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团省委、工商联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吕梁市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市委、工商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发﹝2019﹞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精神》(晋政发电﹝2020﹞5号)明电和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方政办纪字﹝2020﹞20号)精神,现为方山县融媒体中心招录就业见习生15名,现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间的见习青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方山县现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见习人员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的要求(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范围为:在吕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以及市外方山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需为方山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 ⑥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见附件3); ④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见附件3)。 4、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见附件2)。 方山县融媒体中心根据人才需求在申请见习人员中选用见习人员。 附件1:2020年方山县融媒体中心就业购买岗位汇总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