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能飙至22℃!今天气温继续升,明天雨雪将至,河北未来三天……
今天天气的关键词仍是:升温,
河北中南大部分地区
最高气温将突破20℃大关,
像省会石家庄,
今天或能飙至22℃,
暖意十足。
(石家庄气温走势图)
气象意义上进入春季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气候季节划分》规定,基于当年气温序列计算5天滑动平均气温构成滑动平均气温序列,当滑动平均气温序列连续5天≥10℃,则以其所对应的当年气温序列中第一个≥10℃的日期作为春季起始日。如果初次判断的起始日期比常年偏早30天(含)以上,应对起始日作二次/多次判断。
常年来看,河北省春季一般是从3月中下旬到5月上旬,入春后气温整体为逐步回升趋势。根据目前监测信息,近日中南部部分地区单日平均气温达到10℃以上,距达到入春标准还需要积累几天暖意,各地距离入春尚需时日,我们再等一等。
石家庄启动应急响应!
河北9市最新通知
石家庄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石家庄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二、面源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全天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露天切割焊接等工序。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强化全域清扫保洁,根据气象条件,增加道路湿扫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三、移动源管控措施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四、公众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五、倡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保定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沧州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3日开始,全省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联防联控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3月1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三、面源管控措施
四、道路保洁措施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企业在应急减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部民生豁免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衡水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3日开始,我省地面转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其中14日至16日,地面气压场转弱,早晚时段存在风场辐合,扩散条件不利,我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3月13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家用燃油机动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衡水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24年1月)的通知》(衡气领办〔2024〕5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对未纳入该清单的涉气企业按照停止涉气工序或生产线的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三)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全市区域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建成区、县(市、区)建成区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烧烤。廊坊
按照省空气质量会商调度会会商研判结果,结合市气象合、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3月12日夜间开始,我市地面风速较小,近地面层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我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3月13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于3月17日8时自动解除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提倡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各县(市、 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2023年12月份修订的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进一步强化本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的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四)全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市、县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定州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会商,预计3月13日开始,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其中3月14日至3月16日,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定州市于3月13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
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邯郸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安全有序执行到位。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
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其他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行驶。
各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除外)。
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
唐山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预报,15日夜间到16日,全省多云转阴,西北部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
河北省气象台3月14日5时发布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全省晴间多云,保定、廊坊以北地区有西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最高气温,张家口北部、承德北部12~17℃,其他地区18~24℃。
今天夜间,全省晴间多云。最低气温,张家口、承德、保定西北部-5~2℃,其他地区3~9℃。
来源 | 河北天气、石家庄发布、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沧州生态环境发布、衡水交警微发布、廊坊生态环境发布、定州生态环境发布、邯郸环保、邢台生态环境发布、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邹 畅 | 校对 韩 妮
责编 王亚伟 | 监制 李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