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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签证系列(五):J类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美国咨询 2020-10-25

本公司从2007年起成功为中国大陆人士申请到J-1签证。这种签证的关键是为中国人士找到适当的大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项目。


J签证 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签发给来美国参加“交流访问者计划”(Exchange-VisitorPrograms)的各类外籍人士,目的是提供美国和其它国家之间的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机会,以增进彼此了解,促进国际合作,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一、什么是J签证

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参加交流访问项目。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正规项目主办方录取,然后才可申请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项目所对应的J类签证旨在促进教育、艺术、科学领域人员知识和技能的交流。参加者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生;参加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讲师或教授;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或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赴美进行下列活动的国际访问学者:旅行、观测、咨询、研究、培训、分享或示范专业知识/技能、参加有组织的民间交流项目。

 

二、J签证如何申请

 

2-1 什么时候申请

30天规定: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法规规定所有新交流访问学者只能在DS-2019表格上所列的计划生效日之前30天内才会被准许入境美国。在规定期间前赴美的签证持有人,有可能会在入境口岸被拒绝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国时,请慎重考虑该日期。

 

请注意,30天的规定不适用于继续计划的交流访问学者。续访学者可以在任何时期申请新的签证,只要他们一直维持在美国的身份并且在SEVIS系统里的记录是有效的即可。续访学者也可以在下一段计划开始前的任何时期入境美国。

 

2-2 申请材料

要申请J类签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使用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

 

除非申请人参加的J类签证项目是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代码以“G”开头),否则必须缴纳160美元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可使用本地货币支付,费用一旦支付不予退款)。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美国项目主办方提供的DS-2019表。

 

除非申请人参加的J类签证项目是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代码以“G”开头),您必须支付您的FormI-901SEVIS费用。SEVIS网站有更多详细资讯。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辅助支持性文件。

 

2-3 如何申请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本页面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护照号码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如需查询该编号,请点击此处。)

DS-160确认页上的十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使/领事馆进行面谈。需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所有新旧护照以及SEVIS费用收据。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2-4 支持性文件

此类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个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做假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2-5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

 

我们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请点击此处获取研究/学习计划范本。

 

 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

 

美国教育机构所认可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三、家属签证

3-1 家属

如果J-1签证主申请人的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其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应申请J-2签证。如果配偶或子女没有与签证主申请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希望短假期探访,则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或子女不得以J-2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除非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提交I-765表申请工作许可证(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并获得批准,J-2签证持有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工作。有关详情,请参阅USCIS网站上名为“Employment Authorization”的PDF文档。

 

3-2 如果申请人有家属陪同,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与其配偶和/或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

配偶和每名子女都必须分别提交DS-2019表。此表用于申请配偶/子女进入美国所需的签证,无论其是陪同交流访问学者申请签证入境,还是随后单独申请签证赴美团聚。

 

由美国政府赞助的交流访问学者(J类签证)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无须缴纳签证申请费。特别申请程序适用于这些参加联邦出资的教育和文化项目的申请人(表明此类项目的序号以G-1, G-2,G-3或 G-7开头,打印在证明申请人符合交流访问学者身份的DS-2019表格上)。


希望《移民美国签证系列》能够对您赴美有所帮助,敬请期待下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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