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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廉洁上海 2022-04-08



中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视组于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18日对市高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合并巡视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五家党组,并于2021年1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部署要求、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总体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高院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动员会、部署会,明确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要求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高院党组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涉及巡视整改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巡视整改台账、开展督导检查等工作。五家中院党组也成立相应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基本格局。目前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就巡视整改工作共召开党组会18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0次,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件件有着落

高院党组将市委巡视反馈的4大类问题,分解形成12项57个问题清单,形成152条具体整改措施的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13位牵头领导、13个牵头部门、20个实施部门。整改方案确定后,高院党组把抓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党组书记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整改;各党组成员分别和牵头部门负责人逐一研究整改事项、破解工作难题、推动落实到位。目前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开展专题学习、检视33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6次,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每10天梳理一次整改工作台账,巡视整改督查小组先后开展两轮专项督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目前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共制定出台54项具体制度,涉及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党组带领职能部门对市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和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线索的问题事项开展核查,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并通过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57项问题已经整改19项。提出整改措施152条,已经完成78条。新建制度54项,修订完善33项,拟新建或拟修订完善33项。

二、对照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巡视反馈提出的4大类12项57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高院党组今年制定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中院党组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活动,党组书记带头重新通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著原文,党组成员紧密联系分管工作开展学习交流,把科学理论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高院和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海事法院党组分别制定或修订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参加范围等方面对理论学习进行了规范。二中院党组制定《落实“首学制度”的八条意见(试行)》,明确学习、交流、讨论、总结的学习程序;三中院党组在内网公示党组成员学习心得,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对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安排机关党委为各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季度学习要求,明确每月至少固定半天时间为支部集体学习日,机关党委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支部学习台账,并督促整改。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学习教育,高院党组印发了《上海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带领全市法院分阶段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在机关党建网开设“党史学习”专栏;二中院通过“至正讲堂”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辅导;三中院、金融法院分别借助“三味大讲堂”“金融大讲堂”等形式营造浓厚理论学习氛围。

2.针对政治机关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围绕深化提高政治机关意识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带头谈不足、讲认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情况谈学习认识,提高自身政治机关意识。高院党组修订了班子分工文件,突出党内职责,明确规定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履行法院党建第一人职责;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并按“一岗双责”要求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政治部主任为机关党委书记,负责高院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高院党组专题研究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的执行和督查工作,开发运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平台,领导带头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并将执行“三个规定”的考核情况纳入全市法院党组“四责协同”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每月编写《监察工作情况》,向全市法院通报记录情况。三是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分别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高院、一中院和三中院制定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制度,确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自觉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纪律敏感度,明确问题线索处置一律先从政治纪律视角分析把握。五是加强干警政治建设,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法院干警各类条线业务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将政治考核纳入各部门和干警的业绩考核范围,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政治意识、践行为民宗旨,在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兼顾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高院对提任副处职(级)以上干部和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均进行政治建设情况测评。一中院创新开展“一部一品”“党员示范岗”“点赞身边共产党员”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紧密结合。二中院在智慧党建网设置红绿灯提示,每月将各支部“三会一课”检查情况通报全院。三中院、金融和海事法院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主题党建活动。

3.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加强司法服务“六稳”“六保”工作部署,高院党组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加强对涉疫情案件的审判指导,发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第三批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部分执行、涉民生等5类案件“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五家中院也立足自身定位,采取有力举措,二中院设立绿色通道立案审理涉“六稳”“六保”案件;海事法院为跨境电商应对疫情挑战提供司法服务,帮助跨境电商“海外仓”解决经营风险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反映较多的诉讼难题,加大破解力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线上立案方式;发挥立案智能审查功能,对诉前调解满2个月的案件强制转入正式立案;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治理消极拖延执行行为,破解一批执行难案;开展打击规避限制消费措施的“织网行动”、强制腾退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清理长期未处置不动产;严格案件审限管理,开展长期未结老案专项清理整改活动;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涉诉信访相关问题,高院党组召开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会议,建立《2020年中央巡视组在沪巡视期间交办信访件统计表》《市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统计表》等信访工作台账,升级信访信息平台,完善每月信访分析通报制度,督促全市各法院提高窗口接访和办信的质量,减少重复信访量;强化信访矛盾的诉源治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强化责任倒查,加大裁判文书说理力度,做好当事人释法工作;建立涉诉矛盾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三是对标中央在上海设立专门法院的定位要求,大力加强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建设。全力推动金融法院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建设,扩大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对跨境证券纠纷等相关案件行使管辖权,提升金融司法审判国际话语权;与上海交大中国金融研究院等共同主办精选案例(中英文)上线推介会;高院计划今年开展金融审判国际专家聘任工作、依托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召开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召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年会,进一步扩大金融审判国际影响力。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赴张江高新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调研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发布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白皮书,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加强前沿问题研究和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海事法院制定推广争议管辖示范条款,争取对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主体以及疑难复杂、新类型和法律适用有典型性的海事海商案件行使司法管辖;推广运用境外主体概括性委托授权认可机制,提高海事诉讼便利化程度;发布服务保障船舶产业发展海事审判白皮书,提升海事海商纠纷解决管辖吸引力。四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党组发布的28份服务保障大局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逐项督办、跟踪问效。

4.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效与党中央、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落差问题

一是围绕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高院党组强化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审判监管体系。深化高院审判团队改革,制定《高院机关审判团队负责人选任及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审判团队制度化、规范化。每月向人大、政协、律协报送司法改革情况,向社会宣传司法改革成果,有效提升改革成效的外部感受度。二是针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后的审判质量管控和配套监管问题,高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要点》,修订了《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规定》,明确了独任制扩大适用后需纳入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有效堵塞质量管控漏洞。三是为进一步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与司法审判业务衔接配套机制,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高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全流程网上办案的规则、流程、标准,既服务法官办案又方便当事人诉讼。四是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三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和上下轮岗锻炼制度,即将出台《员额法官退出实施细则》,破解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在全市范围内就法官助理职业发展规划完成摸底调查,将法官助理职业发展配套机制列入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并推动成果转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人案配比研究制定高院机关各内设机构政法专项编制分配的初步方案。此外,针对市法官培训中心机构虚设的问题,从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规范。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高院党组专题召开贯彻“一岗双责”机制工作短板研判会,党组书记带头自我查摆、剖析问题、传导压力,班子各成员对照“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制定问题、责任、项目清单,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根据党组成员的政治分工、分管领域工作特点,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分别完成签订。制定《高院机关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巡视整改以来,班子成员与普通干警开展谈心谈话132次。在全市法院推广运用“审判执行预警分析系统”,对个案进行实时监督。高院党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考核办法(试行)》,设置正负向评分考评,对市高院党组以及接受双重领导的全市基层法院党组“四责协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中级法院、专门法院参照执行。一中院制定《党组贯彻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履责要点》,层层压实责任;海事法院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方案》,形成责任闭环。二是高院党组全力支持配合驻高院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每季度专题听取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并定期会商,共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主动接受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加强对“关键少数”行使司法权的监督。对驻高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内部监督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进行专题研究,高院监察室协助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对中院、专门法院的驻点监督工作,坚持监察室月报告、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季通报制度,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监察室主任增补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监察室、机关纪委在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集中通报2020年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的《上海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均以实名通报;在高院内网开辟警示教育专栏,高院各电梯间滚动播放法院制作的廉政公益广告片,以案促改,扩大警示教育震慑力和覆盖面。一中院在内网“廉政文化”版块开设“每周一警”专题,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机制;二中院建立“八小时业外报备制”,加强业外活动监管;三中院在节假日通过手机短信向干警发送廉洁提醒。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室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支持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权力集中、人财物管理密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有效监督,对重点岗位任职满10年的干部有计划进行岗位交流。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积极落实与高中院、专门法院庭室以上领导日常谈话机制,列席法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审判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规律,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二是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案件重新启动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相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线索登记、集体研判、呈报审核及重要问题线索处置评议分析等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并及时就党纪法规适用、定性等问题向市纪委请示汇报,增强问题线索研判、处置的精准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高院党组、二中院党组和海事法院党组对巡视发现的监督执纪不严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和整改。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加强对高中院、专门法院机关纪委处置问题线索监督指导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对机关纪委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案件抽查和案件质量讲评,每年对函询件进行抽查。

3.针对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评查活动,配合落实市委政法委年度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专班,对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对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执法不公等案件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召开全市法院动员部署会和工作培训会,制定了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各法院正在进行自查自纠。二是高度重视对个案的全流程监督,研发完成“上海法院审判监督”大数据系统,发布4期再审案件情况通报,强化法律适用统一;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季度通报中加入对随机分案和一审独任审理被改发案件相关内容的通报,倒逼法官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执行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开展执行信访办理超期现象专项整治,升级执行案款管理“E号通”系统,加强执行“一案双查”工作;正在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办案要件指南》,规范减刑假释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类型,完善审核报备机制,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监管,修订、制定相关物资管理办法,完善物资设备等采购、管理规定;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信息化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标准。四是对巡视发现的法官培训基地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认真整改;修订相关岗位职责,将培训基地财务所有账目纳入高院内控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司法作风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高院党组就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报销流程管理。二是高院党组成员带头做好“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督促干警适量点餐。一中院成立生活管理委员会,督促干警养成节约习惯;三中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均提供小份菜,减少食物浪费。三是高院党组专题部署整治司法作风问题,在全市法院挑选立审执条线优秀干警建立审务督察人员专库,对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认真核查反映干警对待律师和当事人态度不好、冷横硬推等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查实后严肃批评教育。四是高院全面系统梳理召开除审判程序会议以外的各类会议,开发运用会议申报系统,每季度末通报各部门发起的会议次数和参会总人数,并将实际落实情况与部门考核挂钩。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数量,安排专人加强发文管理,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巡视整改以来发文数比去年显著减少。院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轻车简从,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高院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完善重大议题酝酿表决程序,会前充分调研沟通,加强议题审核,提高议决率。高院、一中院、海事法院分别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高院5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项目由党组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对党组会通过的相关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专题听取汇报。二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各党组成员相互批评,坦率讲不足、谈差距,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三是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前往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讲专题党课。

2.针对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审判业务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和市法学会“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研究制定2021年度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评选办法。三是加强中层干部配备和青年干部培养力度,调研分析高中院中层干部岗位空缺情况和全市法院年轻干部队伍现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四是高中院党组专题学习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四个责任清单要求,统筹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填报集中培训、拟提任干部专项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同志为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解辅导,编发“易错易漏点”典型案例下发各法院、各部门,提高填报准确率。二中院、海事法院建立了护照双人双管制度;金融法院建立了护照领取审核审批工作AB角制度。

3.针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高院党组专题研究谋划年度党建重点任务,修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高中院党组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高院、二中院及时调整配备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高院筹划开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加大对支部书记、政治协理员等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健全绩效考核及年度述职等机制;梳理了高院机关政治协理员履职和岗位适配情况,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人岗相配的原则选配高院机关政治协理员。三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狠抓支部党建责任考核,对高院机关各部门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和民主测评,党组书记出席述职评议会,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并逐个点评、指出问题,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统筹开展“两优一先”评比和党支部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选派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级机关党支部建设专题培训班。审核把关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对各党支部学习记录、“三会一课”记录进行集中检查,并选派党务干部下沉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检查。

(四)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主题教育整改、整改措施中4份文件未实际制定的问题

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关于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的报告》,启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担当新时代新使命的贯彻意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规划》的制定工作和《市级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2.针对三中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混用的问题

三中院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财务预算审核,在2021年预算中,将部分费用由原本的项目支出调整至公用经费开支。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市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认真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巡视整改成效初步显现。但同中央、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巡视整改还存在一些差距。市高院党组和五家中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注重建章立制,做好“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推动上海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确保新时代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党组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培训,完善“首学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巩固立案登记制,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专门法院建设,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净化法院政治生态

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四责协同”落实情况考核,对“关键少数”和要害岗位进行重点监督。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对司法权运行加强监督,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手段和途径,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促进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综合运用院庭长监督、专业法官会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网上咨询系统等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财务管理、采购招标、津补贴发放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认真分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教育整顿效果。

(三)牢牢坚持党管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环节,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统筹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完善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培育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全面梳理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明确完成节点的任务,按照时间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3080000

电子邮箱:shfy@court.shanghai.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535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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