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小伙到学长家借住,第二天起床下体疼痛,学长算强奸吗?

2017-11-28 律界米豆

近日,一名瘦弱文静的青年男子小北(化名)走进了杭州滨江分局西兴派出所报案大厅,看到他浑身发抖、惊魂未定的样子,民警立即上前问询。


小北说,自己23岁,是云南人,前天从老家到杭州,在大学师兄马杰家中借住。


马杰在滨江一家网络公司,做程序员的工作。大学时期,和小北关系蛮好。

当天晚上,马杰热情地招待了小北。晚上,小北睡前,马杰还给他热了一杯牛奶……

谁知道,喝完牛奶后,小北便失去了意识,第二天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衣衫不整,下体疼痛。

随后,小北在马杰家中的冰箱里找到数瓶类似药品,怀疑马杰对其下药后实施了侵犯,便带着药品逃出马杰家到派出所报案。


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马杰家中并将其抓获。马杰到案后,开始对强制猥亵小北一事矢口否认,始终称双方是自愿状态下发生关系,而所谓的“迷药”也只是用来助兴而已。


民警通过对双方的陈述以及行为神态反复分析,并调取了马杰的微信聊天记录后,发现,马杰购买迷药的微信聊天记录。


原来,马杰是在网上浏览到售卖信息后,加了卖家的微信,购买了七瓶迷药。同时,在微信里,马杰还询问买家,如何使用才能不让对方发现。卖家告诉他,放在红酒或者牛奶里,喝下去不会有异味,很难发现。


终于,在面对供述中的多处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后,马杰承认了其在给小北喝的牛奶中放入半瓶迷药,并将小北迷倒后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

现马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针对男性受害者的康复机构,以及法律保护一直很落后

首先男性受害者由于社会定位的因素相比于女性受害者,心理上不是很愿意承认自己是被害者的这个事实。男性受害者本身就是一个少数群体,所以长期以来并没有太多关于男性受害者心理方面的研究。在英国,直到1994年,法律上才把对男性的强暴行为定为犯罪。1995年的英国共发生3142起男性猥亵事件,以及227起强奸犯罪。1995年至2000年间,男性性侵犯的数量增长了4倍。但是真实的性侵行为远不止这么多,大部分的犯罪行为都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上报。


总的来说,相比于女性,男性受害者更加不愿意在被猥亵或被强奸后报警。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男性受害者都不认为这是一起刑事犯罪。对于男性强暴猥亵罪的主要偏见在于,不仅仅是在中国,很多西方国家的男性也有大男子主义的色彩,他们认为男性天生就是强壮的,是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并且是在性方面掌握主导地位的。


此外,男性受害者在被强暴后,通常会责怪自己没能力反抗。“我一个四肢健全的大男人,居然被强奸了?”这是很多受害者的内心独白。因此,男性受害者从心理上接受自己被强暴的事实是有很大难度的。但那些接受了这件事,并且以报警的形式来维权的受害者们也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与关怀。由于法律上与认知上的不成熟,男性受害者通常会被忽视,被质疑,甚至被无情的嘲笑。


男性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普遍比女性更大

据统计,很多的男性受害者在被强暴或猥亵过程中都会有性反应,有的受害者还会勃起,甚至射精。让受害者射精是很多强奸犯都常用的犯罪方式。一方面这代表了性方面的完全征服,另外一方面也表明受害者其实是享受这个过程的,并以此来逃避法律上与道德上的制裁。


对于受害者而言,生理上的反应也会给自己造成很大的困惑。“难道我是个GAY?” 这是很多有生理反应的受害者在被侵犯后都会有的疑问。由于害怕大众的侮辱,以及被贴上GAY的标签,很多人就选择用沉默来解决一切。绝大多数受害者们不仅仅没有在被害后及时的进行身体上的治疗,还让施暴者逍遥法外。更重要的他们在被害后没有一个可供他们倾诉的对象,这往往给被害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创伤。


强奸给男性受害者与女性受害者造成的心理伤害,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由于男性比较强壮,在反抗过程中通常会受到更大程度上的物理创伤,被害者也会有较大的概率被施暴者用武器威胁。更糟糕的是,由于男性的反抗能力比较强,施暴者通常不会是一个人,也就是说被轮奸是在男性受害者里比较普遍的现象。


此外,在施暴过程中,男女受害者的发泄方式也有较大不同。女性受害者在施暴的过程中通常会大喊,哭闹,并不停的挣扎。而男性受害者在起初的反抗失败过后,通常会保持冷静,并顺从施暴者。这样的应对策略也使得男性受害者在事后更容易有较严重的精神创伤。


在性侵行为过程中,由于对身体伤害以及死亡的极端恐惧,受害者们通常会有震惊,麻木,怀疑,无助等心里冲动。性侵行为过后,受害者经常会通过不与人接触,换电话或搬家等方式来减少自己再次受伤的可能。


与女性受害者不同的是,男性受害者又多了一层对自己性取向与性别认知的怀疑,并会产生强烈的自我否定的现象。大部分男性受害者在被强暴后会变得沮丧,焦虑,失去自尊,脆弱,并时常幻想着报复。由于复仇行为通常来讲是无法实现的,这种失落会使得他们变得易怒,并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此外,自尊心的受损会让受害者们的社交能力大大下降,并在男性较多的场合感到异常的不适,一部分严重些的受害者会有自残倾向,有的开始通过酗酒来麻醉自己,有的则开始吸毒,甚至自杀。大约有70%的直男在被害后会有性爱方面的问题。他们中有的会变得乱交,另一部分会由于心理障碍产生阳痿等症状,并且会对性爱产生排斥感。


至于男性受害者被女性猥亵后受到的心理伤害,相对来讲是比较小的。当然也会有恐惧,焦虑等心理反应,但通常较容易释怀。


时至今日,国内对于遭强奸的男性受害者们依然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学理论上“强奸”仅指生殖器插入,所以男子对男子不称强奸而是猥亵,如今猥亵对象已经包括男性。国内首次对猥亵男性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是在2010年。案件发生在北京的某保安宿舍,2010年5月9日夜里11点,同宿舍的张某对李某(均为男性)施行了猥亵犯罪,但最后仅仅判了张某一个故意伤害罪,罚款2万元以及为期一年的有期徒刑。

来源:青年时报

往期精彩:

1.朋友,你要是这样咨询律师,真不如找个算命先生

2.工伤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2017)

3.合同审查不可忽视的九大要点,千万别忽视!


长按关注公众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