2、对企业所申请评定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申请评定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评定或经市场检验,并且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申请评定的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申请评定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扶持方式
01
佛山市
扶持标准:
政策依据:
《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佛府〔2019〕1号)
(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02
禅城区
扶持标准:
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修订)
《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扶持办法》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03
顺德区
扶持标准:
政策依据: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顺府办发〔2020〕14 号)
(本行动方案自2020年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大良街道:
政策依据
《大良街道办事处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顺良街处发 〔2019〕22 号)及其配套的《大良街道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顺良街处办发〔2019〕33 号)
有效期:3年
容桂街道:
政策依据
《容桂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及《容桂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1年)》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有效期:3年
龙江镇:
政策依据
《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意见(2021年修订)》
有效期:自发布之日(2021年4月9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2年。
伦教街道:
政策依据
《伦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顺伦街道发〔2019〕8 号)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陈村镇:
政策依据
《陈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村镇深化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陈府发〔2019〕5号)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北滘镇:
政策依据
《北滘镇加快高新 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北府发〔2020〕4 号)
有效期: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项目申报完成后终止
杏坛镇:
政策依据
《〈杏坛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基金实施办法〉部分修订意见》杏党政办发〔2020〕40号
有效期:3年
乐从镇:
政策依据
《乐从镇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办法》(乐府发〔2020〕10 号)
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均安镇: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政策依据
《均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均安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均党政办发〔2020〕18 号)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03
南海区
扶持标准:
政策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
有效期: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桂城街道:
(一)第一类:鼓励企业规范化、创新化
本办法实施期间,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高企证书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除外),给予3万元补助:
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并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比例不低于3%。
2.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并出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二)第二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
(三)第三类: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奖励
政策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桂街〔2020〕99号)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里水镇:
政策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修订)》(里府〔2019〕66号)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由于高企认定需要时间较长,经常出现跨年度发文现象,2021年度申请新认定(重新认定、复审)的企业,2022年发文都可以享受本政策。
西樵镇:
第一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
第二类:对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
对成功认定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补助。
第三类: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扶持奖励
对纳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
第四类: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扶持奖励
对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
政策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樵府〔2020〕22号)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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