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知识产权宣传周,南湖法院在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南湖法院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汇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
4月21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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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知识产权保护 ✦
4月24日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举行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南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陈维清参加座谈。
2019年5月20日以来,南湖法院跨区域管辖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区域内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为助推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座谈会上,就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与嘉善法院、嘉善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会商研判,深入交流工作经验,结合实务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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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电台直播间普法 ✦
4月25日中午,南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陈维清做客嘉兴广电FM104.1新闻综合频道新闻今日谈栏目,结合南湖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给听众零距离空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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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
4月25日下午,南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巡回审理庞某影与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庞某影系若干嘉兴老照片的摄影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摄影作品。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展览权等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撤下悬挂物,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68040元。
相关媒体从业人员、摄影工作者全程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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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版 | 陈小兔
审 核 | 南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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