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深化警示教育 做好“后半篇文章”
北京召开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贵州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海南省纪委监委连续4年在全省举办警示教育巡回展,实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教育全覆盖……近期,多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推动取得更大治理效能。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要深挖警示教育资源,积极转化案例资源,不断丰富、完善、拓展警示教育素材。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在审查调查阶段就全面思考警示教育工作,着力发现本地区典型案件,剖深析透其特点、原因、危害及监管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为深化警示教育提供素材。建立案例素材库,扎实做好日常第一手资料收集,留存好图文视频等,做到动态更新。实践中,多地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或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将纪法惩处“一张纸”变成纪法教育“一堂课”,取得良好成效。
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倘若警示教育浮于表面走过场、搞“大呼隆”,方式方法上呈现“套路化”、“一个方子抓药”,教育内容上千人一面、老生常谈,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要突出靶向思维,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针对不同人群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紧盯“关键少数”,找准找实“一把手”在决策用权、个人交往、家风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针对系统行业、重点领域特点,结合党员干部工作职责、岗位性质等情况,量身定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方案,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教育对象身份。同时,还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形式手段,除编印手册、忏悔录,摄制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之外,也可以制作微动画、短视频、连载漫画等,提高警示教育吸引力。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配合使用定期会商、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开展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夯实根基。同时,还要善于运用本地廉洁文化资源,发挥地域特色和历史传承,将历史文化积淀中的廉洁基因、红色基因等融入警示教育工作。要将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警示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锤炼政治品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韩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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