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警依法处置涉“轻生”“劫持”等谣言信息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净化网络环境,强化规范执法,依法惩处造谣传谣人员,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慈溪上林坊有人跳楼?
5月1日22时,浙江宁波慈溪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网民在平台发布视频称:“浒山上林坊有人跳楼!”
为查明真相,宁波慈溪网警迅速介入,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发现并无此事。确认该信息为谣言后,网警立即联系到朱某。
朱某供认自己是为了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编造谣言信息,将时长20秒的视频发至平台并附上“慈溪浒山上林坊有人跳楼”的红色字体及“想不开”的下方文案,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慈溪市公安局依法对朱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账号实施禁言。
余姚有歹徒劫持二十多个人质?
5月4日,浙江宁波余姚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举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信息称“三名歹徒劫持人二十多个人质”“武警特警都来了,一两百个”......
在多方核实求证,确认该信息系谣言后,余姚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行动,第一时间找到信息发布者。
经查,该网民为李某。据其本人供述,当日其在经过相关路段时,听到消防安全演习警报声,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将警报声录下。
随后,他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将警报声配文在微信群内传播,引发网民恐慌情绪,且相关谣言信息被他人以文字和截图形式转至个多微信群。
到案后,李某对其造谣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给予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播谣言、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吸粉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
图片 | 网络截图素材 | 浙江网警编辑 | 姚瑶/赵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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