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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项目,再不申报就晚了!
佛山市南海区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项目
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31日截止
申报条件
1.车辆应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在本区初次登记注册且未过户到初次注册地以外地区,并承诺自初次注册登记日起两年内不得迁出我区(以车辆注册登记为准)。
3.车辆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车辆累计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车辆未达到2万公里前,可按要求申请预拨付部分补贴资金,原则上预拨补贴资金部分不高于该车辆可获得的地方补贴资金的50%,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3日截止
申报条件
1.充电设施必须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在我区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为电动公交车提供配套充电服务,且承诺在我区连续运营五年以上;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3.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电数据共享,应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通互联;
4.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463 号) 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
更多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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