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召乡北前村原村支书刘恒工伙同他人骗取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刘恒工伙同村副支书刘建通,村民刘敬典、刘建国、刘济金等人,冒用北前村17名贫困户名义,骗取财政扶贫补贴资金17万元,后五人私分。2018年3月,刘恒工、刘建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分别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十万元。
2.节固乡李隆庄村委委员李敬林收受贿赂问题。
李敬林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贫困户申报扶贫项目名义,收取9个扶贫户贿赂4.5万元。2018年3月,李敬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3.节固乡邹庄村原支书曹奇昌侵占低保金问题。
曹奇昌私自扣留村民曹某某的低保金发放银行卡,并将其中0.36万元据为己有,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曹奇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4.发改局副科级干部王增强配偶违规享受扶贫项目问题。
王增强在明知自已家庭收入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情况下,仍以妻子名义申请扶贫项目并领取国家扶贫资金1万元。2018年3月,王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配偶的贫困户资格被取消;同时,村支部委员王保民因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田付村乡艾村村支书王福朝优亲厚友问题。
王福朝在精准识别本村贫困人口工作中优亲厚友,将妻弟张锋(系平乡县文明办工作人员)和侄女婿杨建锋(本村村民,名下有机动车辆)列为贫困对象,并分别领取国家扶贫资金0.2万元。2018年4月,王福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锋、杨建锋等人的扶贫户资格被取消。
6.田付村乡寺头村支书任建辉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任建辉在对本村贫困户实施企业入股资产性收益项目时,因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扶贫项目实施不到位。2018年4月,任建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振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郑振国违规将女儿从基层乡镇借调到本人辖管的工作单位,并向其违规发放补贴1万元。2018年5月,郑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丰州镇尉庄村党员尉祥涛婚事大操大办问题。
2018年3月,尉祥涛结婚当天迎亲车队使用婚车12辆。2018年4月,尉祥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中华路东河村社区会计李秀峰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3月,李秀峰违规接受群众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李秀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油召乡工作人员黄猛、米书辉,八辛庄村支书高根申工作失职问题。
2018年6月,八辛庄李现军冷镦加工厂未达到“散乱污”企业关闭取缔的“两断三清”标准。2018年6月,油召乡主管环保工作副科级干部黄猛和乡环保执法队队长米书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八辛庄村支书高根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