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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触犯《城乡规划法》 市民切勿掉以轻心
据悉,该房屋位于季华路沿线,屋主在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去年底开始对房子进行加建,准备加建成拥有约35套房带电梯的出租屋。
截至2020年4月27日经禅城城管部门勘验确认,当事人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建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并在楼体西侧和南侧分别加建简易结构阳台,违建面积约为200平方米。该阳台从二层至七层,仅靠四根斜着的铁杆和每层的螺丝支撑重量。
只不过,房子还没建完,就被群众发现并举报了。这种私自扩建的行为,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但影响楼下过往居民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自2017年8月至今年4月1日,禅城区查违办共依法拆除或覆土复绿327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1.1932万平方米。
有律师就表示,这些违法建筑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40、41、64、68条规定和《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三十六条。
禅城区普法办提醒:
市民在准备建房或加建前,必须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递交资料申报,取得有关建设规划许可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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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强热线
编辑:强 仔
责编:王 坚
监制:张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