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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高处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 企业或触犯刑事责任

XQRX 小强热线 2023-11-23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现今社会中,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今天开始,我们将联同禅城区司法局,共同推出“法治视界”系列报道,从案例入手,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先来看一张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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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禅城张槎某工厂一名正在瓦顶作业的工人摔了下来。


据了解,当时该从业人员所在的高度,距离地面约8米。该名从业人员无证件,没有高空作业的防护措施,加上厂房顶部是一个塑料天棚,工人踩到老化的采光板,这才摔了下来。事故发生后,伤者被紧急送往禅城区中心医院抢救,但因脑颅严重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类似的意外并非个案。2018年9月14日,禅城区南庄镇一家在建厂房,一名工人在二楼平台对厂房顶部进行补刷油漆时,因为现场楼梯口没有任何围蔽措施,不幸失足从5米不慎从高处坠落。



根据我国的《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这两起案例中,最终由劳动者和工程承包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

有律师分析,这两起高坠事故中的劳动者与工程承包方,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作为工程的承包方,首先要对招聘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并且要核实这些劳动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同时,劳动者自身也要做好防护工作。


陈佳娜

律师



如果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是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以上,在事故发生后不积极处理,而是采取逃避责任或拒不处理事故后果,而引起更严重的后果,是有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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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敏妍

编辑:小强

责编:黄柏琳
监制:张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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