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君 | 欧洲贵族真的拥有过“初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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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勇敢的心》中,梅尔·吉布森扮演的苏格兰民族英雄华莱士,为了反抗英格兰领主的“初夜权”,揭竿而起。所谓“初夜权”,就是领主有权在新婚之夜和新娘过夜,经由《勇敢的心》的传播而为人熟知,并成了“黑暗中世纪”的一个例证,然而,历史上真有这么回事吗?
初夜权,拉丁语为“jus primae noctis”,法语为“droit de cuissage”或者叫“Droit du seigneur”,意为“领主的权利”。然而事实上,一个生活在中世纪的人可能对这项法规闻所未闻,而历史学家们也对初夜权的存在持否定的态度,也就是说,人们想象中农奴新娘在新婚之夜,不情愿地被领主带去睡觉,这样一副挑动阶级仇恨的刺激性画面,竟然是假的。
这怎么可能呢?
“领主的权利”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1250年一首反应维尔松农民生活的法语诗歌中。后来鲍德温·德·塞布阿克(Baudouin deSebourc)于1350年写作的关于十字军东征传奇的小说中提到。而这个时候有一笔苛捐杂税,叫“嫁妆税”,就是结婚前需要缴纳税金,这造成人们的普遍反感,并将这种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的初夜权与结婚税结合在一起,传遍了整个欧洲。
到中世纪末期,“领主的权利”才真正出现在历史文献里,指的就是存在于低地国家(今日的比利时和荷兰一带)的结婚税,如果一位身份自由的女性想嫁给不自由的男性,那么她要在待嫁之时就要缴纳给未婚夫的上级领主一笔税金。这就是所谓的“领主的权利”了。
而其他地方这种领主的权利更像是结婚闹洞房的一种民间风俗。例如15世纪的法国,就有这样的风俗,让新娘躺在床上,而证婚人光着一条腿,把腿放在床上。而加泰罗尼亚的领主要光着腿在躺着新娘的床上走过去。此举似乎颇有性暗示的意义,但和现代人想象中的初夜权并不一样。
中世纪末,可能在一些地区存在的陋习“领主的权利”,后均被废除。
但是到了16世纪,“领主的权利”就被传成“真的要和新娘子睡觉”了,原因是一位苏格兰历史作家赫克托·贝尔(HectorBoece),于1527年在一本书里写道:在11世纪时,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三世和他的王后,劝说他们的贵族放弃这项野蛮的传统。但事实上这事完全是子虚乌有。但是赫克托·贝尔的作品影响深远,初夜权就经由此说,从小说家之语变成了历史;从结婚税或者闹洞房,变成了佃户妻子的新婚第一夜要和领主睡觉的法规。
于是,各地对“初夜权”的传说越来越多。在德语世界中,仅在苏黎世地区的文档中出现了“初夜权”,一份1543年的文告是这样写的:
“须请当地的领主和夫人,领主要借给新郎一口大锅,可以让新郎煮羊,领主和夫人还必须带四分之一的猪腿肉;要么让领主在新娘边上躺一宿,要么支付5先令4便士的钱。”
其实这一份文告明显带着幽默诙谐的口气,主要目的是索要结婚税,但是既然出现在法律文告中,说明“初夜权”越来越深入心。而法律无情,要是不交钱,恐怕领主还真要在新娘身边躺一躺了。
于是,到了18世纪,初夜权就已被当作中世纪的一种野蛮的留存,伏尔泰就将其视为中世纪的史实,对此大加鞭笞。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甚至在写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格兰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中完全将其当作法律条文的一部分。
对“中世纪有初夜权”这一说法最推波助澜的是莫扎特完成于1786年的喜歌剧《费加罗的婚礼》,故事讲述伯爵仆人费加罗要与年轻漂亮的女仆苏珊娜结婚,而伯爵想利用“初夜权”得到苏珊娜,婚礼当天的悬念就是如何阻止伯爵性侵苏珊娜。当然,整个故事是以喜剧的形式展开,曲风精致欢快,充满活力,故事也幽默机智,这出歌剧非常受欢迎,虽然之前已经有无数小说剧本都批判初夜权,但是都没有《费加罗的婚礼》那般广受欢迎,这部歌剧到处巡演,在欢声笑语中“中世纪有初夜权”通过戏剧这一大众传播形式,已经完全让大众信以为真了。虽偶有贵族阶层的抗议声,然而早被此剧带给人们快乐的“哈哈”声所掩盖了。
到了19世纪,自以为文明进步的欧洲人已完全把“初夜权”当作史实了,他们将封建制度中的生活看作一团漆黑,既然领主可以将农奴开膛破肚用肠子以温暖他的脚(所谓“droit de prélassement”,也是虚构的),那在农奴新婚之夜霸占其年轻姣好的妻子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这可是宗教神权社会和理性美善相悖的最好证据啊。在这种思潮下,更地借复古之名生搬硬套了“中世纪的法律”来表示传统的传承,例如英国在1833年颁布的《威尔士图解法典》中称:“庄园主将有权向其领地上所有结婚的人收取10先令(50便士),否则按照习俗,他可以在新婚第一夜与新娘过夜。”还有北意大利伊夫雷亚在19世纪开始了大规模的狂欢节食物大作战——柳橙大战,也把渊源上溯到12世纪,为纪念一位磨坊主的女儿反抗当地领主霸占初夜权的故事。事实上,柳橙作为东方食物和香料,在12世纪价格还相当昂贵,不可能大规模地随地丢掷浪费。只能说19世纪的人们以一种臆想的心态,人为制造了大量在中世纪不存在的“中世纪习俗”,其中传扬最广的自然是最猎奇的“初夜权”了。
20世纪之后,学术界出了不少书和文章为中世纪洗刷“初夜权”的污名,例如阿兰·布罗(Alain Boureau)的著作《领主的初夜》(The Lord's First Night)认为“中世纪的初夜权”纯属捏造。事实上,对中世纪稍有了解的人就知道,在当时罗马教会的精神统治下,女性童贞是相当重要的,而婚姻也具有神圣性,“婚配”是天主教七圣事之一,据称是由耶稣亲自建立的。天主教会对婚姻监管力度之大,甚至许多国王都不敢随意离婚再娶,所以几乎不可能有“初夜权”存在的空间,而中世纪的法律上,农村的当地规定,习惯法等没有一处提到初夜权的。而在1525年农民起义中,农民提到要废除各种领主权利中,并没有提到“初夜权”。至于一些行为不检点的领主可以采用恐吓、威胁等任何手段来占有女性,完全没有必要制定初夜权的法规来触怒教会。
中世纪末期的德国版画,描绘一对年轻贵族夫妇躺在婚床上,由主教洒圣水祝福婚床,在中世纪天主教会全程参与了婚姻。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初夜权这种东西,在中世纪历史上并不存在,至少没有作为一种制度普遍存在过。但之所以那么多人认为它真的存在,是因为历代的文艺作品中,常拿它来作为制造戏剧化冲突的元素,后来启蒙思想家对宗教主导的社会批判,又拿这个传说来当舆论武器,刻意抹黑,再后来一些文艺作品的经销商也看出这个话题的吸睛潜力,又把它拿来作为赚钱噱头,就这样,在文艺界思想界和商界的联手炒作下,假的被传成了真的。
值班主编 | 曲飞 值班编辑 | 小窗 主播 | 夏晴朗
这是第 1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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