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0万】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区经促局部分)补贴就等你来拿!
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区经促局部分)
鼓励做大规模(非并购重组)、鼓励加快成长、实施贴息降本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截止
扶持标准
(一)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且区内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且区内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80万元;
(三)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奖励400万元;
(四)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奖励800万元;
(五)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奖励4000万元;
(六)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奖励8000万元。
“首次超过”,特指是自2020年起企业第一次超过,以2019年作为基准年。企业如连续获得多档奖励,在计算较高档奖励时需对已获得的较低档奖励进行抵扣。
申报对象
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取得突破性增长的企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企业以及2020年成功申报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方式)的企业。
申报条件
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且自申报当年起前五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
并购重组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截止
扶持标准
(一)对非关联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按标的额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多分三年划拨,每年划拨奖励不得高于企业上年在南海区纳税额同比增量;如奖励资金三年内未能发放完毕,余下奖励资金将不再发放。单个并购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
(二)对关联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按标的额1%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多分三年划拨,每年划拨奖励不得高于企业上年在南海区纳税额同比增量;如奖励资金三年内未能发放完毕,余下奖励资金将不再发放。单个并购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
“并购重组”,指的是通过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合并(兼并)等方式,取得目标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行为。其中: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不含50%)或相对控股被并购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资产并购及合并(兼并)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100%资产所有权。
“关联企业”,指的是与目标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
申报对象
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2020年实施并购重组的企业
申报条件
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且自申报当年起前五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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