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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河北4市公开一批涉恶典型案例!

知河北 2019-04-05

  廊 坊  

截至9月28日,廊坊市共有66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已被公开宣判,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廊坊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被告人薛峰敲诈勒索案薛峰,男,河北省霸州市人。被告人薛峰伙同郭建元、霍玉良、薛强、赵玉磊(四人均已判决)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敲诈勒索人民币13万元。其中,2017年12月26日9时许,被告人薛峰伙同郭建元采取向环保部门举报邢某经营的企业污染环境,不让邢某正常营业的手段,迫使邢某给付郭建元人民币10万元。2018年2月4日0时许,被告人薛峰伙同郭建元、霍玉良、薛强经预谋,以王某无证驾驶为由敲诈人民币12000元。2018年2月23日20时许,以董某某酒驾为由敲诈人民币18000元。


霸州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薛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任罗月、贺建良开设赌场、赌博、寻衅滋事案任罗月,男,河北省文安县孙氏镇任董村人;贺建良,男,河北省文安县孙氏镇岳村人。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任罗月受任松伟指派,以索要债务为名先后十一次到文安县大围河乡胡头村,对被害人胡某对、胡某营进行威胁、恐吓、滋扰。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任罗月受任松伟指派,多次对被害人杨某某及其家人实施威胁恐吓、滋扰。2017年12月5日后,经公安机关多次劝告,二被告人继续实施上述行为。被告人任罗月、贺建良及任松伟等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被告人任罗月还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于2017年6、7月份,在文安县文安镇新开路一栋自建楼房内开设动漫城游戏厅,内设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55台,进行赌博活动。


2017年11月,在文安县尚客优宾馆二楼,多次组织张龙、胡师营、翟建伟、李永海等人赌博,赌资累计达15.5万元。


文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任罗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贺建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井崇标、孙秀梅强迫交易案井崇标,男,河北省文安县人;孙秀梅,女,河北省文安县人。


被告人井崇标于2014至2015年,在文安县大柳河镇西柳河村西、以宏驰物流为基地,采取追逐、拦截、恐吓等方式,强行收取路过其基地门口运送木材车辆司机苏某某等人停车费谋取利益。对路过的运送木材司机孙某某等人采取把守、强行拦截手段,对不停车缴费的运送木材车辆采取开车追逐、恐吓等手段,强行收取费用。


文安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井崇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原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所判刑罚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孙秀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赵天姣、张彬迫交易案赵天姣,男,河北省霸州市人;张彬,男,河北省霸州市人。被告人赵天姣伙同被告人张彬、马大国(现在逃)等人,在2018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期间,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强行向在霸州市煎茶铺镇经营企业的外地人员戴某某等人出售烟花爆竹十次。赵天姣、张彬犯罪团伙属于恶势力犯罪组织。案发后,张彬投案自首。


霸州市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赵天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撤销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所判刑罚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彬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刘爱华、周春强、高伟、刘建红等八人寻衅滋事案刘爱华,男,河北省霸州市人。周春强,男,河北省霸州市人。高伟,男,黑龙江省克东县人。刘建红,男,河北省清河县人。陶政,男,黑龙江省北安市人。张超,男,黑龙江省克东县人。冷福杰,男,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杨拥国,男,黑龙江省铁力市人。


被告人刘爱华一方因土地权属问题与王东生一方多次发生纠纷。2017年6月29日开始,王东生之妻刘亚娟等人用车辆持续封堵刘爱华、周春强经营的鹏达制管厂门口并悬挂条幅,影响工厂车辆出入。2017年7月4日上午,被告人高伟指使被告人陶政、张超、刘建红等人在鹏达制管厂门口撕扯条幅时对刘亚娟、刘占娟等人进行殴打,并摔坏刘亚娟等人三部手机及一部平板电脑。当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高伟租用铲车将鹏达制管厂东侧空地上的集装箱小屋及砖堆推倒。被害人刘亚娟、刘占娟在下午的冲突中受伤,致刘亚娟双肺挫伤、右侧气胸、右侧尺挠骨骨折;刘占娟右侧第10、11肋骨骨折。经鉴定,刘亚娟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刘占娟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刘建红投案自首。


2017年7月28日14时许,因征地拆迁问题,被告人高伟指使被告人冷福杰纠集被告人张超、陶政、杨拥国,以修空调为由,将被害人高某某骗至霸州市开发区临南村倪会清家对面胡同内,持械将高某某打致轻微伤。案发后,杨拥国、张超、冷福杰、高伟、陶政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霸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爱华、周春强与高伟之间在案发前达成了由高伟组织人员清理围堵现场的一致意向,对高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高伟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刘爱华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判处被告人陶政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张超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冷福杰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拥国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周春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刘建红有期徒刑一年。


  邯 郸  

9月30日,在邯郸市中级法院统一部署下,武安、临漳、鸡泽、大名法院依法对四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12名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涉恶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

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贾海伙同被告人白玉林等人采取威逼、恐吓、殴打等手段,统一制定收购价格、统一销售渠道,强迫十二家废纸打包站通过其渠道向沙河市某纸厂共销售6481.844吨左右废旧纸箱,总价13124102.61元,并从中强制抽成,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4.82万元。武安市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人贾海全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对被告人白玉林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武增付武某丰、武某海等人,在临漳县临漳镇郝辛庄村及周边地区,先后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2017年2月4日,被告人武增付和武某录、武某丰、武某海、武某玉等人与王某民、王某龙、王某强等人发生殴斗,共致二人轻伤二级,六人轻微伤;2018年2月21日下午,被告人武增付伙同武某海、武某丰、武某玉等人持菜刀、铁钎、木棍等与郝某亮、王某彬、王某亮等人发生殴斗,共致一人轻伤二级,五人轻微伤;2018年2月24日9时许,被告人武增付伙同武某海、武某丰等人在临漳镇派出所门口大喊大叫、下跪、平躺,长达一个小时左右,影响了正常办公、出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临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增付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被告人金二杰、季江峰、廉刚、吴利轲、金红刚为垄断鸡泽县吴官营乡玉米芯收购,采取砸车玻璃、扎车胎、碰瓷等手段敲诈粮食收购点和拉玉米芯的司机,迫使来鸡泽县吴官营乡拉玉米芯的车辆均须由该团伙安排拉玉米芯并按车辆大小交纳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造成粮食收购点降低玉米芯市场价出售玉米芯。自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2月份,该团伙敲诈勒索非法所得累计达人民币21850元。鸡泽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金二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季江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11月初至2017年12月中旬,经营按摩店的被告人王新建与被告人贺素香、李源芳、李云飞等人合谋敲诈同行,并先后在山东省临清市,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邯郸市成安县、大名县等地的针灸按摩门市以身体被看坏、对方没有行医资格证为由实施敲诈四起,共敲诈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大名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新建、贺素香、李源芳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李云飞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沧 州  

9月30日上午,吴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王立歆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被告人王立歆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李超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周建成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任志强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董春阳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以来,以被告人王立歆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未经工商注册登记,擅自成立胜新小额贷款公司,王立歆任公司老板,任志强负责看门市,李超、周建成等负责要账和贴广告,该犯罪团伙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县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吴桥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及宣判。


  张家口  

近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张家口市宣化公安分局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又一举打掉两个涉恶团伙。

周忠强涉恶犯罪团伙案

周忠强(绰号“老道”)等五人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刑事案件,经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宣化看守所。另外, 周忠强(绰号“老道”)还与他人长期在宣化区塔儿村乡矿区一带活动,涉嫌其他违法犯罪。为了深挖犯罪,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周忠强(绰号“老道”)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现金奖励。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藏匿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1、李警官:3049328、13703130361

2、彭警官:3049320、15903130316

3、3049110


南海军涉恶犯罪团伙案

以南海军(绰号“南圪僚”)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南海军、郭晓虎(小名虎蛋)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团伙长期混迹于宣化区,特别是塔儿村乡的矿区劣迹斑斑,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案件。为深挖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受过该犯罪团伙侵害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证人公安机关将采取保护措施。对举报一起刑事案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0元奖励。同时,我们也正告参与该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认清形势,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从宽处理;对于参与违法犯罪或者窝藏、包庇、袒护、隐瞒、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一经抓获将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1、张警官:15931311543

2、0313—3049110



来源:河北发布、邯郸新闻网、廊坊都市报、张家口发布

编辑:海坡

主编:刘磊、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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