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晚上11点,来自贵州惠水县的农民工杨昌茂在广州某工地工作。
由于工期比较接近,工作量比较大,这些农民工一直都在赶工期,甚至晚上11点都在工作。
这个时候,有一辆工程车开进了工地需要卸货,于是杨昌茂和一些农民工上去帮忙。
然而由于操作失误,杨昌茂被吊车的钢绳狠狠撞击了一下,立马从高处摔倒在地,摔在地上之后完全不能动弹。
紧急送到医院之后,医生判定杨昌茂,颈6椎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全身瘫痪。
这个情况极其严重,很有可能杨昌茂就一辈子躺在床上了,不能工作,不能照顾自己,他的一生也因为这一次的事故而完全毁了。
面对天价的治疗费和每天在医院花钱就像打开龙头放水一样,家人们心急如焚,而杨昌茂所在的公司只想赔一笔钱了事,但这个钱和这天价治疗费、下辈子的生活费相去甚远,家人们完全不能接受。
怎么办?那就只能找人打官司,把这个用工单位告上法庭。
于是,有律师和他们对接了。
该律师在研究了他们的案件和资料之后,对他们说:
如果赔的钱在80到90万元之间,按5%提成;如果赔偿额在95万元以内的,给四万五千元作为律师费;如果赔偿额在90万元以上,那么,他们只收90万,剩下多要来的赔偿费全部归律所。
杨昌茂的家人对法律一无所知,是一个法盲,按照他们朴素的价值观觉得如果律师多要了钱,那是律师辛苦了,尽力了,那给律师也无可厚非,于是他们欣然签下合同。
律师很快把用工单位告上法庭,判决下来,用工单位赔偿了180万,而律师却直接拿走了整整90万。
当时这个合同是兄弟三人去签订的,而杨昌茂的妻子王某一直在医院照顾他,不知情,当她得知这个情况之后,认为律师拿走的钱实在太多,而这个钱对他们远远不够。
随着杨昌茂妻子的质疑,这个案子被曝光,曝光之后一下子引来轩然大波,这个“天价律师费”也变成了热点,冲上热搜。
有人说,既然事先签订了合同,那就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不管判多少钱,农民工这一方不应该眼红。有人说,这个钱应该律师拿,因为他们自己去打官司,走维权途径的话,可能90万都要不到。还有人说,这是一个多方都满意的结局,劳动者拿到了他们预期的赔偿,律师也获得了高额的收益,有很大的动力为了工人维权,不应该道德绑架,不然以后谁会接这摊子事情?类似于这样“洗白”的言论还有很多很多,我看完觉得很魔幻。农民工杨某的家人和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能够知道自己大概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吗?按照他们90万就满意的情况,很显然是不知情的。而律师知道吗?律师有很多年这方面的从业经验,又是专门干这个的,我相信他应该是隐隐约约知道大概数额的,至少比农民工知道的更多。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存在一个消息不对称的问题,律师一方能够知道大部分的全貌,而农民工只知道一部分。那在这个情况下,完全不公平,判定赔偿180万,律师拿走90万,怎么能说合理?而且,这个钱是什么钱?是农民工治病抢救的钱,也是他下半辈子唯一的生活来源。他们前期治病、抢救,已经花了不少钱,90万远远不够,这个钱花完,又该何去何从?网上有个网友说的很好,即使有一百多万,这个钱也仅仅只能解决他下半辈子的温饱。而这个律师拿走一半的钱,于心何忍?花着安心吗?律师帮忙维权,多维权的钱算自己的,这在法律上属于风险代理。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涉及到下列情形的,严禁进行风险代理:(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而且,即使对于别的类别风险代理,我们国家也规定了上限,不能超过30%。为什么我们国家要规定这样的案件不能设置风险代理,甚至要设立风险代理的上限呢?就拿杨昌茂来说,他的伤残是一级伤残,瘫痪接近植物人,留给他的90万能用多久?如果按照每个月6000来算,也只够他生活12.5年,而律师一下子就拿走了他12.5年的生活来源,他过完这个12.5年,又靠什么生存?这是什么钱,说是血汗钱,说是蘸着人血馒头的钱,也丝毫不为过。并不是说,律师办事不能高收费,但是有的情况是可以高收费,有的情况却是万万不能的。触及到民生问题,触动到最底层人们的生存问题,如果像律师这样高收入群体的人还趴在他们身上吸血,那还有天理吗?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就是一个社会的良心,如果律师们那样做,无非是把他们逼进绝路。后来这个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广州司法局也进行了迅速回复,说将对这个事情启动调查程序,如果查出存在违规的行为,将会严格处理。因为这样的口子一旦撕开,给社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农民工或者一些弱势群体,他们法律知识匮乏,而他们工作的地方又极其凶险,在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获赔多少。按照他们的朴素价值观,觉得自己能够赔二十几万就差不多,而实际上可能获得80/90万,甚至更多。律师们完全可以专门找这类的案子,告诉他们,我可以让你得到更多的钱,你只要和我签一个合同就行,其他的不用管。农民工在法律面前是非常艰难的,法律繁琐,流程漫长,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甚至连一张诉状都不会写,许多法律专有名词看不懂,他们又因为生活的需要,没有精力投入到这个上面,极有可能和律师达到这一方面的协议。而尝到甜头的律师,又会吸引一大批律师加入,逐渐形成行业。他们的暴富,就是完完全全践踏在农民工的血肉之上的。据民生周刊报道:律师行业对工伤赔偿案件“违规”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虽不被允许,但在现实中却是公开的秘密。所以广州这个事情只是冰山一角,只是爆出来被大家看到而已,还有很多已经发生了,藏在冰山之下不被看到。我有个医生朋友告诉我说,在医院有很多律师专门蹲点找这样的案例,这是他们的财富密码,找到一个就可以赚很多钱。他妈妈在一次车祸中被撞了,送到医院,在医院的时候就有律师过来说,可以帮忙打官司,保证可以拿到八万,但是剩下来的钱全部律师拿。他父亲怕麻烦,自己也有工作,怕兼顾不来,所以想答应,但他坚决反对,他说自己时间比较多,这个事情他会负责。最后他们提交了资料,跟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金一共拿到了12万。后来他的父母说,如果当时真的相信律师的话,他们就会少拿4万,而律师也绝对会比他们拿的12万要多。对家属这边,拼命压低费用,对索赔的那一边拼命提高费用,甚至不惜用欺骗的手段,然后中间的差价全部揣入自己的荷包,你想想律师在这个中间的暴利。“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一旦这里面有暴利,一旦过多的资本涌入,那么受苦受害的,还是最底层的那些弱势群体。正如民生周刊所说:律所虽不是扶贫机构,却也不能以“解燃眉之急”为由,“趁机”收取如此畸高的律师费!拒绝给这一灰色地带继续提供任何可乘之机!罗翔老师曾经说过一句话:有人学了法律,就丧失了人性。而我们最怕的就是那些遵纪守法、道貌岸然的人渣。律师和医生一样,医生代表着“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位。病人们对医生的建议有着天然的相信,而律师也是代表着“正义和法制”,不懂法律的人会无条件相信律师,但如果他们的心若黑了,那他们又有多可怕,那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也都会崩盘。恕我直言,做这个生意的,靠趴在穷人身上喝血的,都不配为一个律师。他说,“律师赚钱无可厚非,但你不可以基于自己的利益用专业知识随意引导客户,你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做最有益于自己的选择。”希望这个乱象可以得到很快的整治,也希望每一个律师都是完完全全站在客户的那一边替他们考虑的。中国之声《农民工全身瘫痪后获赔180万元,律师拿走一半!合理吗?》民生周刊《180万工伤赔偿律师费却占了一半!如此天价律师费,合理吗?》新京报《媒体报道“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 广州市司法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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