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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人厮打;北京警方通报“红黄蓝”案件处理结果;全国首例行人被撞反被判刑;江歌遇害案再起疑点!

2017-12-02 法律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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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1.北京警方通报“红黄蓝”案件处理结果:

幼儿园教师涉嫌虐待被看护人被刑拘

编造“老虎团”虚假信息者被行政拘留

2.全国首例:行人“被撞”,反被判刑1年半!

日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路上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成都一名67岁老人横穿横穿马路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主死亡,最终该行人获刑一年半。

法官说法:行人不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的肇事。马路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主死亡,最终该行人获刑一年半。

3.江歌遇害案再起疑点:遇害17天后,江歌房子竟然意外起火?

房东谈及在江歌母亲带人来拜访与整理遗物时,距离江歌遇害17天后,她生前所租住的房子突然起火,且未调查出起火原因。

4.四男子非法采伐、出售、运输、收购红豆杉获刑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非法采伐、出售、运输、收购红豆杉的案件,对涉案四名被告人均判处了不同程度的刑罚。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采伐、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对王某、罗某某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由侦查机关上缴国库;依法扣押的红豆杉圆木39件计圆木材积为3.715立方米,依法予以没收,由侦查机关依法作出处理。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人王某、梁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律师动态



陕西安康一法官法院门口与人厮打:疑涉放高利贷,纪检组调查

11月20日在安康汉滨法院办公楼门口,一法官与人发生厮打,对方的脸被笔扎伤。

20日上午10时许,安康的李先生因债务纠纷案,去汉滨法院询问执行情况,在法院办公楼大门口碰到在此抽烟的法官杨某。两人本来相识,谁知几句话不和打了起来。据目击者介绍,厮打过程只有1分钟左右,杨某用随手携带的中性笔扎破李先生左脸,致其受伤流血,幸亏法院法警及时制止。事发后,李先生报警,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处警调查。

11月23日,汉滨法院纪检组长于淳告诉华商报记者,法院已责成纪检组调查,包括反映法官放高利贷之事,待派出所治安处理后,依据法院相关调查结论,一并再给予严肃处理。



法规前沿



1.《电子商务法》应对“押金”问题作明确规定

伴随着近期多起共享单车平台倒闭、资金链断裂、消费者押金“索要无门”等问题的出现,在11月22日中消协召开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专题座谈会上,专家提出应在《电子商务法》中对当前突出的押金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2.立法征求意见


转自:案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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