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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艳萍 | 公羊学与汉代政治——由海昏侯墓所出《春秋》类简牍引发

东方论坛杂志 东方论坛杂志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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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学与汉代政治

——由海昏侯墓所出《春秋》类简牍引发



作者:宋艳萍,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刊于《东方论坛》2022年第1期

摘要

海昏侯墓新出《春秋》类简牍,据北京大学简牍整理小组的整理和释读,发现与《公羊传》关系密切。海昏侯墓《春秋》类简牍,反映了西汉中期公羊学的发展状况,折射出公羊学与汉代政治的密切关系。依据所见汉代文献,对汉代人引用公羊学思想的事例进行细致梳理,可以发现公羊学被广泛应用于汉代政治、法律、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成为上自皇帝下至士人普遍引用的理论指导思想,对汉代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

 


海昏侯墓新出简牍中,有《春秋》类竹简205枚。这批简保存情况差,残断严重。北京大学简牍整理小组对其进行了整理及释读,发现简文与《公羊传》关系密切:“目前能查到出处的简文,都见于今本《公羊传》僖公部分。……据此判断,‘春秋’类简册不是完整的《公羊传》,只是其中的僖公卷。”[1]笔者赞同这一推断。海昏侯墓所出《春秋》类简牍,虽文字与今本《公羊传》稍异,但内容相差不大。海昏侯墓所出《春秋》类简牍,反映了西汉中期公羊学的发展状况。《公羊传》出土于废帝墓中,或许与刘贺喜好有关,但也从侧面反映了西汉中期社会上层对公羊学的重视,说明公羊学确实像《汉书》所说“大兴”,对汉代政治、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拟对传统文献进行梳理,搜罗与公羊学思想相关的史料,以此权衡公羊学在汉代政治、思想领域所起作用及所占地位。


一、公羊学思想被汉代人普遍引用


公羊学是研究《公羊传》的学术思想体系,在汉代被称为齐学。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对公羊学思想进行了系统论述。自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公羊学战胜瑕丘江公后,公羊学受到格外重视,它所蕴含的“《春秋》大义”,成为时人争相引用的理论思想。自汉武帝时开始,“具以《春秋》对”[2]成为君臣间言事的必要环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东汉末期。

在汉代,公羊学思想不仅被公羊学家系统阐发,还被其他人在言行中引用,作为阐述自身观点的理论依据。梳理《史记》《汉书》《后汉书》等文献资料,抛却公羊学家,汉代他人引用公羊学思想的情况如下:

第一,“三科九旨”

“三科九旨”,是公羊学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由历代公羊学家不断总结出来的思想精华。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已经有了“通三统”[3];“《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4];“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5]等思想,奠定了“三科九旨”的基础。东汉初期的宋均在注《春秋说》时将公羊学思想归结为“三科”“九旨”:“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内外,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6]何休将宋均的“三科”总结为“三科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7]“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其实就是“存三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其实就是“张三世”;“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其实就是“异内外”。除“三科九旨”外,何休还依胡母生条例,立五始、七等、六辅、二类等,作为解说《公羊》的准则。清代孔广森别立“三科九旨”:“天道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讥,二曰贬,三曰绝;人情者,一曰尊,二曰亲,三曰贤。此三科九旨。”[8]曹树培以为三科为绝、贬、讥,九旨为褒、贤、大、喜、善、与、正、罕、录。尽管学者们对“三科九旨”的说法不同,但都力图将公羊学思想系统化,对公羊学所阐释“《春秋》大义”进行归纳和总结。

“通三统”,认为每个新受命的王朝必须改革旧王朝之制,实行自己的制度、服色,同时又给上两个朝代的王者之后划块地方,让他们还是实行自己的制度、服色。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显示新受命王的宽宏气度,同时又使政制有所因循和借鉴。公羊学的“通三统”思想,对汉代影响很大,不仅今文学家,古文学家也普遍接受这一思想。《白虎通义》中,对“通三统”亦有详细阐述。两汉时期,“通三统”不仅在思想界被阐发,而且渗透到政治领域中。

董仲舒提出“通三统”理论后,立周代、殷代二王后成为下自群臣、上至皇帝的共识。汉武帝时,始封周王后裔姬嘉为周子南君。到了汉元帝时,尊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位列诸侯,封地三十里,以奉祀周代先王。汉元帝时派诸大夫寻求殷商的后代,但其后人已分散,没有可立为殷后的合适人选。丞相匡衡本着“王者存二王后,所以尊其先王而通三统也”[9]的原则,认为必须要立殷后,但既然王室后代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孔子的祖先为殷人,以孔子后代为殷后更为合适。匡衡此议在汉元帝时期未获肯定。到了汉成帝时期,梅福再次提出此议,汉成帝接受了这一建议,于绥和元年(前8年)下诏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莫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10]正式将孔子后代孔吉封为殷绍嘉侯,位列诸侯。这样,殷后为殷绍嘉侯,周后为周承休侯,爵都为公,地各百里,正式实现了立二王后,完成了“通三统”。汉成帝时,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修建陵墓,极尽奢华,刘向以“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也”[11],奉劝汉成帝要居安思危,敬畏天命,修德爱民。东汉时期,继续以“通三统”为重要理论思想。汉章帝在诏书中提到:“其二王之后,先圣之胤”[12],此“二王之后”,即殷商和周代之后。汉安帝时,大臣们对立法问题展开了激烈论争,尚书令忠曰:“诸从《太初》者,皆无他效验,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国久长为辞。或云孝章改《四分》,灾异卒甚,未有善应。臣伏惟圣王兴起,各异正朔,以通三统。”[13]尚书令忠用公羊学“通三统”思想,作为阐述其历法主张的理论工具。

公羊学有“张三世”思想。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历史,可以分为所传闻世、所闻世、所见世三个时期。何休将之总结为“张三世”,并将所传闻世归结为衰乱世;所闻世为升平世;所见世为太平世。在《春秋》中,孔子对三世的书法是不同的,“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14]汉桓帝时宦官擅权,一些正直的官员,如刘瓆、成缙、翟超、黄浮等秉公执法,却受到宦官的打击报复。陈蕃上疏道:“臣闻齐桓修霸,务为内政;《春秋》于鲁,小恶必书。宜先自整敕,后以及人。……而今左右群竖,恶伤党类,妄相交构,致此刑谴。闻臣是言,当复啼诉。陛下深宜割塞近习豫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事,公卿大官,五日壹朝,简练清高,斥黜佞邪。如是天和于上,地洽于下,休祯符瑞,岂远乎哉!陛下虽厌毒臣言,凡人主有自勉强,敢以死陈。”[15]陈蕃提到的“《春秋》于鲁,小恶必书”,是公羊学“张三世”中的内容。陈蕃引用公羊学“小恶必书”,用以奉劝桓帝必须认清宦官专权的恶果。他劝谏桓帝清除宦官势力,整饬朝纲。

“异内外”是公羊学的重要思想,认为在国家治理及文明进化上,要先内后外,即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先将自己国家治理好,再兼及诸夏,由诸夏推及夷狄,等夷狄也进化后,天下大小远近若一。这就是公羊学所谓的“华夷之辨”。这一思想出自《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春秋》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16]汉章帝以“先京师而后诸夏”[17]为理论,从京师开始,推行旨在移风易俗、整顿吏制、纠察非法、重本抑末的科条制度。而“先京师而后诸夏”,即公羊学的“异内外”思想。汉和帝时,车骑将军窦宪出征匈奴。议郎乐恢多次上书谏诤,阐述对夷狄用兵的弊端,其中提到:“《春秋》之义,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垦发,得其人无益于政,故明王之于夷狄,羁縻而已。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以汉之盛,不务修舜、禹、周公之(术) [德],而无故兴干戈,动兵革,以求无用之物,臣诚惑之!”[18]“《春秋》之义,王者不理夷狄”,这一思想来自公羊学的“华夷之辨”理论。《春秋》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何休注曰:“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19]乐恢的上书,表达了和公羊学同样的对夷态度。班固在《汉书·匈奴传下》的赞中,有自己对夷狄的价值判断:“是以《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而兽心,……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20]“《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是典型的公羊学的“异内外”思想,看来班固非常赞同公羊学“异内外”思想。钟离意年轻时为郡督邮。当时部县亭长有受人酒礼者,郡府派人纠察。钟离意将文案封还,言于太守曰:“《春秋》先内后外,《诗》云‘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明政化之本,由近及远。今宜先清府内,且阔略远县细微之愆。”[21]钟离意所言“《春秋》先内后外”,即公羊学的“异内外”思想。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汉阳的边章、韩遂与羌胡联合起来反叛,东侵三辅。汉灵帝派遣车骑将军皇甫嵩讨伐叛军。皇甫嵩请求征发乌桓三千人,但大将军掾韩卓认为不妥,建议招募鲜卑五千轻骑。应劭反驳韩卓道:“鲜卑隔在漠北,犬羊为群,无君长之帅,庐落之居,而天性贪暴,不拘信义,故数犯障塞,且无宁岁。唯至互巿,乃来靡服。苟欲中国珍货,非为畏威怀德。计获事足,旋踵为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内,盖为此也。”[22]李贤注曰:“朝家犹国家也。”[23]“朝家外而不内”,意为国家将鲜卑等作为外族,而不将他们作为内附,正为公羊学“内诸夏而外夷狄”思想。

“通三统”、“三世说”、“异内外”,是公羊学的重要思想内容,两汉时期被大量引用,上至皇帝,下至群臣,无不以此为指导思想。尤其是“异内外”思想,成为汉代处理民族政策的重要理论指导。

第二,“以《春秋》决狱”

“以《春秋》决狱”,始于董仲舒。董仲舒著有《春秋决事比》,里面记载了很多“引经决狱”的凡例,成为汉代处理政治案件时的重要依据。“以《春秋》决狱”,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为“原心定罪”。“原心定罪”是以犯罪者的主观动机作为定罪依据的思想原则。如果主观动机为好,就可以减轻甚至免于处罚;如果主观动机为恶,即使犯罪没有实施,也要受到严惩。公羊学认为这是“《春秋》之义”的重要内容。最典型的有三个事例:一为许世子弑父事件,一为赵盾弑君事件,一为季友鸩叔牙事件。许世子弑父事件来自《公羊传·昭公十九年》。许世子止因未给其父尝药,父吃错药而死,《春秋》给他定下了弑父罪名,但世子的动机并非要弑父,所以《春秋》又把他赦免了。赵盾弑君事件来自《公羊传·宣公二年》。晋君本不是赵盾所杀,只因他不讨弑君之贼,所以《春秋》把弑君罪名加于其身,但因无弑君的主观动机,所以又将其赦免了,使其名字又出现于史册。季友鸩叔牙事件来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鲁庄公病危,想传位给儿子般,但叔牙预谋辅佐庆父即位。季友为防止国家动乱,于是鸠杀了叔牙。弟杀兄为大逆不道之举,但季友的本意是为了国家的安定,所以本着“原心定罪”原则,《春秋》“贤之”。公羊学“原心定罪”原则,对汉代政治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汉哀帝宠佞董贤,为群臣所诟病,大司马骠骑将军丁明对董贤尤其厌恨。汉哀帝对丁明抵制董贤的行为十分忌恨,下册书免除其大将军之职。册书中谴责丁明“嫉妒忠良,非毁有功,于戏伤哉!盖‘君亲无将,将而诛之’。是以季友鸩叔牙,《春秋》贤之;赵盾不讨贼,谓之弑君。”[24]季友和赵盾,都是“原心定罪”的典型人物。汉哀帝用季友和赵盾的典故来谴责丁明,是在警告他不要诋毁董贤,否则将给他按上嫉妒忠良,甚至意图谋反的罪名。东汉顺帝时,霍谞的舅舅宋光被人诬告,被大将军梁商逮捕入狱。霍谞当时只有十五岁,上奏记给梁商,其中提到:“谞闻《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弒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此仲尼所以垂王法,汉世所宜遵前修也。”[25]霍谞所说“《春秋》之义,原情定过”,正是公羊学的“原心定罪”思想,他所列举的许止、赵盾两人,正是公羊学所举“原心定罪”的两个重要凡例。汉献帝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由洛阳迁都于许。献帝下诏书给袁绍,责备他地广兵多却不能勤王,讨伐不义。袁绍上疏申辩道:“……臣非与瓒角戎马之埶,争战阵之功者也。诚以贼臣不诛,《春秋》所贬,苟云利国,专之不疑。故冒践霜雪,不惮劬勤,实庶一捷之福,以立终身之功。社稷未定,臣诚耻之。”[26]袁绍所言“贼臣不诛,《春秋》所贬”,说的正是《公羊传》中赵盾弑君的故事。袁绍以赵盾自居,表明自己内心是忠于天子的。袁绍去世后,审配等伪造遗令,拥立袁绍三子袁尚为继承人。长子袁谭不能继位,心怀愤恨。后袁谭、袁尚二人的矛盾彻底爆发,袁谭联合曹操共同攻打袁尚。建安九年三月,袁尚使审配守邺,再次在平原进攻袁谭。审配为使袁谭自觉放弃抵抗,于是写书信给袁谭道:“配闻良药苦口而利于病,忠言逆耳而便于行。愿将军缓心抑怒,终省愚辞。盖《春秋》之义,国君死社稷,忠臣死君命。苟图危宗庙,剥乱国家,亲疏一也。是以周公垂涕以(毙)[蔽]管、蔡之狱,季友歔欷而行叔牙之诛。何则?义重人轻,事不获已故也。……愿熟详吉凶,以赐环玦。”[27]审配假借周公诛管蔡、季友诛叔牙的故事,奉劝袁谭以大义为重,自觉归附。

公羊学最符合“原心定罪”原则的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28]思想,这是《公羊传》于昭公元年提出的。主张臣下要绝对尊君,甚至要从思想意识方面杜绝弑君的念头,假如有这一念头,即使没有付诸行动,也要受到严惩,甚至被诛杀。这是“原心定罪”在尊君方面的重要体现。《公羊传》这一思想,在秦代已经被应用到政治之中。秦二世时,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形势非常危急。二世召集博士诸生询问对策。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对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29]“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其实就是《公羊传》中“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思想,可知这一思想在秦代便被人们所熟知。汉武帝独尊儒术后,“《春秋》大义”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甚至渗透到法律领域,“以《春秋》决狱”成为汉代政治生活的一大特色。“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这一“《春秋》大义”,成为政治领域中经常被应用的理论武器。如淮南王刘安谋反事件东窗事发后,汉武帝“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专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30]吕步舒所用“《春秋》谊”,正是公羊学的“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王莽的孙子王宗觊觎君位,作自画像,身着天子的衣冠。他还私刻三枚铜印,第一个是“维祉冠存己夏处南山臧薄冰”,第二个是“肃圣宝继”,第三个是“德封昌图”,皆有觊觎皇位之意。王宗的野心被发觉,只得自杀谢罪。王莽痛斥王宗道:“宗属为皇孙,爵为上公,知宽等叛逆族类,而与交通;刻铜印三,文意甚害,不知厌足,窥欲非望。《春秋》之义,‘君亲毋将,将而诛焉。’迷惑失道,自取此事,乌呼哀哉!宗本名会宗,以制作去二名,今复名会宗。贬厥爵,改厥号,赐谥为功崇缪伯,以诸伯之礼葬于故同谷城郡。”[31]王莽提到的“《春秋》之义,‘君亲毋将,将而诛焉。’”正是公羊学思想。而“以制作去二名”,来自《公羊传》的“讥二名”思想。定公六年《春秋》曰“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公羊传》对此解释道:“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32]王宗原名王会宗,因公羊学有“讥二名”思想,所以改名为王宗。王莽为了贬斥他,又恢复了他的原名—王会宗。东汉明帝永平二年(59年),广陵王刘荆有罪。明帝让公羊家樊鯈与羽林监任隗共同决理此案,他们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竟然是请求诛杀刘荆,汉明帝勃然大怒道:“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樊鯈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是以周公诛弟,季友鸩兄,经传大之。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33]樊儵所说“《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正是公羊学“原心定罪”思想。樊儵还以周公诛弟、季友鸩兄,作为大义灭亲的典范。汉明帝在经典面前只能折服。光武帝刘秀之子刘延,被封为淮阳王。因其参与私作图谶之事,本应严惩,但汉明帝不忍杀之,将其迁为阜陵王。汉章帝时,刘延与儿子刘鲂密谋造反被告发。章帝对此案非常重视,下诏曰:“王前犯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获斯辜者,侯自取焉。于戏诫哉!”[34]汉章帝认为刘延欲图谋反,和周代的管、蔡,西汉的淮南王性质相同。章帝所说“经有正义”,正是公羊学的“君亲无将,将而必诛”。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原心定罪”成为汉代处理重大政治事件时经常被引用的思想。汉代人以此为标尺,衡量政治事件的是非曲直。赵盾不讨贼、季友鸩叔牙的故事,成为汉代“原心定罪”的典范,被经常引用,成为汉代人习用的“决事比”。尤其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在实际上已经起到了法律效力。

除了“原心定罪”、“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等思想,公羊学“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诛首恶”等“《春秋》大义”,也成为汉代处理政治案件时所依据的重要原则。公羊学认为,要褒扬善人,并恩及其子孙,即“善善及子孙”;要贬斥恶人,但只惩罚恶人自身,而不要波及他人,即“恶恶止其身”。这一思想出自《公羊传·昭公二十年》,“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奔’未有言‘自’者,此其言‘自’何?畔也。畔则曷为不言其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35]。本着“恶恶止其身”原则,公羊学认为,在发生群体恶性案件时,只将为首之人进行严惩,其他人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这就是所谓的“诛首恶”。

“善善及子孙”原则的应用,以汉安帝、曹操为典型。东汉开国二十八将,都被封侯。但到汉安帝时期,有一些侯国或因无嗣绝国,或因犯罪夺国。永初六年(112年),汉安帝依据公羊学“善善及子孙”的原则,寻求这些功臣的后代,重新立国,以享受祖上的荫泽。汉安帝以“善善及子孙”原则,重新为绝国的二十八将立后,表现了天子的宽宏气度,也为天下树立了为国尽忠者将恩泽子孙的典范。汉献帝建安年间,曹操北讨柳城,经过涿郡,依据“《春秋》之义,贤者之后,宜有殊礼”[36],令涿郡守令速派遣丞掾,为当地名士卢植扫墓,并表彰其子孙。曹操的“《春秋》之义,贤者之后,宜有殊礼”,即为公羊学“善善及子孙”原则。

“恶恶止于身”、“诛首恶”原则的运用,以光武帝时的赵憙、汉章帝时的杨终、汉安帝时的刘恺、汉顺帝时的梁商为代表。光武帝时,赵憙为平原太守。当地盗贼众多,赵憙联合其他各郡一起铲除了盗贼势力,斩杀其头目。其余数千人按照法律也当处死,于是赵憙上疏皇帝道:“恶恶止其身,可一切徙京师近郡”。[37]赵憙认为盗贼头目已被斩杀,其他人就不必严惩,只将他们迁徙到京师近郡即可。东汉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38]此时权与法要比情更为有力,刑狱不绝,株连者达以万数。汉章帝即位之初,保留了汉明帝时的苛政,“是时承永平故事,吏政尚严切,尚书决事率近于重。”[39]大臣杨终批判了自秦以来特别是明帝时期的酷烈刑法,并引用《公羊传》“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作为自己的理论依据,以驳斥株连远徙等酷法的不合情理性。几经论争后,汉章帝“从之,听还徙者,悉罢边屯。”[40]虽然株连的法律仍然没有完全废除,但较前有所宽舒。汉安帝时,清河相叔孙光因贪赃而被判刑,他的子孙都受到株连。后来居延都尉范邠也犯了此罪。安帝让三公、廷尉等给范邠定罪,司徒杨震、司空陈曪、廷尉张皓等都认为应按处置叔孙光的办法进行定罪,唯独太尉刘恺引用公羊学“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的“《春秋》之义”,用以抵制株连的酷法。这种抵制在当时“以《春秋》决狱”盛行的时代背景下还是卓有成效的,皇帝和群臣在“《春秋》大义”下不得不信从。汉顺帝时,发生了一场外戚与宦官异常激烈的斗争。外戚的代表是梁商,宦官的代表是中常侍张逵、蘧政,内者令石光等。在顺帝的支持下,梁商最终取胜。此事牵连的大臣甚众,依法当诛,但梁商却反对株连制度,他上疏皇帝为大臣们请愿道:“《春秋》之义,功在元帅,罪止首恶,……大狱一起,无辜者众,死囚久系,纤微成大,非所以顺迎和气,平政成化也。宜早讫竟,以止逮捕之烦。”[41]梁商所谓“《春秋》之义,功在元帅,罪止首恶”,即为公羊学的“诛首恶”原则。汉代反对株连制的例子很多,看来株连制在汉代一直存在。汉代反对株连制的斗争中,基本上都是以“诛首恶”、“恶恶止其身”作为理论依据,这成为汉代“以《春秋》决狱”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着“善善”原则,公羊学认为,一个人功绩卓著,即使犯有小错误,亦可以功除罪,即功能覆过。汉元帝时,骑都尉甘延寿受皇帝之命出使西域,他与副校尉陈汤共同诛灭了匈奴的郅支单于。汉元帝想封赏甘延寿和陈汤,但遭到中书令石显和匡衡的反对。故宗正刘向上疏为他们请功,其中提到:“昔齐桓公前有尊周之功,后有灭项之罪,君子以功覆过而为之讳行事。”[42]这一思想来自公羊学。《公羊传·僖十七年》:“夏,灭项。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而?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43]齐桓公曾有继绝存亡之功,他灭项为小过,所以能以功覆过。刘向认为,甘延寿、陈汤虽然有小过,但他们击败匈奴,此为大功。功能覆过,所以应该加封。光武帝时,伏波将军马援去世后,有人诬告他从南方还军时,所载一车皆明珠文犀。光武帝震怒,马援妻儿及家族面临被问罪的危险。马援同郡人前云阳令朱勃诣阙上书,以“《春秋》之义,罪以功除”[44],为马援洗脱罪名,为其家族开脱。

公羊学的原心定罪、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善善恶恶、功能覆过等思想,是“以《春秋》决狱”的主要内容,在汉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而渗透到法治领域,对汉代法制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第三,维护封建伦理纲常

公羊学认为,孔子作《春秋》的目的,就是“拨乱反正”。这是《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诠释“西狩获麟”的意义时提出的:“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45]其实质是维护君权,维护封建伦理秩序。在汉代,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成为“拨乱反正”的核心人物。汉武帝时丞相庄青翟、御史大夫张汤等曰:“高皇帝拨乱世反诸正,昭至德,定海内,封建诸侯,爵位二等。皇子或在襁褓而立为诸侯王,奉承天子,为万世法则,不可易。”[46]充分肯定了汉高祖“拨乱反正”,建立汉王朝的丰功伟绩。光武帝时,太中大夫梁统上疏道:“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权时拨乱,功逾文武,德侔高皇”[47];古文经学家陈元亦上疏曰:“陛下拨乱反正,文武并用,深愍经蓺谬杂,真伪错乱,每临朝日,辄延群臣讲论圣道。……”[48];汉明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以配五帝。……仰惟先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以宁天下。”[49]这些都是对光武帝刘秀“拨乱反正”,重建刘汉王朝伟大功绩的赞誉。

公羊学重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50]元年为君之始;春为岁之始;王为周文王;王正月就是“大一统”。董仲舒提出了贵元、重始思想,何休曰:“重五始也。”公羊学重始,是要通过新君宣立之始,万象更新,将一切纳入“大一统”的政治统治之下。其实公羊学重始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汉顺帝时,灾异频现,郎顗多次上书,推论阴阳灾异。其中提到:“孔子作《春秋》,书‘正月’者,敬岁之始也。”[51]这一思想来自公羊学的“重始”。《公羊传》提出的“大一统”思想,被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加以阐发:“《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52]并以此为理论,进一步提出了罢黜百家,专任儒术的思想。公羊学认为,“大一统”下,天下尽为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就是公羊学的“王者无外”思想。大一统体制下的汉王朝,需要“王者无外”思想来捍卫,所以公羊学这一思想,被广泛应用于政治领域。如,汉武帝责备严助不及时汇报政情,严助慌恐,上书谢称:“《春秋》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臣事君,犹子事父母也,臣助当伏诛。陛下不忍加诛,愿奉三年计最。”[53]“《春秋》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出自《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54]天王为周襄王。惠后非其亲母,惠后所生子姬带与周襄王争王位,联合戎人打败襄王,襄王逃到郑国。《公羊传》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王到郑本不应说是“出”,此处说“出”,是因为周襄王和母后关系决裂,不能再侍奉母亲。严助认为,天王不能侍奉母亲,所以《春秋》将他贬绝。臣下事君,和子事父母一样,而自己未及时向皇上汇报政情,没有尽到臣下事君之责,理应伏诛。严助引用这一典故,是要通过谢罪的方式,恳请武帝的谅解。再如,汉武帝时,博士徐偃巡行郡国,矫称皇帝意旨,让胶东、鲁国经营煮盐、铸铁事宜。御史大夫张汤弹劾他假传圣旨,理应处死。徐偃利用“《春秋》大义”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55]这一思想来自《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56]廷尉张汤在“《春秋》之义”面前无可奈何,而终军也引用“《春秋》大义”来反驳徐偃道:“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57]徐偃和终军同为引用“《春秋》大义”,但终军比徐偃更为高明,以大一统政治下“王者无外”来批驳徐偃理论上的漏洞,最终徐偃理屈词穷,完全被他折服。东汉时期,“王者无外”思想依然被广泛应用。如班固在《两都赋》中提到:“子徒习秦阿房之造天,而不知京洛之有制也;识函谷之可关,而不知王者之无外也。”[58]“王者之无外”即为公羊学的“王者无外”思想。又如,汉桓帝刘志的皇后梁女莹,是汉顺帝皇后的亲妹妹。在刘志为蠡吾侯时,梁太后就想将妹妹梁女莹嫁给他。未及成婚,汉质帝驾崩,刘志即位为皇帝。即位第二年,有司奏请梁太后道:“《春秋》迎王后于纪,在涂则称后。今大将军冀女弟,膺绍圣善。结婚之际,有命既集,宜备礼章,时进征币。请下三公﹑太常案礼仪。”[59]梁太后马上同意了有司的奏请,依照礼制,汉桓帝迎娶了梁女莹,并封为皇后。有司的奏请中提到的“《春秋》迎王后于纪,在涂则称后”,依据的是《公羊传·桓公八年》中“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60]正因王者无外,所以在迎亲的路上就可以称为王后。有司引用这一思想的目的,是认为刘志与梁女莹有婚约在先,既然当上了皇帝,就应该以纳后的礼仪迎娶梁女莹。再如,荆州牧刘表有僭越天子之心,汉献帝让群臣商议对策,孔融上疏曰:“窃闻领荆州牧刘表桀逆放恣,所为不轨,至乃郊祭天地,拟仪社稷。虽昏僭恶极,罪不容诛,至于国体,宜且讳之。……愚谓虽有重戾,必宜隐忍。贾谊所谓‘掷鼠忌器’,盖谓此也。是以齐兵次楚,唯责包茅;王师败绩,不书晋人。……臣愚以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国防。”[61]孔融所言“王师败绩,不书晋人”,来自《公羊传·成公元年》,周王的军队被晋军打败,但王者至高无上,无人敢敌,被诸侯王打败是件耻辱之事,本着为王者讳的原则,史书上只写“王师败绩”,而隐去被晋军所败的史实。孔融认为,刘表郊祭天地,拟仪社稷,僭越了天子礼仪,其罪虽然当诛,但刘表目中无天子,这是对汉献帝极大的蔑视,所以本着“王者无敌”的原则,应该以国体为重,隐忍刘表郊祀等僭越之行。

在继承制上,公羊学强调“大居正”。所谓“大居正”,就是要坚持继承人的合法性。《公羊传·隐公元年》确立的继承制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62]“立嫡以长不以贤”,就是“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王位继承制的基本原则。但如果没有嫡长子,即以身份贵贱而不是长幼次序来决定立子,贵者得立。而子身份的贵贱取决于母亲身份的贵贱,即“子以母贵”。鲁惠公去世后,隐公是长子但非嫡子,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隐公不当立,而母亲身份高贵的桓公当立,“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63]只因桓公年幼,隐公先代他治理国家。但隐公所立,确实不合礼法,所以《公羊传》认为隐公元年不言即位,即在隐晦地对其进行贬斥。公羊学非常强调“大居正”思想,君位继承一定要遵循礼制,否则就会引发国家动乱,宋宣公即是失败的惨痛事例。据《公羊传·鲁隐公三年》记载,宋宣公不遵守嫡长子继承制,而将君位传于其弟,破坏了国之根本,所以出现了国家动荡,十世不宁的局面。《公羊传》对此评价曰:“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64]司马迁对公羊学“大居正”非常赞同,在《史记·宋微子世家》中沉痛指出:“《春秋》讥宋之乱自宣公废太子而立弟,国以不宁者十世。”[65]汉和帝时,下邳王刘衍病重,太子刘卬因罪被废,群姬都争立其子为嗣。汉和帝令彭城靖王刘恭奉诏至下邳,按照“《春秋》之义大居正”的原则,为刘衍选择合适的太子。

公羊学的“大居正”理论强调“立子以贵不以长”,子身份的贵贱取决于母亲身份的高低,即“子以母贵”。但子身份高贵后,母亲也会随之而高贵,即“母以子贵”。汉景帝宠爱栗姬,封她的儿子刘荣为太子。长公主想把女儿许配给刘荣,栗姬不答应。长公主又向王夫人提亲,想把女儿许配给王夫人的儿子刘彻,王夫人痛快应允。长公主怨恨栗姬,和王夫人联合起来,决定扫除栗姬这一障碍。长公主不停在景帝耳边赞美刘彻,使景帝对其刮目相看。同时,王夫人利用景帝和栗姬有隙之机,鼓动大行向景帝进言道:“‘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今太子母号宜为皇后。”[66]景帝认为大行是受了栗姬唆使,勃然大怒,诛杀了大行,并废太子为临江王,栗姬不久忧愤而死。王夫人被立为皇后,刘彻成为太子。大行所言“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正是公羊学思想。光武帝刘秀于建武二年(26年)立郭氏为皇后,郭氏子刘疆为太子,阴氏为贵人。建武十七年(41年),废郭氏,立阴氏为皇后。建武十九年(43年)六月戊申日,光武帝又依据公羊学“《春秋》之义,立子以贵”[67]思想,下诏废掉刘疆太子之位,改封东海王。另立阴皇后之子刘阳为皇太子,并改名为刘庄。汉章帝时,独宠窦皇后,但窦皇后无子,遂收养梁贵人所生儿子刘肇,并将梁贵人姐妹逼死。汉章帝驾崩后,刘肇即位,为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窦太后驾崩。梁贵人的堂兄上书和帝,请求为其生母梁贵人追加尊号。和帝征求太尉张酺的意见,张酺以公羊学“《春秋》之义,母以子贵”[68]的原则,奉劝和帝为梁贵人追加尊号,并为诸舅加官进爵,以体现亲亲之道。和帝接受这一建议,为梁贵人上尊谥为“恭怀皇后”。汉灵帝时期,小黄门赵佑、议郎卑整以公羊学“《春秋》之义,母以子贵”为理论依据,上书请求为冲帝的母亲虞大家、质帝的母亲陈夫人追加尊号。汉灵帝听从建议,拜虞大家为宪陵贵人,陈夫人为渤海孝王妃。

不仅皇位继承依据立嫡立子原则,诸侯国、侯国王位继承,官吏甚至普通家庭,在确立继承人时也遵循这一原则。“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还成为衡量某人身份地位的重要标尺。公孙瓒的从弟公孙越出击袁绍手下大将周昕时,被流矢所中而死。公孙瓒怨恨袁绍,于是上疏献帝,陈述袁绍的十大罪状,其中之一为:“《春秋》之义,子以母贵。绍母亲为傅婢,地实微贱,据职高重,享福丰隆。有苟进之志,无虚退之心,绍罪九也。”[69]袁绍的母亲地位微贱,按照“子以母贵”原则,袁绍也应为身份低微之人。

在继承制上,公羊学还有一个重要原则:“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这一思想记载于《公羊传·哀公三年》。鲁哀公三年春,卫灵公因世子蒯聩无道,将之驱逐,改立蒯聩之子辙为世子。《公羊传》认为:“然则辙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卫灵公驱逐世子蒯聩,以孙子辙为继承人,这就是王父命。卫灵公死后,辙应该立为国君,即使蒯聩回归,辙也不能因为他是父亲而让位于他,这就是“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之意。“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是公羊学提出的重要命题。强调在王位继承上,要以王命为准,而非父命;在君臣关系上,要以王事为主,而非家事。将王权放在首位,当王权与父子之情、君臣之义发生冲突时,以王权为重,父子之情、君臣之义处于次要地位。公羊学这一思想在汉代被应用于政治领域,在皇位继承及家族继承制度方面,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有一男子自称为卫太子,着黄衣、黄帽,乘黄车气势汹汹到北阙而来。朝廷震惊,因为若卫太子归来,皇位的归属将成问题。昭帝震惊之余,派公卿将军中二千石等都去辨认。当时围观的群众多达数万人。官员们难辨真假,一筹莫展。京兆尹隽不疑后至,他怒叱从吏收缚那男子。有人劝隽不疑不要鲁莽行事,但他却义正词严地说:“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违命出奔,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70]于是将男子收捕入狱,经审查,确系冒名顶替。隽不疑利用公羊学的“不以父命辞王父命”,解决了一起突发政治案件。此事引起汉昭帝和辅政大臣霍光的极大重视,让他们认识到经术对政治的重要辅佐作用,于是昭帝下诏道:“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71]东汉前期,丁鸿是著名儒生,从桓荣受《欧阳尚书》,经义甚明。丁鸿的父亲丁綝因跟随光武帝刘秀征伐有功,被封为阳陵侯。丁綝死后,丁鸿作为长子,理应承袭父亲的爵位和封地,但他却想让给其弟丁盛。丁鸿留书给丁盛后离去。途中遇到同窗鲍骏。鲍骏对丁鸿弃爵让国的行为极不赞同,他批评丁鸿道:“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72]“《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正是公羊学思想。丁鸿在经典面前幡然醒悟,回去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和封地。

在继承制上,公羊学还提出了一个原则:“为人后者,为之子也”[73],出于《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意思是:改做他人后嗣的人,就是他人的儿子,要尽一个儿子所有的义务。刘贺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不好。汉昭帝驾崩,霍光及群臣推举刘贺为皇太子,他应该作为汉昭帝的后嗣继承皇位。但刘贺为昭帝居丧期间没有哀痛之心,进京后未遵照礼法前去祭祀宗庙,而是派人持节前去祭祀他的生父故昌邑王刘髆。在刘贺被废的诏书中提到:“礼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昌邑王宜嗣后,遣宗正、大鸿胪、光禄大夫奉节使征昌邑王典丧。服斩缞,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始至谒见,立为皇太子,常私买鸡豚以食。……”[74]刘贺没做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这成为他被废的重要罪证。刘贺被废后,汉宣帝刘病已即位。刘病已也是作为汉昭帝后继承大统。他比刘贺要识时务,明白“为人后者为之子也”的道理。即位后立即以昭帝后的身份,为皇太后追加封号。汉和帝驾崩后,殇帝刘隆即位。刘隆在位八个月就驾崩了。邓太后派遣车骑将军邓骘持节迎接刘祜入宫,拜为长安侯。继而邓太后以公羊学“《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75]为依据,让刘祜作为汉和帝的后嗣继承王位,确保了刘祜帝位的合法性,是为汉安帝。

第四,讥世卿,重选举

公羊学有“讥世卿”思想,反对世卿世禄制度。《公羊传》中多次提到“讥世卿。世卿,非礼也”[76],认为世卿制度不合礼法。公羊学提倡选贤使能,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多次强调选贤的重要性。从汉武帝开始,太学兴起,以儒家经典培养的士人,成为官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还通过察举、征辟、策问等方式,选拔贤能。随着选举制的推行,周代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已经受到了实质性的重创。东汉时期,随着外戚、宦官轮流擅权局面不断加深,选举制受到不断冲击和破坏,严重影响到吏治。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公羊学的“讥世卿,兴选举”思想,成为他们对抗黑暗统治的理论武器,也成为他们心目中解决时局危机的一把钥匙。东汉中后期,外戚长期把持政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世卿。汉和帝时,窦太后秉政,窦氏家族控制朝政。尚书仆射乐恢多次上疏,以公羊学“讥世卿”思想来劝谏和帝,要警惕窦氏家族长期控制朝政,造成尾大不掉,君权旁落的危险局面。东汉后期,除了外戚势力,宦官也成为控制朝政的强大势力。汉顺帝时,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无功却被封赏,政权被外戚、宦官共同操控。杜乔上疏顺帝,对皇帝封赏外戚、宦官之举进行了批驳:“今梁氏一门,宦者微孽,并带无功之绂,裂劳臣之土,其为乖滥,胡可胜言!……苟遂斯道,岂伊伤政,为乱而已,丧身亡国,可不慎哉!”[77]杜乔提到的“宦者微孽”,出自《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夫负羁絷,执铁锧,从君东西南北,则是臣仆庶孽之事也。”何休注云:“孽,贱子也,犹树之有孽生也。”杜乔引用《公羊传》,将宦者视为微孽,表达了对宦官极端蔑视之情。

第五,大复仇

公羊学有复仇思想,认为臣为君、子为父,甚至朋友之间,都有复仇的责任和义务。因百世都可以复仇,所以称为“大复仇”。但为了防止滥杀风气的形成,《公羊传》在定公四年为复仇规定了一个总原则:“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78]意思为:父亲无罪而被杀,儿子可以为父复仇;若父亲有罪当诛,儿子为父复仇就是不合理。如果杀掉仇人,仇人之子就会反过来复仇,从而陷入你来我往的死循环之中。复仇只能针对仇家本人,不得累及仇家后代。帮朋友复仇是应该的,但不要抢先出击,而是让朋友自己手刃仇人。这一原则成为指导后世复仇理论及复仇风气的重要标尺,是评价复仇行为是否得当的主要标准。自先秦时期开始,复仇风气已炽。荆轲、要离、专诸、豫让、聂政都是为主复仇者,成为刺客的代表人物。汉武帝时公羊学“大兴”之后,在“大复仇”理论指导下,复仇风气更盛。汉武帝为出击匈奴,以“大复仇”思想作为自己的理论依据。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太初四年(前101年),武帝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79]汉武帝依据“大复仇”理论,认为出击匈奴是复高祖平城被围、高后被单于所侮之仇,是正义的、合法的战争。汉武帝用公羊学的理论,为其征伐匈奴披上了合法外衣。西汉末东汉初的太原广武人周党,是复仇的典型代表。周党年少时为孤儿,曾被乡佐欺辱,长大后读《春秋》,“闻复雠之义”[80]。这里的复雠之义便是公羊学的“大复仇”。周党受公羊学“大复仇”理论影响,回乡找乡佐复仇。东汉时期,复仇风气有增无减。汉章帝建初年间,发生了一桩命案:某人被别人侮辱,其子为父报仇,将施侮者杀死。依据法律,杀人者应该偿命,但汉章帝依据“子为父隐”的原则宽恕了杀人者。此后,章帝还制定了《轻侮法》,以放宽对为父母复仇之人的惩罚。汉章帝的《轻侮法》正面支持了复仇行为,可以说是对复仇之风的公开包庇和开脱。此口一开,复仇之风更炽。东汉末期,军阀混战。刘表写书信劝谏袁谭,以公羊学“昔齐襄公报九世之雠”[81]的“大复仇”思想,奉劝袁谭兄弟和睦,共同对抗外敌,为衰微的王室复仇,光复汉廷。汉献帝时,东郡太守臧洪被袁绍围攻一年后,城破被俘。袁绍劝其投降,臧洪以《公羊传·定公四年》“不能推刃为天下报仇”为理论,痛斥袁绍,宁死不屈。东汉时期的画像石中,有很多描绘复仇的画像,如荆轲刺秦王、聂政自屠、豫让二刺赵襄子、要离刺庆忌、专诸刺王僚等故事。汉代人刻画这些故事,充分说明他们对于这些刺客的认可及推崇,是汉代人崇尚复仇的直接反映。

第六,经权说

“经权说”是公羊学的重要思想之一。“经”是指礼制规定的基本原则。《公羊传》给“权”下的定义是“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也”[82]。“权”虽然违背“经”,但却是结果为善的行为。公羊学遵循“经”,但不固守于此,对于虽违背礼制但结果为善的行为,持默许甚至赞赏态度。《公羊传》褒扬行权行为,知权的典范是郑相祭仲。当时郑庄公刚亡,公子忽即位。祭仲被宋国抓获,要挟他驱逐国君忽而立公子突,否则将灭掉郑国。祭仲先答应了宋国要求,让国君忽避入他国,立公子突为国君,等此难过去,又驱逐突而迎立国君忽。按照“经”,驱逐国君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但祭仲使用权宜之计,既保住了国君,也保全了郑国。在这件事上,“经”与“权”相较,显然后者结果为好。祭仲不顾个人安危而生君存国,受到了《公羊传》的赞美。同样是救助国君,而《公羊传》却对逄丑父进行了贬斥。逄丑父在齐晋战争中冒充齐顷公,使顷公突围逃跑。《公羊传》认为这是欺骗三军的行为,所以不是行权。从这可以看出,行权是有条件的。“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83]权只有在君生死、国存亡的关头才能实行。行权的重要原则是“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84]《公羊传》坚持礼制,但也褒扬权变,这是它具有变通精神的一个重要表现。王莽新朝末期,天下兵起。王莽派遣更始将军廉丹讨伐山东的赤眉军。王莽给廉丹下达诏书,希望他能英勇杀敌,为国捐躯。廉丹非常惶恐,掾吏冯衍劝说道:“衍闻顺而成者,道之所大也;逆而功者,权之所贵也。是故期于有成,不问所由;论于大体,不守小节。昔逢丑父伏轼而使其君取饮,称于诸侯;郑祭仲立突而出忽,终得复位,美于《春秋》。盖以死易生,以存易亡,君子之道也。……”[85]冯衍给廉丹分析了王莽必败,人心思汉的政治形势,奉劝他不要为王莽卖命,而应当屯据大郡,广纳贤才,自寻出路。冯衍提到的“权”,即公羊学所谓的“经权说”。冯衍认为应该善于权变,他列举了逄丑父和祭仲的例子,虽然他和公羊家不同,认为逄丑父以死易生是值得赞扬之事,但他对祭仲的态度和公羊家相同,都认为祭仲是行权。

《公羊传》中有一书法最能体现经权思想,这便是“实与而文不与”。“实与”即“权”,“文不与”即“经”。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对于一些事情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事情虽违反了礼法,但其现实的积极作用不可抹杀,所以《公羊传》便采取“实与而文不与”的书法,来解决守经和权变之间的矛盾。《公羊传》中“实与而文不与”的范例颇多,如僖公元年《春秋》书曰:“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公羊传》曰:“……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86]按照“经”,诸侯没有周天子的任命,是不能擅自出兵救助他国的。但当时王室衰微,处于“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的混乱局面,一国有难,如果有能力的诸侯国能救助他,是可以的。这就是“实与而文不与”。中元二年(52年)二月,光武帝驾崩,汉明帝刘庄即位。夏四月丙辰,下诏书曰:“予末小子,奉承圣业,夙夜震畏,不敢荒宁。……方今上无天子,下无方伯,若涉渊水而无舟楫。……”[87]因中元为光武帝的年号,汉明帝第二年才能建立自己的年号,所以他自谦并非真皇帝,此时处于“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的过渡阶段。

公羊学对于不禀君命,但却当仁不让,利国利民的行为持褒扬态度,其实这也是公羊学“经权说”的体现。最典型的事例是子反和华元擅平之事。此事发生于鲁宣公十五年,楚庄王帅军围困宋国国都。宋国大困,出现了“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88]的悲惨局面,而楚军也只有七日之粮。楚国司马子反和宋国大臣华元,在未征得君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实情互告,并促成了楚军退兵,两国和解的局面。华元、子反虽然事先没有征得君主同意,擅自将各自的军情告诉对方,但双方是站在诚信、仁义的立场,为国家、百姓着想,所以值得褒扬。这一“《春秋》之义”被汉代人所引用。汉章帝时,青州发生旱灾。刺史王望见百姓困苦,从官库中拿出粮、布,以解决人们的衣食问题。事后汇报给朝廷,汉章帝怪罪王望没有提前申报,于是让百官详议其罪。公卿都认为王望是专命,只有钟离意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昔华元、子反,楚、宋之良臣,不禀君命,擅平二国,《春秋》之义,以为美谈。今望怀义忘罪,当仁不让,若绳之以法,忽其本情,将乖圣朝爱育之旨。”[89]钟离意认为,王望的行为与华元、子反擅平之事相似,都是当仁不让,利国利民,应该褒奖,而不应受到惩罚。汉章帝听从钟离意的建议,赦免了王望。

赵鞅无君命却擅自兴兵讨伐佞臣之事,也被公羊学认为是行权之举。据《公羊传·定公十三年》记载,赵鞅无君命却擅自兴兵讨伐荀寅与士吉射,这应该是反叛行为,但因他兴兵的动机是驱逐国君身边的恶人,这是利国之举,所以《公羊传》并没有贬斥他。这一“《春秋》之义”竟然被董卓运用。汉灵帝驾崩,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密谋诛杀宦官,但何太后不许。何进于是私召董卓将兵入朝,意欲胁迫太后。董卓得到召唤,马上带兵起身,并打着“昔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人”[90]的旗号,标榜自己出兵和赵鞅目的一致,都是为了清君侧。

公羊学认为,大夫奉国君之命出境,遇到突发情况,只要有利于国家,可以自行处理。这一思想出自《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91]这里的“专”,其实就是行权,这也是公羊学“经权说”的内容之一。光武帝时,武陵蛮反,围困武威将军刘尚。光武帝下诏让谒者宋均乘传发江夏的奔命三千人前往营救,但宋均到达时,刘尚已经战败身亡。伏波将军马援亦前来增援。光武帝下诏令宋均为监军,与诸将一起迎敌。马援也不幸战死,将士死伤大半。宋均见形势危急,与诸将商议矫制招降敌军。诸将不敢附应,宋均道:“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国家,专之可也。”[92]于是毅然矫制,假造诏书招降敌军。这一行为果然奏效,趁蛮夷疑惑之际,汉军进入敌营,斩其大将,遣散敌军,从而顺利平定了叛乱。宋均所说“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国家,专之可也”,即是《公羊传·庄公十九年》提出的思想。

第七,强调礼制

礼制是公羊学信奉的核心思想。认为一切行为,都要合乎礼制。公羊学思想体系中的礼制,基于周礼,而又有所损益。首先是君臣之礼。公羊学认为,君臣之间要注意相处之道。臣要尊君,“事君犹事父也”。但君臣关系不能过于亲昵,否则臣就会轻视君,甚至发生弑君事件。宋万即为其例。据《公羊传·庄公十二年》记载,宋闵公与宋万一起玩博戏。宋万赞美鲁庄公,使宋闵公颜面扫地,对宋万加以讥讽,引起宋万暴怒,搏杀了闵公。《公羊传》认为,宋万弑君天理难容,但宋闵公没有把握君臣相处之道,也负一定责任。汉桓帝时,重用宦官。经学家爰延引用宋闵公之事,奉劝汉桓帝不要过于亲近宦官,否则也会发生宋万弑君的悲剧。

除了君臣之礼,公羊学推尚的其他一些礼制,也被汉代人普遍应用。如:

祫祭之礼

祫祭之礼出于《公羊传·文公二年》:“‘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93]祫祭即将祖宗合在一起进行祭祀。这一礼制并非公羊学独创,各家各派都信奉此礼制,但公羊学不同的是,认为祫祭为大事,特别强调这一祭礼的重要性,称之为“大祫”。建武二十六年(50年),光武帝询问大司空张纯禘祭、祫祭之礼,张纯奏曰:“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庙及未毁庙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94]奏书中的“《春秋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正是《公羊传·文公二年》中的记载。

婚娶之礼

婚丧嫁娶,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事情。周代纳入礼制范畴,成为五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娶之礼,属于五礼中的吉礼。公羊学所褒扬的婚娶之礼主要包括:

(1)天子一娶九女

公羊学认为,天子、诸侯在嫁娶上,要遵循礼制。天子、诸侯娶妻的规格是“一娶九女”。一娶,为一生只娶一次之意;九女,为一次性娶九个女子。《白虎通义》进一步解释曰:“天子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国广继嗣也。”[95]之所以娶九女,是为了扩大子嗣,这是天子、诸侯“一娶九女”的目的所在。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年),贤良方正刘瑜上疏陈事道:“臣瑜自念东国鄙陋,得以丰沛枝胤,被蒙复除,不给卒伍。……古者天子一娶九女,娣侄有序,《河图》授嗣,正在九房。今女嬖令色,充积闺帷,皆当盛其玩饰,冗食空宫,劳散精神,生长六疾。”[96]刘瑜提到的“古者天子一娶九女”,出自《公羊传》:“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夏﹑殷制也。”[97]桓帝并没有遵循“天子一娶九女”之制,而是后宫中有众多嫔妃宫女。刘瑜借公羊学思想对汉桓帝后宫违制进行批判。

(2)娶先大国

公羊学认为,王者娶妻,要先选择大国之女,而不娶于小国。《白虎通义》对此解释道:“王者之娶,必先选于大国之女,礼仪备,所见多。”[98]因为大国之女,受到良好教育,知书达礼,见多识广,能更好地辅佐君王,这是娶先大国的原因所在。汉顺帝时,梁妠是大将军梁商的女儿,入宫后受到汉顺帝宠爱。阳嘉元年(132年)春,有司奏请立梁贵人为皇后,奏书中提到:“以乘氏侯商先帝外戚,《春秋》之义,娶先大国,梁小贵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极。”[99]有司所言“《春秋》之义,娶先大国”,即公羊学思想。梁贵人的父亲为先帝的外戚,地位显赫,可比于大国,所以梁贵人自然有资格为皇后。

(3)亲迎制

公羊学赞成亲迎制。认为夫妇关系为人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表示对婚姻的重视,夫应该亲迎妻。隐公二年,纪国派大夫履须来迎接新娘伯姬。《公羊传》认为纪君应该来亲迎,不亲迎是失礼之举,应当受到讥刺。班固在《汉书·外戚传上》的序中提到:“《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道,人道之大伦”[100],这一思想即来自公羊学。

(4)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

公羊学认为,天子嫁女于诸侯时,和诸侯为亲家,理应亲自主持婚礼。但天子为尊,诸侯为卑,尊卑不能相对等,所以委托同姓诸侯来代替主婚。如,周天子要将女儿嫁到齐国,鲁国因与周同姓,所以就让鲁国主婚。何休对此解释曰“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101]天子之所以不亲自主婚,是因为与诸侯尊卑不能相匹敌。汉桓帝时,郎中荀爽在与皇帝的对策中,极力陈述孝道,崇尚三年之丧。认为夫妇是人伦的开端,但夫为阳,为尊;妻为阴,为卑,即使天子之女下嫁给诸侯,也要遵循夫尊妻卑的原则。他认为:“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阳尊阴卑,盖乃天性。”[102]荀爽所引“《春秋》之义”,来自于公羊学“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荀爽引用这一“《春秋》之义”的目的,是为阐述“阳尊阴卑”寻求理论依据。

第八,《春秋》条例

公羊学认为,孔子作《春秋》,将很多条例蕴含其中,通过褒、贬、诛、绝等,对《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事件进行评判。这些“《春秋》条例”,在汉代政治生活中亦被引用。

褒:汉宣帝五凤年间,匈奴大乱。大臣们都建议趁匈奴内乱,举兵灭之。汉宣帝征求御史大夫萧望之的意见,萧望之对曰:“《春秋》恶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以为恩足以服孝子,谊足以动诸侯。”[103]萧望之引用的《春秋》之语来自《公羊传·襄公十九年》。晋军伐齐,齐侯恰好去世,晋军闻丧退军,《公羊传》褒扬这种不伐丧的善举。萧望之引用公羊学思想,意在奉劝宣帝,要讲求仁义,不要趁匈奴之乱,落井下石。宣帝果然听从了萧望之的建议,遣兵护辅呼韩邪单于定其国,汉匈关系得以缓和。

贬:汉明帝时,比铜钳被卢水胡所击,投靠刘汉王朝。种人中有一些犯法者,临羌长收系他们,诛杀了六七百人。汉明帝怜惜之,在诏书中提到:“昔桓公伐戎而无仁惠,故《春秋》贬曰‘齐人’。今国家无德,恩不及远,羸弱何辜,而当并命!”[104]“昔桓公伐戎而无仁惠,故《春秋》贬曰‘齐人’”,出自《公羊传·庄公三十年》:“此齐侯也。其称‘人’何?贬也。”[105]明帝引用《公羊传》贬齐侯之例,意在表达朝廷没有恩及远方是无德之举,应该给比铜钳施以更多仁惠。

褒、贬:汉顺帝时,梁商为梁皇后的父亲。李固想劝梁商匡正风化,退出高位,上奏记曰:“《春秋》褒仪父以开义路,贬无骇以闭利门。……明将军望尊位显,当以天下为忧,崇尚谦省,垂则万方。……”[106]李固奏记中提到的“《春秋》褒仪父以开义路”,出自《公羊传·隐公元年》;“贬无骇以闭利门”出自《公羊传·隐公二年》。李固褒扬邾娄仪父的深明大义,贬斥展无骇的肆意妄为。李固一褒一贬的目的,是要梁商见义忘利,避免外戚擅权之嫌。汉献帝时,太傅马日磾持节出使山东,后至淮南,受到袁术的奚落,被夺取汉节,并逼他为军帅。马日磾受辱呕血而死。朝廷商议要给他提高丧葬礼节,少府孔融反驳道:“日磾以上公之尊,秉髦节之使,衔命直指,宁辑东夏,而曲媚奸臣,为所牵率,章表署用,辄使首名,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宜僚临白刃而正色。……《春秋》鲁叔孙得臣卒,以不发扬襄仲之罪,贬不书日。郑人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圣上哀矜旧臣,未忍追案,不宜加礼。”[107]孔融所言“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出自《公羊传·成公二年》。齐国国佐面对强敌而不卑不亢,受到《春秋》褒扬;“春秋鲁叔孙得臣卒,以不发扬襄仲之罪,贬不书日”,出自《公羊传·宣公五年》。鲁国叔孙明知襄仲欲弑君而不揭发,受到《春秋》贬斥。孔融列举两例,一褒一贬的目的,是讥刺马日磾不能像国佐一样勇敢对敌,同时又和叔孙一样不敢揭露袁术的罪行,所以不应该为他提高丧葬礼节。

讳、贬:汉桓帝时,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无恶不作,甚至残杀孕妇。李膺追捕张朔,在张让家中的合柱中将其抓获,宣判后没有上报朝廷而直接将其杀掉。张让向桓帝述冤。桓帝责备李膺不先请示就杀掉张朔,李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愿也。”[108]李膺所言“昔晋文公执韂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出自《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驱逐卫侯,立其弟叔武。叔武为防止他人篡位,所以自己先立为国君,后又让给了卫侯。卫侯怀疑是叔武篡夺了他的君位,所以将叔武杀掉。《春秋》有为贤者讳之凡例,叔武有让国之贤,所以《春秋》为之讳。卫侯杀弟之举都是晋文公一手造成,所以《春秋》贬斥晋文公,将他称为晋人。卫侯杀掉亲弟,罪大恶极,晋文公将他抓获并送到周天子面前,请天子为其定罪。李膺列举此例的目的,是要说明张朔也和卫侯一样,是罪大恶极之人,理应受到严惩。

绝:刘贺在短短的二十七天皇帝生涯中,作出很多不合礼法的事情。霍光和群臣联合上奏书给皇太后,请求废黜刘贺。在奏书中提到:“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109]“周襄王不能事母”出自《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成为不孝的典型,是自绝于天下之行。刘贺既为汉昭帝的嗣后,就应该祭祀宗庙,表示承继刘氏天下。但刘贺迟迟没有这么做,这是不孝之举,所以被比喻为周襄王,自绝于天下,理应废黜。汉顺帝阳嘉二年(133年),有地动﹑山崩﹑火灾之异。顺帝下诏策问当世之敝,为政所宜。公卿推举李固对策。李固对曰:“臣闻王者父天母地,宝有山川。……今梁氏戚为椒房,礼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从,荣显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诸侍中还居黄门之官,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岂不休乎!”[110]李固提到的“礼所不臣”,出自《公羊传·僖公二十五年》。宋国本有大夫,但因宋君三代都是娶了国内大夫的女儿,而礼制规定一国之内皆为国君的臣子,因为不能称妻的父母为臣,所以不能娶国内大夫之女。宋三世内娶,违背了礼制,所以绝去大夫名,让人感觉宋无大夫。李固认为梁商为梁皇后之父,礼不称臣,尊以高爵,尚可理解,但梁氏家族中很多人位居高官,把持政权,这是非常危险的局面。所以李固建议顺帝清除外戚势力,还政于君。

贬、刺、讥、褒:冯衍是两汉之际的奇才,满腹经纶,但却仕途坎坷,作《自书》曰:“冯子以为夫人之德,不碌碌如玉,落落如石。……黜楚子于南郢兮,执赵武于湨梁。……巽子反于彭城兮,爵管仲于夷仪。……;褒宋襄于泓谷兮,表季札于延陵。……”[111]文中多处征引《公羊传》的内容:1、“黜楚子于南郢兮”,楚子本为楚王,但《公羊传》认为其为夷狄,将之贬称为楚子。2、“执赵武于湨梁”,赵武本为大夫,但却参加了本应为诸侯的会盟,《公羊传》曰:“诸侯皆在,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何言乎信在大夫?遍刺天下之大夫也。曷为遍刺天下之大夫?君若缀旒然。”对赵武以大夫身份参加诸侯会盟之举加以贬刺。3、“子反于彭城兮”,子反为楚国的大夫,他和宋国的大夫华元未经国君同意,擅自约定了休战。《春秋经》书曰“宋人及楚人平”。《公羊传》曰:“外平不书,此何以书?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何休注云:“讥子反、华元专盟不受君命,故贬之。”4、“褒宋襄于泓谷兮”,宋襄公在鸿之战中被楚军打败,但《公羊传》对他却大加褒扬,认为“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以为文王之战亦不过此。”冯衍短短几行自书,却征引了《公羊传》的很多掌故,以公羊学贬、刺、讥、褒等《春秋》凡例为武器,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和落寞之情。

第九,天人感应

“天人感应”是公羊学的重要思想,认为天和人是相互感应的,天会根据人事的好坏降下祥瑞或者灾异进行奖罚。汉桓帝时期,后宫充盈,外戚擅权。光禄勋陈蕃上疏劝谏道:“今后宫之女,岂不贫国乎!是以倾宫嫁而天下化,楚女悲而西宫灾。”[112]陈蕃所言“楚女悲而西宫灾”出自《公羊传·僖公二十年》,僖公先娶楚女,另纳齐女为媵。受到齐桓公的胁迫,不得不将齐女作为嫡夫人,而楚女屈居西宫。楚女怨恨悲愁,感应上天,于是降下了火灾。陈蕃引用公羊学“天人感应”思想,意在讽刺桓帝后宫怨女太多,如不将她们嫁出去,将会出现“楚女悲而西宫灾”的悲剧。汉灵帝时,后宫更炽,宦官吕强上疏陈事道:“……臣又闻后宫彩女数千余人,衣食之费,日数百金。……昔楚女悲愁,则西宫致灾,况终年积聚,岂无忧怨乎!”[113]吕强所言“昔楚女悲愁,则西宫致灾”,亦来自《公羊传·僖公二十年》,吕强引用此说的目的,也和陈蕃相同,希冀灵帝能解决后宫怨女问题。

汉灵帝时,欲铸铜人,但国用不足,百姓贫苦。陆康上疏谏曰:“臣闻先王治世,贵在爱民。……故鲁宣税亩,而蝝灾自生;哀公增赋,而孔子非之。……陛下宜留神省察,改敝从善,以塞兆民怨恨之望。”[114]陆康所谓“鲁宣税亩,而蝝醔自生”,出自《公羊传·宣公十五年》。鲁宣公不遵循旧制,而擅自实行初税亩政策,感应上天,发生了冬蝝生的灾异现象。陆康引用公羊学“天人感应”思想,意在奉劝灵帝能改敝从善,不要引起民怨,进而引发灾异。

汉灵帝光和二年(179年),灾异连发。郎中梁人审忠认为这是宦官朱瑀等人的罪恶感应上天而致,于是上疏道:“臣闻理国得贤则安,失贤则危,……虞公抱宝牵马,鲁昭见逐乾侯,以不用宫之奇、子家驹以至灭辱。……愿陛下留漏刻之听,裁省臣表,埽灭丑类,以荅天怒。与瑀考验,有不如言,愿受汤镬之诛,妻子并徙,以绝妄言之路。”[115]审忠所言“虞公抱宝牵马,鲁昭见逐乾侯,以不用宫之奇、子家驹以至灭辱”来自于《公羊传·僖公二年》和《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虞公不听宫之奇的劝阻,接受晋国宝物,假道于晋以伐虢。晋在灭掉虢国后,又顺道灭掉了虞国。鲁昭公不听子家驹的建议,要杀掉季氏,结果反被季氏驱逐出境,后死于乾侯。虞公和鲁昭公都不听劝告,落得国破家亡、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审忠引用《公羊传》的目的,是奉劝汉灵帝善于纳谏,清除宦官势力,以振朝纲,以答天怒。

第十,重麦禾

公羊学有重麦禾思想。董仲舒认为,圣人最重麦、禾。因为麦、禾是老百姓的主食,在五谷中最为重要。歉收会引发粮食短缺,百姓便会面临饥饿的危险。这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必须重视。在《春秋》中,凡是麦、禾歉收,都会着重提出,其他谷物却不记载。汉章帝建初五年(80年)发生旱灾,将面临粮食歉收的严重局面。章帝非常焦急,下诏令群臣祈雨。诏书中提到:“《春秋》书‘无麦苗’,重之也。”[116]此为公羊学思想。章帝希望通过虔诚祈雨的方式,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第十一,西狩获麟

《春秋》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公羊传》认为“西狩获麟”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1)麟是仁兽,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2)孔子认为麟是为他而来,哀叹“吾道穷矣”,认为是自己将亡的征兆。(3)《春秋》止于哀公十四年,是因为到此孔子所阐释的王道已经齐备。(4)《春秋》为孔子所作,目的是要拨乱反正,崇尚的是尧舜之道。(5)孔子将诸多大义蕴含在《春秋》中,这些“《春秋》之义”,是为后世的圣王而作,等待他们来取法。

汉代对“西狩获麟”非常推崇。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符命》中曰:“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意。”[117]将“西狩获麟”作为孔子作《春秋》的受命之符,而作《春秋》的目的,则为改制。谶纬神学对“西狩获麟”进行神化。《春秋纬·演孔图》曰:“得麟之后,天下血书鲁端门曰:趋作法,孔圣没,周姬亡,彗东出,秦政起,胡破术,书记散,孔不绝。子夏明日往视之,血书飞为赤乌,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118]《春秋纬》又说:“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苍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麟出周亡,故立《春秋》,制素王,授当兴也。”[119]将“西狩获麟”作为周亡汉兴的受命之符,而孔子作《春秋》,是为汉代改制立法。东汉末期的公羊学家何休,亦对此加以阐述曰:“麟者,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征。”[120]何休在肯定麟为符命的同时,明确将西狩获麟作为孔子将没的征兆。

东汉时期,“西狩获麟”在政治领域被多次引用。汉章帝建初七年(82年)十月,获取白鹿。章帝道:“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人之无良,相怨一方。’斯器亦曷为来哉?”[121]此处两次引自《公羊传》。第一,“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来自《公羊传·僖公元年》:“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122]第二,“斯器亦曷为来哉”,出自《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123]汉章帝时,儒生何敞在太尉宋由府上作掾吏。此时京师及四方经常有奇异鸟兽草木出现,人们都以为这是祥瑞,但何敞却不以为然。他认为祥瑞是因王者有德才至,而灾异则因弊政而生。正如钸鹆来巢,预示了季平子逐昭公,昭公被迫逃到晋国的乾侯;西狩获麟,孔子梦到坐奠于两楹之间。孔子为殷商后代,而殷人习俗为死者灵柩殡于两楹之间,这就预示了孔子将离世;海鸟避风,止于鲁国东门外三日。臧文仲认为这是祥瑞现象,让人进行祭祀。展禽对他的行为加以讥刺。果然这一年海上多大风,出现了冬暖的异常现象。何敞列举这三个例子,是为了说明现实中出现的异鸟怪草,并非祥瑞,或许为灾异。果然过了不久,汉章帝就驾崩了。何敞将“西狩获麟”视为孔子将没的征兆,正是典型的公羊学思想。汉桓帝时,宦官专权,政治黑暗,灾异频现。延熹九年(166年),方士襄楷诣阙上疏,指刺时事,其中提到:“今天垂异,地吐妖,人厉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124]这里的“《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即为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公羊传》曰:“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何以异?非中国之兽也。”[125]襄楷引用《公羊传》“西狩获麟”的目的,是借用经典的力量,指斥宦官擅权,希望汉桓帝能幡然醒悟,重振朝纲。

第十二,《春秋》贵偏战,恶诈战

公羊学认为,《春秋》贵偏战,恶诈战。偏战为双方约定好时间、地点,排好队列后再发动的战争;诈战则为以欺诈、谋略为手段而进行的战争。公羊学褒扬偏战,认为这是遵循礼制、合乎道德的君子之举,而反对权谲的诈战。偏战的代表人物是宋襄公,公羊学认为“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126]宋襄公鸿之战虽败犹荣,因为他懂得礼让,为偏战而非诈战。司马迁赞同公羊学这一思想,认为“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阙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127]这一思想亦被两汉之际的冯衍吸收,在他的《自书》中提到:“褒宋襄于泓谷兮”,对宋襄公的鸿之战进行了赞赏。

以上为汉代人引用公羊学思想的主要表现。当然,由于资料所限,这些并非全部,肯定还有很多公羊学思想被汉代人应用的例子遗珠于外。但依据这些资料,已经能对汉代人引用公羊学思想的情况做个大致了解,希冀能管中窥豹,见微知著


二、公羊学对汉代政治产生重大影响


依据上文资料,我们将引用公羊学思想者,分成帝王及臣下两类,并按照时间顺序列为以下两个表格:

从上面两个表格可以看出,引用公羊学思想者,有皇帝、太后、今文经学家、古文经学家、道家、史学家、军阀、方士、宦官等。皇帝有:汉武帝、汉哀帝、王莽、光武帝、汉明帝、汉章帝、汉和帝、汉安帝,此外还有邓太后。说明最高统治者非常重视公羊学思想,在所下诏书中、处理政治事件时,都要以之为理论依据。其他官员、儒生、军阀等,援引公羊学思想的目的,是使自己言论更具说服力。有趣的是,汉灵帝时,宦官赵佑、吕强,也运用公羊学思想来阐释他们的政见。宦官本是公羊学所批评的“宦者微孽”,但却以公羊学思想为理论武器,为他们的言论增加分量。这也证明了公羊学的社会应用范围之广,连被其批评者,也成为维护其思想的有力支持者。

我们将引用公羊学思想者按汉代帝王顺序展示如下:汉武帝时凡七见;刘贺为帝时凡一见;汉宣帝时凡两见;汉元帝时凡一见;汉哀帝时凡两见;王莽为帝时凡两见;光武帝时凡九见;汉明帝时凡五见;汉章帝时凡四见;汉和帝时凡四见;汉安帝时凡三见;汉顺帝时凡六见;汉桓帝时凡八见;汉灵帝时凡五见;汉少帝时凡一见;汉献帝时凡七见。西汉时援引公羊学思想者凡十五见,而东汉时为五十多见,可见东汉时期引用公羊学思想的频率要远远高于西汉。公羊学被引用最多的时期,分别出现在汉武帝(七见)、光武帝(九见)、汉明帝(五见)、汉顺帝(六见)、汉桓帝(八见)、汉灵帝(五见)、汉献帝(七见)等几个皇帝时期。汉武帝时,是公羊学奠定基础时期,此时“公羊大兴”,公羊学思想被引用自在情理之中。但汉武帝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诸子学却并未禁绝,特别是法家,一直得到最高统治者重视。汉宣帝宣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128],暴露了以法家、儒家同重的统治模式。而且,公羊学从汉宣帝时开始,遭到榖梁学、左氏学的冲击和挑战,这是汉武帝之后的西汉时期,公羊学被引用次数减少的原因所在。东汉时期,统治者重儒之风日盛。光武帝所立十四经博士,其中公羊就占两家:颜氏和严氏,而榖梁、左氏并未得立。从东汉时历代皇帝时期被频繁征引来看,公羊学思想已更深地渗透到政治生活中,为人们普遍认同。上自皇帝,下至底层官吏,都习惯性引用公羊学思想,作为言行的理论依据。这或许是东汉比西汉时引用频率更高的原因所在。

从上文可知,公羊家思想被引用的有:大一统;原心定罪;大复仇;王者无外;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不禀君命,但利国利民;大夫受命不受辞;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异内外;通三统;张三世;大居正;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婚娶之礼;重麦禾;罪以功除;经权说;讥世卿;西狩获麟;拨乱反正;《春秋》条例(褒、贬、绝、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重始;天人感应;祫祭之礼;君臣之礼;宦者微孽;《春秋》贵偏战,恶诈战,等等,几乎涵盖了公羊学所有的思想。其中大一统、大居正、拨乱反正、王者无外、君臣之礼等内容,都与维护王权有关,是统治者最重视的理论思想,对强化王权起到积极作用。公羊学的“天人感应”思想,一方面神化君权,另一方面又限制君权,成为汉代政治、思想领域经常被运用的理论武器。最高统治者对公羊学这一思想采取接受态度。他们一方面利用公羊学“君权神授”思想来加强王权;同时,在面临天灾时,利用“天人感应”的说辞,下诏罪己,赐民爵、物,以缓和君民关系。或者依据“天人感应”,将责任推卸于臣下,成为清理不合己意的臣子的手段和工具。“天人感应”思想,对于统治者来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成为神化皇权的指导思想;另一方面,又成为制约皇权的理论武器。一张一弛之间,起到平衡政治的重要作用。对于臣下及士人而言,“天人感应”是他们难得的批判现实政治的理论武器。他们往往假借天灾,利用公羊学“天人感应”说,批判弊政,提出合理的匡正方案。统治者面对批评,虽心生厌倦,但在经典面前,也不便发作。遇到明主,或许会被打动,自觉修缮弊政。公羊学原心定罪、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诛首恶、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等思想,成为汉代处理重大政治事件的理论依据,被称为“以《春秋》决狱”。汉武帝时的淮南王谋反、王莽孙子王宗谋反、汉明帝时广陵王刘荆谋反、汉章帝时阜陵王刘延谋反,这些都是重大政治案件,皆以公羊学“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思想进行裁决。看来公羊学“以《春秋》决狱”渗透到汉代的法治领域,对汉代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以“《春秋》决狱”确实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首先从公羊学所决几个重大政治案件来看,“以《春秋》决狱”确实能起到稳定政治秩序的有效作用。从吕步舒以“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来处理淮南、衡山王谋反案件,到隽不疑以“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解决假冒卫太子一案,再到樊儵用“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来决理广陵王事件,在公羊学理论指导下,使困扰朝廷的棘手案件得以轻松解决。在地方上,也有许多以“《春秋》决狱”而使社会安定的事例,如何敞在汝南以《春秋》断狱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二,因汉代法律有未备之处,所以“《春秋》大义”能有效补充法律之不足,成为法律合理的取法对象。“《春秋》大义”还是包含着诸多有价值的思想,对汉代,甚至对今天之法律制度亦有积极借鉴作用。第三,中国学术与政治本来就息息相关,公羊学是学术与政治密切结合的典范。以“《春秋》决狱”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中去,并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理论指导作用,从而有效促进了中国学术与政治更为密切的结合。正是与政治密切相关的的学术特性,使公羊学成为政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来源。

从汉武帝以来,汉代就对“《春秋》大义”非常重视。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129]司马迁所言“《春秋》之义”,其实就是公羊学思想。司马迁深刻领会到公羊学拨乱反正,匡扶政治的重要作用,所以他认为上自君王,下至臣子,都必须精通“《春秋》之义”,否则君不君而臣不臣,国家将面临倾覆之危。由此可知,“《春秋》之义”对政治的指导意义非常巨大。从上文可知,整个汉代,都是以公羊学所阐述的“《春秋》大义”为指导思想。人君熟知《春秋》,如汉武帝时,“具以《春秋》对”成为君臣间言事的必要环节;汉安帝时,下诏曰:“《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不以父命辞王父命”[130]等等。人君对于公羊学思想,可谓信手拈来,在日常政务中,在所下诏书里,都将公羊学作为理论思想。汉代士人凡事都以“《春秋》大义”为衡量标准,公羊学的尊王、“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等思想渗透到汉代士人的思维模式之中,使他们都能自觉律己。“所谈者仁义,所传者圣法也。故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131]仁义、圣法的自我约束,使汉代大多数士人都品德高洁,不愿违背圣法而为篡贼。君臣父子等伦理纲常的普遍认知,使汉代社会的宗法关系有条不紊,从而使上下等级制度得以严格遵循,使汉代统治秩序更为稳定、巩固。汉代帝王几乎无凶残暴虐之人,而汉代的人臣,也都恪守臣道。即使在东汉后期的黑暗统治之中,士人及豪强、刺史自觉遵守“《春秋》之义”,自觉维护三纲五常,使汉王朝国祚自安帝到灵帝而不坠。汉灵帝时的皇甫嵩,在平定黄巾起义中立下汗马功劳,战功赫赫。握有兵权的他,如果反叛,对于风雨飘摇的东汉王朝来说,如囊中取物,但皇甫嵩却忠于朝廷,并无半点反叛之心。东汉末期,群雄竞起,但军阀们并未有推翻刘汉王朝而代立的想法。从上面的表格看,汉献帝时,曹操、袁绍、刘表、董卓等大军阀,都自觉遵循公羊学君臣之道,在行动中践行公羊学思想。曹操势力强大,但自始至终没有废掉献帝而自立,而是始终恪守君臣之道。范晔在分析东汉后期历史时说:


自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者,人诵先王言也,下畏逆顺执也。至如张温、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声驰四海之表,俯仰顾眄,则天业可移,犹鞠躬昏主之下,狼狈折札之命,散成兵,就绳约,而无悔心。暨乎剥桡自极,人神数尽,然后群英乘其运,世德终其祚。迹衰敝之所由致,而能多历年所者,斯岂非学之效乎?故先师垂典文,褒励学者之功,笃矣切矣。不循《春秋》,至乃比于杀逆,其将有意乎![132]


范晔指出,正是由于孔子之《春秋》拨乱反正之功,使得东汉后期自觉遵循君臣之道,才使东汉政权维系那么多年。范晔的分析真可谓入木三分,抓住了问题的实质。


以往学界只是从思想史方面,对公羊学和汉代政治的关系进行泛泛而论。本文通过梳理汉代人引用公羊学思想的资料,可以清晰看出,公羊学在汉代政治中确实发挥着重要理论指导作用。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学问,而是在汉代政治生活中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成为上自皇帝,下至臣民都在应用的理论思想。它不仅参与到重大政治事件的处理中,在重要政治活动中充当理论武器,而且渗透到法治领域。公羊学的这种政治性特质,使它区别于其他学术。虽然榖梁、左氏也曾被统治者所重视,但没有像公羊学思想那样,在政治领域发挥如此重大作用。

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海昏侯墓所出《春秋》简,就能对其为何为《公羊传》有个清晰了解。自汉武帝时董仲舒为代表的公羊学家战胜了以瑕丘江公为代表的榖梁学,“由是公羊大兴”。汉武帝要求群臣在言事时“具以《春秋》对”,其实就是用公羊学思想来处理政事。汉武帝要求太子刘据学习《公羊春秋》,虽然太子真正喜欢的是《榖梁春秋》,但因其很快就在巫蛊之祸中兵败覆灭,所以榖梁学在武帝、昭帝时势力单薄,根本无力与公羊学相比肩。从刘贺作昌邑王到短暂为帝生涯,再到其作海昏侯期间,公羊学一直占据核心地位。刘贺去世于神爵三年(前59年),此时虽然汉宣帝大力扶持《榖梁》势力,但《榖梁》真正确立为官学是在石渠阁会议之后,是为甘露三年(前51年),此时距刘贺去世已经八年。所以至刘贺去世前,公羊学还是占据《春秋》学主流。刘贺在作海昏侯期间,对宣帝并非全无怨恨之心。宣帝所喜欢的榖梁学,刘贺出于私怨,难免有排斥之心。刘贺时期,《左氏春秋》还未崭露头角,所以对《春秋》公羊、榖梁二传进行选择时,刘贺自然会选择公羊。这就可以理解刘贺墓中《春秋》类简牍为何会是《公羊传》而非《榖梁传》了。北京大学简牍整理者还就这批简所属学派进行了推测:“从时间上看,他(刘贺)所接触的《公羊》学应是严、颜之学。因此,其墓中出土的《公羊传》有很大可能属于严氏或颜氏。”[133]沿着整理者这一思路,我们可以作进一步推测。公羊学发展到汉昭帝时,主要代表人物为眭孟。眭孟因上书请求汉昭帝仿尧禅让帝位,被霍光以“祅言惑众,大逆不道”的罪名诛杀。他有两个得意门生,一个是颜安乐,一个是严彭祖。“孟死,彭祖、安乐各颛门教授。”[134]两家之学成为此后公羊学的两大重要学派。眭孟死于元凤三年(前78年),此后颜安乐去做齐郡太守丞,并收徒授业。他的活动范围基本在今天的山东地区。严彭祖比颜安乐仕途坦荡,他先后任宣帝时的公羊学博士,后迁河南郡太守,又以高第入为左冯翊,迁太子太傅。其活动范围,基本上在京师和河南。刘贺生于公元前92年,死于公元前59年,一共活了33岁。汉昭帝驾崩时,刘贺为18岁。18岁之前,应该是他读书的重要时期。在刘贺读书阶段,及被废回昌邑时期,颜安乐正在山东地区教授颜氏公羊学。而且,颜安乐是鲁国薛(今山东滕州)人,严彭祖是东海下邳(今江苏邳县)人。刘贺所处昌邑国,国都在今天的山东巨野。鲁国薛要比东海下邳离昌邑国更近。所以从地缘上看,刘贺或许受颜安乐公羊学思想的影响要更大些。即使是刘贺到了海昏侯国才开始研读《公羊传》,在面对颜氏和严氏两家进行选择时,因当时严彭祖为宣帝朝公羊学博士,备受重视。刘贺出于对宣帝的怨恨,从私人感情上,或许也不愿选择受宣帝重视的严氏公羊学。当然,这只是沿着北京大学简牍整理者的思路进行的推测,期待更多海昏侯墓《春秋》类简牍早日付梓,或许能解开这一谜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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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八《成公》,第762-7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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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二《昭公》,第9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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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春秋公羊传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15页。

[33]《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阴识列传》,第1123页。

[34]《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第1445页。

[35][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二《昭公》,第981-983页。

[36]《后汉书》卷六十四《吴延史卢赵列传》,第2119页。

[37]《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第914页。

[38]《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第124页。

[39]《后汉书》卷四十六《郭陈列传》,第1549页。

[40]《后汉书》卷四十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第1598页。

[41]《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1176页。

[42]《汉书》卷七十《傅常郑甘陈段传》,第3017页。

[4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一《僖公》,第439-440页。

[44]《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第849页。

[45][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八《哀公》,第1209页。

[46]《史记》卷六十《三王世家》,第2565页。

[47]《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1167页。

[48]《后汉书》卷三十六《郑范陈贾张列传》,第1230页。

[49]《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第100页。

[50][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隐公》,第6-12页。

[51]《后汉书》卷三十下《郎顗襄楷列传》,第1071页。

[52]《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23页。

[53]《汉书》卷六十四《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2789页。

[54][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二《僖公》,第467页。

[55]《汉书》卷六十四《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2818页。

[56][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八《庄公》,第293页。

[57]《汉书》卷六十四《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2818页。

[58]《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列传》,第1370页。

[59]《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443页。

[60][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五《桓公》,第165-167页。

[61]《后汉书》卷七十《郑孔荀列传》,第2269-2270页。

[62][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隐公》,第18页。

[6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隐公》,第18页。

[64][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隐公》,第67-68页。

[65]《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1971页。

[66]《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上》,第3946页。

[67]《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第71页。

[68]《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1172页。

[69]《后汉书》卷七十三《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第2360页。

[70]《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第3037页。

[71]《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第3038页。

[72]《后汉书》卷三十七《桓荣丁鸿列传》,第1263页。

[7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八《成公》,第755页。

[74]《汉书》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第2940页。

[75]《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第204页。

[76][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隐公》,第61页。

[77]《后汉书》卷六十三《李杜列传》,第2092页。

[78][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五《定公》,第1081-1083页。

[79]《汉书》卷九十四上《匈奴传上》,第3776页。

[80]《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第2761页。

[81]《后汉书》卷七十四下《袁绍刘表列传》,第2412页。

[82][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五《桓公》,第174页。

[8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五《桓公》,第174页。

[84][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五《桓公》,第174页。

[85]《后汉书》卷二十八上《桓谭冯衍列传》,第962页。

[86][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僖公》,第369-370页。

[87]《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第95-96页。

[88][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六《宣公》,第677页。

[89]《后汉书》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第1297页。

[90]《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列传》,第2322页。

[91][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八《庄公》,第293页。

[92]《后汉书》卷四十一《第五钟离宋寒列传》,第1412页。

[9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三《文公》,第524-525页。

[94]《后汉书》卷三十五《张曹郑列传》,第1195页。

[95][清]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卷十《嫁娶》,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69页。

[96]《后汉书》卷五十七《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1855页。

[97]《后汉书》卷五十七《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1856页。

[98][清]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卷十《嫁娶》,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74页。

[99]《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439页。

[100]《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上》,第3933页。

[101][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六《庄公》,第207页。

[102]《后汉书》卷六十二《荀韩钟陈列传》,第2053页。

[103]《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第3279页。

[104]《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第2880页。

[105][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九《庄公》,第334页。

[106]《后汉书》卷六十三《李杜列传》,第3078页。

[107]《后汉书》卷七十《郑孔荀列传》,第2265页。

[108]《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2194页。

[109]《汉书》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第2945页。

[110]《后汉书》卷六十三《李杜列传》,第2074-2075页。

[111]《后汉书》卷二十八下《冯衍传》,第985-994页。

[112]《后汉书》卷六十六《陈王列传》,第2161页。

[113]《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第2529页。

[114]《后汉书》卷三十一《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第1113页。

[115]《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第2526-2527页。

[116]《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139页。

[117][汉]董仲舒著,[清]苏舆疏证:《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57页。

[118][清]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春秋纬·演孔图》,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73页。

[119][清]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春秋纬》,第646页。

[120][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八《哀公》,第1205页。

[121]《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144页。

[122][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僖公》,第370页。

[123][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八《哀公》,第1201页。

[124]《后汉书》卷三十下《郎顗襄楷列传》,第1080页。

[125][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十八《哀公》,第1198页。

[126][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二《僖公》,第464页。

[127]《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1971页。

[128]《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77页。

[129]《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4003页。

[130]《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第204页。

[131]《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传》,第2589页。

[132]《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传》,第2589页。

[133]《海昏简牍初论》第八章《海昏竹书〈春秋〉初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152页。

[134]《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第3616页。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石刻文献著录总目”(19ZDA28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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