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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管最新提示!事关电动自行车

知河北 2022-11-11
消费提示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在我省正式施行。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和使用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及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01
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进行消费。02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等。购买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03
注意查看产品装置。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04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指导使用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05
消费者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不但会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而且属于违法行为。06


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或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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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编辑:任重远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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