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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⑨ | 观孝有法——读《论语》省思之九

六石居士 川大老子研究院 2021-02-06

观孝有法——读《论语》省思之九


察志观行各有依,

为人之子细其微。

三年守孝何为则?

轮转干支合泰机。

 

附记:

《论语▪学而第一》之第十一章: 子曰: “父在, 观其志;父没, 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 可谓孝矣。” 本章关键字眼是“两观”。孔子认为, 父亲在世时, 儿子可以有自己的志向, 却不可擅作主张。父亲去逝后, 儿子到底“孝”或不孝, 主要看其行动。如果经过了三年而没有随便改变父亲生前的做法, 那就算尽到了孝心。当然, 这并不是说父亲的做法永远不可以更改, 而是丧礼以三年为限。在这个期限中,应存居敬之心,对先人以合礼仪之尊重。

 

六石居士詹石窗

写于武当大学堂隐仙别院

岁次戊戌,六月十四

公元2018年7月26日夜深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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