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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丨坚持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相结合
“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教育和惩治历来都是需要双管齐下,才能达到扬善抑恶的效果和目的。正如陈云同志曾指出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双管齐下,教育抓好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的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党的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依托、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一方面,严格执行纪律能够大大增强纪律教育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实效性。如果纪律松弛,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那么纪律教育就变成了空洞的说教,就难以让党员真正认同和信服,也就无法形成遵规守纪的自觉。相反,如果纪律得到严格执行,违反纪律就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就以实践验证了理论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从而强化纪律教育的效果。
另一方面,纪律教育能够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为纪律执行提供思想引领。陈云同志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不能只顾“打棍子”而不管“清脑子”,要将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治标与治本有效贯通起来,才能实现教育与惩治的良性互动,最终取得治本成效。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