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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隰县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晋优师 2022-06-25

2020年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2020年8月28日18: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1.  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且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隰县的人员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31日到隰县政务大厅教育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周六、日除外。

2.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且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隰县的人员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到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300米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审批九科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认定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17日。

(四)证书签发时间:2020年9月17日。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山西省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三)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现场确定合格后,第二天在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五)本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登录山西公安公众号,进行查询打印。

(六)携带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咨询电话:18903472110

隰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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