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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河北所有中小学学生冬季取暖!

知河北 2019-04-04

为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强化经费保障,将足额落实年生均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的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


足额落实公用经费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冀政发〔2016〕17号)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年生均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的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


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取暖需要。


确保清洁取暖


对于已经改气或者改电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燃气企业和电力企业确保学校气源和电力的稳定供应。对于当前还没有改气和改电的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使用无烟洁净煤取暖。


抓好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教师、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要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学校取暖安全。


全面排查,抓好问题整改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各县(市、区)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各县(市、区)


要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所属学校开展实地检查。


重点检查


学校取暖设施运转、更新、维护情况,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情况,资金拨付、安全责任制落实、取暖温度达标等情况。


以下情况依规追责问责


对于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及时解决。

对工作不严不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影响学校供暖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编辑:来淮

主播: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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