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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副研出轨女博后,高校如何处理教师性丑闻?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教师打怪指南 Author 指南哥

这是教师打怪指南的第143篇原创


这两天爆出的高校瓜就是,中山大学哲学系副研究员李某某被妻子举报,出轨本系博士后杨某,甚至二人已经同居多时。

从长达12页的举报材料上看,李某某的妻子完全拿到了实锤证据,即李某某在妻子国外读博期间与本系博士后杨某出轨同居,而在妻子归来探亲时仍然不思悔改。

在24日接到举报之后,中山大学在25日成立调查小组,在27日就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会议,查实此事并作出处理,解除与李某某的聘用合同,勒令杨某博士后退站,可谓是迅速出手平息了社会舆论。

举报材料中香艳或恶心的具体细节,我们读过之后并不关心,因为各种性丑闻也大体都是这些事,没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如果你实在好奇,可以移步别家另行寻觅。

但值得好奇的是,学校或高校在接到和查实此类事件之后,往往给出了不同的处理结果。虽然最坏的结果是解聘,但不解聘而调岗也是经常发生的。

这就有点意思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学校在处理这类性丑闻时选择不同的手法,或雷霆万钧,或小雨湿地皮,或春风尤拂面,或送佛出西天。




01

教师性丑闻的类型与差异


我们之前谈过高校资深教师对女学生的性骚扰,也谈过学界大佬对青年女教师的可能猥亵,但还没有谈过青年教师的出轨或乱睡一类的性丑闻。

高校教师性丑闻,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性丑闻,最近几年曝光出来不少,而流传于坊间但没有曝光出来的肯定还有更多。

当然,这里所说的性丑闻不包括性骚扰或强制猥亵等,因为后者是犯罪,而不仅仅是丑闻。这里的性丑闻是指,双方基于自愿而发生的违背婚姻或道德的性关系;而这里的双方包括:教师和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还有教师与校外人员之间。

倒不用提及名字和单位,无论是协商离婚期间出轨别校女研究生,还是离婚之后与多名社会女青年高调出入酒店,显然都已经违背了教育部关于师风师德的规定。

如果说重庆某中学副校长与女教科室主任在出差中同居一室,还有权力成分夹杂其中,我们今天所谈的出轨和乱交反而是两个平等灵魂之间的身体交流。

从概率上,社会上的性丑闻要远比高校里多得多。农村的田间地头、小城的街坊邻居、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里,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此。

这一是在于,教师群体的绝对数量要少;二是在于,一旦曝光,教师受到的名誉、职位和经济利益上的惩罚要大,甚至在本单位待不下去了。

不过,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学校特别是高校对教师性丑闻的处理却是轻重不同的,在处分、转岗和辞退之间有着辗转腾挪的巨大空间。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给我们这些青年教师有什么启示呢?虽然我们不认同任何这类性丑闻。




02

重庆某中学性丑闻的处理与保护


对于重庆某中学的性丑闻,对男副校长的处理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副书记、副校长职务,调离现单位”;对女教科室主任的处理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教科室主任职务,调离现岗位”。

从性质上说,这起性丑闻的恶劣程度更高,一是夹杂权力因素,有以色谋私、权色交易的嫌疑;二是二者都是有行政职务的人,道德修养上更为堪忧。

但从处理上,却并不严重。

其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肯定是最低层级的,还没有达到“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而处分只要过了处分期就可以申请解除,之后仍然是一条好汉或好女。

其二,“免职”虽然对个人是一个惩罚,但从性质上根本就不是处分,而是人事任免的正常程序,完全可以过两年解除处分之后东山再起,只要悄悄的、打枪的不要即可。

其三,“调离现单位”更像是对这位前副校长的保护,即换个单位继续(主持)工作,因为在原单位已经工作不下去了,留下来反而才是个惩罚。对女教科室主任“调离现岗位”算是惩罚,单位没换,但应该是当不成教师了。

也就是说,无论从政治上,从教师身份上,还是从岗位上,对重庆某中学性丑闻的处理更像是一种打打马虎眼的变相保护。

如果按照正常的处理,一是要“开除党籍”,二是“行政撤职”,三是“报请主管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然而,这三个应当的处理方式一个也没有用上,而吃瓜群众却以为,这已经是咎由自取了。

由此可见,上级部门或高校对教师性丑闻的处理,可以有多种手法,或轻或重,或表面惩罚实际保护,都是可以酌量选择的,只要对于更上级部门足以交代,对于吃瓜群众足以蒙蔽。

但问题是,为啥到了一些倒霉蛋,特别是青年教师,就变成了真正的物理切割而没有任何保护了呢?




03

高校处理教师性丑闻的不同手法


我们只需要看看这三个案例:

一是单身与多名社会女青年交往,高调出入酒店;二是离婚协商期间与别校女研究生出轨;三是中山大学这位特聘副研究员被妻子举报出轨同居,而同居的竟然还是本系博士后。

在第一个案例中,当事高校的处理是,“行政记过处分,停止课程教学工作,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

在第二个案例中,当事高校的处理是,火速解聘。

在当前这个案例中,中山大学的处理也是,火速解聘和勒令退站。

比较而言,第三个案例是性质上更恶劣,第一个案例是社会影响上更恶劣,而第二个案例则很有一些冤枉,明明是大家成年人出轨一下,却被女方闹到学校行政楼还冤枉人,“他强奸了很多人”,最后男方报警也无济于事。

表面现象是如此,但当我们继续追问,为什么这类处理有轻重不同,第一种仅仅是不招生不上课,打发去“藏经阁”专心搞科研,而后两种却是火速解聘,该滚哪滚哪去。

对于后两者,当事人不仅失去当前的高校教师岗位,后续也基本上很难找到哪家高校敢接受,即使他们的学术成果还不错。

稍微比较一下可以知道,事业编制和固定岗位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如果还没有拿到事业编制和固定岗位,只要出了这类性丑闻,学校就会选择迅速切割,让你当天就卷铺盖走人。但如果有事业编制和固定岗位,学校大多数时候会倾向于选择降职、降级、停招来处理,最严重的是取消教师资格和转岗,但仍然保留事业编制。

残酷不残酷?残酷!现实不现实?现实!你看没看出来?或者终于在本公众号的提醒下才看出来。

如果你还处在新进教师的特聘期,甚至只是用完即弃的“专职科研岗”即“特聘副研究员”,又或者是两年之后就赶走的“在站博士后”,那你就要时刻小心谨慎,下半身出了问题不仅很容易短期饭碗不保,也很可能在高校界和学术界再也找不到容身之地。

也就是说,只要你还在短聘期、预聘期和非升即走时,你端的饭碗还是学校赐给你的,不是你赢得的。而只要你出了一点差错,学校就随时可以把它打烂,让你成为那个“遗失了亲爱的礼物”而只能“在黑暗中独自漫步”的小孩。




04

青年教师要管好自己下半身


有的人听了就愤愤不平,那些老教授或院士出了这类性丑闻,不过是受一点点“小雨湿地皮”的处分,为啥到了我们青年教师就杀伐果断,恨不得扒完皮挫完骨再扔出校门?

愤愤不平可以理解,但原因就是,你还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青年教师,尤其是当代青年教师,你只是学校人力资源部的科研消耗品,是“会说话的工具”,当然不说话的时候,就是忠实的科研骡子。

实际上,在人力资源这个偏正短语中,你首先是资源,其次才是人。因为你不干,你傲娇,你不守规矩,后面还有大批人挤破头想干,不傲娇,还守规矩,甚至工资再降低一个档次,也还有人来。

两相博弈,学校把你招聘进来,是要你发文章、拿项目、解决卡脖子技术,不是让你来招惹任何幺蛾子的。

你给学校的名誉添堵,学校就给你的前途添堵;你给学校添一点麻烦,学校就给你添一纸辞退通知。

铁打的高校,流水的青年教师,看看谁怕谁!

在这种买方市场绝对占优的现实下,本公众号诚恳地告诫一下青年教师,除了学术不端、上课迟到之外,还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下半身,无论是男专职科研岗,还是女博士后。

学校最忌讳的就是这类管不住下半身的老师,我不方便重手处理院士和教授,还拿捏不了你个专职科研岗和博士后。小样的,先称称你有几斤几两。

最后,无论是出于自己的修身德性,还是出于职业安全的考虑,树立正确的两性观、家庭观和职业观,对于青年教师都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否则,等到你被辞退的时候,才看到本公众号的谆谆提醒,已经为时晚矣,也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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