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披露美国337调查结果
编辑 | 蒲蒲
历时两年,“果链龙头”立讯精密所涉美国337调查案终告结束。
日前,立讯精密发布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告。公告称,2022年9月9日,其获悉的ITC最终裁决结果表明,ITC确认初步裁决意见并终止调查,即立讯精密仅少数上一代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落入其中一件安费诺集团主张的部分专利权保护范围,该上一代产品先前已经不再出口美国,当前产品均已由现行版本方案取代;另外两件美国专利所涉及的其他指控产品,ITC确认立讯精密不构成侵权或安费诺集团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无效。“公司提出的现行设计/方案均已由ITC再次认定未对该三件专利构成任何权利侵犯。”立讯精密在公告中表示,至此,公司涉及本次337调查事项已全部终结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终裁与初裁结果一致今年3月12日,立讯精密进一步披露上述337调查案进展,称其获悉ITC行政法官初步裁决结果,表明公司仅部分HSIO上一代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落入其中一件安费诺集团主张的部分专利权保护范围;另外两件美国专利所涉及的其他指控产品,ITC确认公司不构成侵权或安费诺集团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无效。公司提出的新设计方案均已由ITC认定未对该三件专利构成任何权利侵犯。
对于此次337调查案结果对公司影响,立讯精密当时表示,本次337调查为海关行政审查程序(或称准司法程序),不涉及任何专利损害赔偿问题,上述ITC初步裁决归属于其中一件专利部分权利保护范围内的公司部分HSIO上一代产品,直接出口至美国的销售额低,且该部分HSIO上一代产品已由新设计方案取代。新设计方案/当前设计方案均已确认未对该三件专利构成任何权利侵犯,同时,此新设计方案/当前设计方案及相关产品已陆续通过客户验证程序。
“在公司现有应诉成效基础上,即便本次337初步裁决结果后续得到ITC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支持,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立讯精密称。
而今立讯精密最新公告表明,美国ITC终裁结果与初裁结果一致,立讯精密称,公司所涉前述337调查事项已全部终结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立讯精密遭美国337调查根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21年1月21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特定电连接器和保持架组件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产品发起337调查。其中,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涉案。
这则调查始于2020年12月18日,当时美国安费诺公司(Amphenol Corporation)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申请,指控立讯精密及子公司东莞立讯精密等5家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特定电连接器与壳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资料显示,安费诺创立于1932年,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是全球最大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气、电子、光纤连接器,互联系统、天线、传感器及基于传感器的模块,同轴及特种高速数据电缆等产品的公司之一。
也就是,经过一个月的流程审批,最终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启动这项调查。
2020年12月21日,立讯精密就337调查发布了声明公告,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目前共5个美国专利涉及本次337调查,分别涉及导电塑胶技术与端子横排注塑成型技术,均由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应用于高速外部IO连接器产品中。据声明公告显示,在获悉此事后,立讯精密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并聘请美国律师积极应对本次337调查。
在公告中,立讯精密强调,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遵守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通过组建知识产权部门,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运维工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有效专利共2064件。公司所有产品在新技术实施前,均开展了多重专利排查,以切实防范侵权风险。
同时,立讯精密表示,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并聘请美国律师积极应对本次337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经初步判断,本次337调查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这也意味着,面对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的调查,立讯精密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应对。
关于377调查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发起的调查。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目的为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所谓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条款赋予ITC各种针对外国产品的处罚权力,包括进口排除令(含单独排除令和普遍排除令两种)、停止令、没收令等。337条款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二是非知识产权。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
中国是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近年来,美国每年对华发起的337调查多达数十起,中国已成为遭受调查最多的国家。根据《2021年度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综述》显示,2021年虽疫情的影响仍在持续,但全年立案数量高于2020年,达到51起。就过去二十一年的整体趋势而言,如图一所示,ITC受理的337调查案件数量总体上呈现波动上升的态势。案件数量在2011年达到峰值之后略有下降,2016、2017连续两年又有回升,2018、2019两年略有下降,2020、2021年又有上升势头。具体来看,2011年立案69起,2015年出现低谷,立案36起,2016年急剧增长至54起,比2015年多18起;2017年立案59起,为2011年之后的又一峰值;2018年立案50起,2019年立案45起,尽管低于2016和2017年,但仍处于历史高位;2021年立案51起,连续第二年上升,呈上升趋势。
图一:2001年至2021年ITC立案的美国337调查数量表
表一:2001年-2021年中国涉案美国337调查数量以及比率汇总
在过去二十一年中,中国企业涉诉美国337调查产品多种多样。具体地说,2021年337调查涉及中国企业的产品包括集成电路产品、罐装容器开启装置、便携式电池启动器、墨盒、LED景观照明设备、高效甜味剂、休闲鞋、具有纳米结构的硅光伏电池、植绒拭子、光学外壳和组件、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服务器、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儿童床和婴儿车、视频处理设备、数字智能电视。
如表二所示,在过去二十一年中,中国企业涉案绝大多数的案由是专利侵权。2021年,绝大多数案件均涉及专利侵权诉由,有一件案件同时涉及专利侵权和商标侵权。另有两件案件分别涉及商业秘密和商标。
表二:2001年-2021年美国337调查涉及中国企业的案由统计表
337条款具有起诉门槛低、调查时间短的特点。对于美国企业来说,只需向ITC进行申请并证明侵犯自己专利项即可,而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证明没有则非常复杂,并且留给中国企业的时间也很短。
337调查一般时间仅为1年到1年半,一旦败诉,该企业商品将会被禁止进入美国,不仅该企业会损失,有关的上下游企业也会损失。即使中国企业胜诉,也要支付昂贵的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技术上越来越逼近、甚至超越国外的竞争对手,中国企业也主动拿起专利武器,主动提起针对美国企业的337调查。
2019年1月30日,美国一家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生产牛磺酸的3家主要中国企业提起337调查,诉称中国企业侵犯其牛磺酸相关的美国专利,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武汉医药企业牵头,3家中国企业在美国337调查中沉着应战,仅31天就在调查应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守住约1亿美元的药品市场。
2021年10月14日,思摩尔国际公开透露,公司日前已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了337调查申请,指控美国、加拿大等地38家企业及个人侵犯其专利及商标权,请求ITC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是中国企业首次独立作为原告通过337调查程序主动起诉海外企业。截至2022年4月20日,已有17家被告签署同意函或和解协议,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助企海外维权取得历史性突破。
可以看出,主动应诉是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的重要策略。一方面,主动应诉并积极参与到337调查的证据提交、听证会等各个程序是对中国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以及合法利益的重要保护。另外一方面,主动应诉也包括积极与原告方进行谈判,争取和解或是ITC颁发同意令,甚至是原告方撤诉并停止所有调查,避免ITC的救济措施使自身产品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给企业以及其所在的行业出口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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