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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购房政策调整!

京冀户籍居民在津购房

享天津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 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 明确天津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 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 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符合当前天津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居民购房需求。取消天津市户籍居民购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户型的限购,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针对居民跨区域的购房需求,实行按区认定住房套数,充分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同时对多子女家庭和养老家庭认定套数时还核减1套,有利于更好满足其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和照料老人家庭的居住成本,促进天津人口均衡发展。

北京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2套房京籍家庭可在五环外新购一套房


为更好满足改善型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北京再一次对房地产政策作出优化。4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提出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已拥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的居民家庭,到五环外新购一套住房。这也意味着,北京自2011年起执行了13年的住房限购政策,迎来首次调整。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以下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五环外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已在京拥有2套住房的;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已在京拥有1套住房的;


3.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已在京拥有1套住房的。


其中,新购买商品住房位于通州区(不含台湖、马驹桥地区)的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还须为通州区户籍,或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天津发布

编辑  吴雨哲 | 校对 韩   妮

责编  王亚伟 | 监制 李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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