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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党员干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这样执行就错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党和人民的大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责任担当,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力整治、严肃问责,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嘉定区纪委监委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检查,推出【漫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警示,今天推出第二期。
● 漏决策
2017至2018年,某单位在讨论重要岗位干部提拔、在编人员调动、人员年终绩效分配方案等事项时,均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 非班子成员参与决策
● 流程倒置、“跟着举手”
“三重一大”事项漏决策,不执行末位发言制,决策流程倒置,操作过程随意、盲目,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部分单位对于哪些具体的事项、内容和范围属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还一知半解、概念模糊;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怕承担责任,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与己无关,发表意见怕“穿小鞋”、“伤和气”;三是制度设计和执行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最终使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影响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资料:嘉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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