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烝烝皇皇,不吴不扬。深耕厚植,期有所成。----中心主任汪庆华教授在成立仪式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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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齐聚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一个简单而不失内涵的仪式,庆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近半年来,各兄弟院校相继成立相关机构,回应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新一代科技革命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挑战。

      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法学教育正迎头赶上。

      今天,在同一时间,我的母校也在进行的一个同名机构的成立仪式。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蓝海里,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我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心的宗旨定位和工作计划,有三个方面。

一、加强学术研究,热烈中保持冷静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有两个面向:一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二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

      第一个面向必须要实现法律和科技的深度融合,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有直接的经验, 让法官、检察官这些一线工作人员感受到科技的红利。应该说,做产品不是我们所擅长的。

      但我们作为一个法科为主的院校,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法律政策研究方面,有着其他院校无法比拟的优势。中心将秉持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精神,整合校内的研究力量,形成集群效应。

      中心将在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权利、平台责任和算法统治、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产业促进和法律监管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从理论上回应国家互联网管理和公民权利保护的紧迫问题。

      中心将和人大系统、政法部门、互联网监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展开深度合作,使得法学研究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地解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中的治理难题。

二、服务人才培养,形成可推广经验

      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这是我们中心的一个非常鲜明的特色。在法学院“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基础上,结合法大在校学生已经是出生于互联网时代的特点,从更新课程、实习引导、学科建设几个方面入手促使学生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的社会需求。

      我们将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开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相关的课程,引导学生在实习阶段直接体验大数据时代的工作场景,了解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应用,掌握相关技能技巧。

三、心怀美好向往,拥抱大数据时代

      平台经济的兴起,改变了经济运行的模式,传统的公司+员工变成了现在的平台+个人的经营方式。而互联网法院的诞生,则意味着传统的法院+法官的司法模式正在朝着平台+法官的模式转变。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在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的引领下,平台实践正呈现出喷涌的状态。无论是北京知识产权系统推出的法信微诉平台,还是余杭法院试点现在全国14个省市推行的道交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无论是上海推行的206工程,还是北京海淀法院刚刚推出的微信立案,在在都可以感受到平台司法的脚步声。

      每一个平台,都是一个大数据企业,都在利用算法进行经营。我们在讨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时候,已经是在讨论我们当下的生活场景。

      从平台交友、平台经济到平台司法,我们的生活始于平台,我们的纠纷了于平台,当我们的碳基生命消失了的时候,我们的硅基生命将留存于平台。

      对于美好社会的追求是我们共同的向往。当平台社会到来的时候,我们期望它带来更多的是人的解放,而不是人的异化。我的期待是,我们的中心能够从法律知识、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为这样的一个目标的实现有所贡献。

      烝烝皇皇,不吴不扬。深耕厚植,期有所成。

      中心在筹设的过程中,得到了学校、学院、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普遍关心,我在此也对各位表示诚挚的感谢。在中心成立以后,也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值此岁末, 我也衷心祝愿各位朋友2018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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