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凌晨3点,宁波市上空的夜静悄悄,城市中的人们正沉浸在甜蜜的梦想里。但是在一处快递分拣中心,却是另一番景象:灯火通明,人车进出,大大小小的快递堆积如山,几位分拣工正有条不紊地分拣着这些快递,60岁的孙大爷就是其中一位。突然,孙大爷眼前一黑,“咚”地一声栽倒了在了地上。几分钟后,孙大爷的同事发现了栽倒在地的孙大爷,他们慌忙拨通了120,半个小时后,孙大爷被赶来的救护车拉到了医院。遗憾的是,医院也没能救回孙大爷的性命,他被认定为心脏骤停猝死。病历显示孙大爷无遗传病,无基础疾病。事后,孙大爷的家人得知他去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一个好好的大活人说没就没了,他们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事已至此,他们只能含泪准备孙大爷的身后事,随即快递公司派人前来协商,但只有法务、人事和组长来谈,既不见负责人出面,也迟迟不给处理方案。孙大爷的侄子一脸无奈地说:“他们就互相推诿,一直否认因工死亡,非得说是有病死的,迟迟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和方案。”随着事件发酵到了网上,快递公司一改之前傲慢强硬的态度,告诉孙家人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几万块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但是孙大爷毕竟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就在他去世的前一刻还在忙着分拣快递,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家属希望能将孙大爷的死认定为工伤。这个看似非常合理的诉求,却遭到了快递公司的严厉拒绝。无奈之下,孙大爷的家属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有关部门,希望他们能够为劳动者主持公道。
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该局还表示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也就是说,60岁的孙大爷明明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可是却无法认定为工伤。央视新闻曾经报道过,早上6点,北京一处快递营业部已经高速运转起来,快递员洪蛟和28位同事一天要完成分拣配送12000个包裹,这是日常工作量的三至四倍。中新网曾经到快递中转站采访过一位分拣员李师傅,李师傅说:“分拣的活很累,身体累,眼睛累,每天对着山一样的快递,按不同区域分啊分的,不停地弯腰挺腰弯腰挺腰,同时这个活还有点脏,包裹上的灰多。和我同来的一个人,39岁,干了一天就坚持不下去了。我们这里几个分拣员都是上了岁数的,年轻的不干,都干快递员了。”
曾有一位快递小哥透露,他干过三天分拣员,后来实在觉得太累又没钱就不干了。脏、累、钱少,导致年轻人不愿意干,最后只能把这些脏累活交给孙大爷这样的老人。可是,老人在工作岗位上累倒了,快递公司却一口咬定不能认定工伤,连社保局也支持快递公司的说法。除了快递分拣工作,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这种老人才愿意干的脏累活。每天天不亮就在晨光中清扫马路的环卫工,基本都是60-70岁的老人。在建筑工地上砌墙搬砖的忙碌身影里,有多少是年过六旬的老人。这些活又脏又累,还挣不到钱,年轻人不愿意干,不愿意扫大街,不愿意去工地搬砖,只有这群老人还在默默地坚守着,为了城市的整洁,为了千万人的住处,为了经济支柱,他们默默地奉献着。可是,一旦他们中的一员,也像快递分拣员孙大爷一样倒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他们的身体发生了损伤,谁来为他们发声呢?按照宁波人社局的说法,60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们知道,在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是没有任何保险的,他们中的很多人根本不懂这些,而建筑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很少会主动帮他们缴纳保险。另外,我国法律也规定,60岁以上人员就业,是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通常无法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一边是60岁不属于劳动者,另一边却是延长退休年龄、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也强调了“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以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既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对于这些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必须要跟上。可目前对于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规定,这导致许多银发老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者死亡,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甚至,他们连“劳动者”的称号都不配享有。我们不难想象,这些60岁以上的老人之所以选择出来做这些脏累活,大概率是为了贴补家用或养活自己。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头发已经花白的他们肯定也不愿意佝偻着身躯艰难地讨生活。
他们本身承受伤病风险的能力就不堪一击,现在人财两失,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不应该在这个敬老爱老的社会发生的。
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政策保障首先不能让人寒了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