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黄浦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在黄浦落实落细。
年初抓“起跑”,推动知责明责更清晰。
区委牵头抓总,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明确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八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同时,印发《关于2021年黄浦区做实“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新作为的通知》,明确主体责任20项、监督责任16项、第一责任人责任19项、“一岗双责”19项。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对全区600多名处级干部“四责协同”承诺书开展审核备案,对存在内容缺项、要素不全、以业务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工作等问题的逐一退回,并督促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半年抓“加速”,推动履责尽责更到位。
区委牵头组织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等,对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清单情况开展年中评议,并向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作为班子年底考核、处级干部评优和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与评议结果较差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各部门(单位)履责情况交流,在微信平台开设党委(党组)书记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栏目,刊登经验交流13期,制作《黄浦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先进经验做法选编》,推动互学互鉴、互促共进。
年终抓“冲刺”,推动考责问责更有效。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区委牵头对全区直属党组织全覆盖进行考核,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分别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注重用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不力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今年1月至11月,已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公款旅游、失职渎职等问题问责相关领导干部4人次。
作者:夏澄苏 戈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