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河北3市12人被查处!局长、副校长……
石家庄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石家庄市林业局副调研员李占宏挪用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李占宏收取服务对象苗木补植补造保证金90000元,并擅自将该款用于餐饮接待、红白事上礼、午餐补助等。此外,还因存在其它问题,2017年12月25日,李占宏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赞皇县政协副主席李路勤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李路勤任赞皇县卫生局局长期间,支出487422元购买土特产品用于单位送礼。此外,还因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3月16日,李路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正定县农林畜牧局党组成员康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起,康凯经常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执法专用车辆,供个人及分管科室使用。2018年4月4日,康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邑县高邑镇侯家庄村党支部委员李建军违规发放村干部值班费问题。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该村实行办公室值班制度,共违规发放村干部值班费21860元。此外,还因存在其它问题,2018年3月17日,李建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对外公布↓↓↓
我市对一起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进行问责,城管系统多人被政务处分:
依据《河北省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河北省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近日,市纪委监委对我市一起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及时调查了解,对市城管系统7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严肃问责。
经查,我市城市区有六家市属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500多吨以上,现有两家污泥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约410吨,每天有近百吨的污泥无法处理。2017年7月,市排水公司将该情况向市城管局进行了汇报,当月30日,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将超量污泥暂时堆放至原第二污水处理厂氧化沟内,要求市排水公司做好专家论证,抑菌除臭工作。同时要求市城管局排水科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研究解决。
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间,市排水公司共向原第二污水处理厂氧化沟内运送污泥约1.8万吨(原有污泥约1万吨,共堆放2.8万吨),并且未按照专题会议决定采取有效的抑菌除臭措施,而是仅采用投放菌剂、进行表面覆盖的方式除臭;排水科虽进行多次检查,但未要求排水公司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处理臭气。2018年4月,群众反映该厂臭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市环保局北戴河新区分局立即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市排水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截至目前,该厂内堆放的污泥已基本被清理。
市纪委监委经调查认为,市城管局及市排水公司相关领导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与负有直接责任的市排水公司总经理张宏斌、副总经理马达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城管局排水科原科长李力、现任科长王宏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副局长王利辉、现任副局长苗祥恩记过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城管局局长李耀滨警告处分,报市委批准。
廊坊纪检监察网站近日对外公布↓↓↓
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艾全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艾全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违规发放司机补助和校领导通讯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8年4月20日,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艾全江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石家庄纪委监委网站、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廊坊纪检监察网站
编辑:焦洁
主编:建民、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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