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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来自全国22家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座谈交流。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晓红参加签约仪式并发言。
活动中,刘晓红校长代表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为刘晓红校长颁发了特邀咨询专家聘书。
刘晓红在发言中表示,培养法治人才是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是法学教育的紧迫任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则是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今年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就如何创建共育法治人才新机制,刘晓红强调,首先,要实现合作机制制度化,从法治人才培养的长期性,特别是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紧迫性、艰巨性来看,需要在法学院校和法治工作部门建立更加稳定有效的衔接机制。其次,要实现模式创新系统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研究、设计、重构,并在法治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发挥实质性作用,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无缝衔接、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的深度融合。最后,要实现实践教学实体化,切实提高培养质量,法学教育实践教学要化虚为实,推进实训中心、实习基地实体化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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