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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室临时借用在usc上线啦!

中大学工 2020-02-13


从2018学年开始,我校公共课室临时借用申请平台已正式在大学服务中心(USC)上线使用,课室借用申请和审批均可在系统上完成了哦。

USC课室借用申请界面:

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经办人发起申请

操作】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特殊情况根据要求上传附件。

【提醒】根据《中山大学课室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隐瞒相关事实虚假申请,属于违规使用课室,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追究责任。

【上传附件要求】

1、如涉及讲座类活动,须上传经党委宣传部审批通过的《中山大学讲座审批表》纸质扫描件或OA公文PDF版。

2、如涉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活动总人数超过500人或校外人员超过100人),须上传经保卫处审批通过的《中山大学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表》纸质扫描件。

3、如涉及境外人员,须上传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通过的证明境外人员身份背景的审批文件。

4、如同时涉及讲座和境外人员,只须上传经党委宣传部审批通过的《中山大学讲座审批表》纸质扫描件或OA公文PDF版(前提是讲座审批过程已经包含了对境外人员的审批)。

2

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活动是否通过

【操作】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活动信息,并签署明确审批意见。审核内容:①是否有必要开展该项活动;②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参与人员的范围及其来源等信息是否属实;③是否有必要借用公共课室开展该项活动。

【提醒】申请单位负责人对活动开展意识形态等安全问题须严格把关审核。

【申请单位负责人系统流转规则】

1、如申请方开展的是“院系教学类活动”,系统流转给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

2、如申请方开展的是“院系非教学类活动(不含社团活动)”,系统先流转给院系辅导员审核,再流转给院系党委副书记审核,最后流转给院系党委正书记审批。

3、如申请方开展的是“社团活动”,根据社团名称,系统先流转给业务指导单位行政指导老师审核,再流转给业务指导单位指定负责人审批。

备注:仅限在学校注册并批准的学生社团。其他学生活动请选择“院系非教学类活动”。

4、如申请方开展的是“机关部处等非院系单位活动”,系统流转给单位正职负责人审批。

3

教务部安排课室

【操作】教务部经办人审核申请单位以上程序是否全部按要求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退回申请,全部按要求完成的给予安排课室,并在系统提交课室信息。

4


申请单位自行打印《中山大学临时使用课室通知条》

【操作】申请单位经办人登录USC系统,线上打印系统生成的《中山大学临时使用课室通知条》(一式三份)。

5


申请单位自行按要求送交《中山大学临时使用课室通知条》

【操作】申请单位经办人将《中山大学临时使用课室通知条》中的第二、三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教学楼物业值班室和多媒体值班室(如需要多媒体设备)。

【通知条送达地点】

珠海校区:物业值班室-公教楼D212,多媒体值班室-公教楼C308

东 校 园:物业值班室-公教楼C101对面,多媒体值班室-公教楼A205

北 校 园:新教学楼一楼大厅门卫值班处课室管理信箱

南 校 园:〖第一教学楼〗物业值班室:教学楼二楼大厅右侧,多媒体值班室:教学楼303;〖逸夫楼〗物业值班室:教学楼二楼走廊西侧,多媒体值班室:教学楼三楼北侧课室西头;〖文科楼〗物业值班室:文科楼一楼大门左侧,多媒体值班室:文科楼一楼108课室北侧;〖第三教学楼〗物业值班室:三教一楼大门左侧,多媒体值班室:文科楼一楼108课室北侧;〖第五教学楼(104栋)〗物业值班室:教学楼二楼大厅右侧,多媒体值班室:教学楼308室。

温馨

提示

流程的当前办理状况,申请者可以登录流程平台,进入【进行中事项】进行查看,可查询当前申请所在的审批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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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山大学教务部公众号

封面制作:刘铿

转载编辑:郑晓雪

初审:许嘉茵 周昀

审核发布:钟一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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