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 |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张天任:电池消费税征收应体现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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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应该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应该法治先行。“进入新时代,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今年提交的《关于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议案》,就是关注生态文明领域的法治建设。”
张天任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先行。近年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立法,较为分散,缺少专门性立法,在实践中造成一些困扰,如生态保护的协调性和衔接性不足,部门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某些领域存在明显的立法空白,立法层级低、立法碎片化等问题。“为了更好的协调统筹,指导实践,有必要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门立法”。
据了解,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五年期间,张天任一共提交了79份建议和议案,其中三分之一的建议议案内容,与行业的绿色发展有密切关系。今年他提交的议案和建议中,“绿色发展”依然占有非常大的比重。
据悉,今年张天任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行政体制改革等,一共计划提交18份建议和议案。
在张天任计划提交18份建议和议案中,关于调整优化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建议成为张天任关注的重点行业话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16号文)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此,张天任表示,铅蓄电池消费税实施已两年多时间,总体来看,征管基本到位,但目前行业骨干铅蓄电池企业背负着沉重的成本压力。
据张天任介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对52家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的统计调查,2016年共缴纳消费税约23.2亿元,而同期利润总额仅为19.3亿元。“消费税导致的成本转移基本是由铅蓄电池企业自身担负的,基本没有向消费、需求方转移或转移比例极低。对已经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实现清洁化生产的骨干电池企业来说,继续实施消费税征收,适用对象和范围欠当”。
张天任强调,从实施结果来看,电池消费税既没有体现不同电池类型的资源消耗性与循环性,在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效果也有限,这种“一刀切”的税收模式,压缩了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扰乱国家提倡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向,非常有必要予以修正、调整。“特别是2017年以来,原材料铅的价格涨幅高达50%,由于铅蓄电池中70%左右的成本是铅,铅价上涨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加上4%的消费税,企业税负率过重,骨干企业无不苦不堪言”。
张天任建议,应当对消费税施行减征、差异化征收或先征后返,体现税收政策对绿色、循环、低碳这一目标的政策导向。“对经过工信部审核,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试行消费税免征的办法,可采取直接免征,也可以采取先征后返,对这些优势企业专项用于绿色产品研发、环保科技或技改项目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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