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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邻居频频高空抛物,街坊装了监控后反被呛:那你报警吧!

XQRX 小强热线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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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佛山有多个旧小区的业主和我们反映,
说他们被高空抛物搞到怕了。
其中,在三水的骆先生就和我们反映,
说他有邻居长期故意抛洒
一些奇怪的物体下来!
究竟有什么仇什么怨啊?


恶心液体、胶水拌饭、生活垃圾等等,三水的骆先生隔三差五就要处理一单高空抛物事件。前年,骆先生买下三水西南赤岗路一栋居民楼的一楼。没想到入住之后,就开始遭受高空抛物的折磨。


骆先生还提到,对方似乎有意瞄准他的小车“下手”。为了抓住“罪魁祸首”,一年前,骆先生还特意安装摄像头取证,果然有发现。


从骆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可见,去年11月到今年1月约10段视频,疑似都拍到了8楼的住户高空抛物。


以去年12月24日深夜的这段视频为例,画面中一名男子走向阳台防盗网边,先是观察了一下楼下,继而手部有穿过防盗网的动作,但由于夜晚光线太暗,看不清手上拿着的东西,整个过程持续大概十几秒。


骆先生就说,他和八楼住户素不相识,亦无过节。记者也试图去8楼住户了解过情况,不过没有人在家。随后记者又辗转联系上这位住户何先生,对于骆先生的“猜测”,何先生就全盘否认。


但何先生声称,自己没有做过该行为,且指出房间只有他一名男性。随后记者尝试约何先生出来求证,但遭到拒绝,并说:“叫他直接报警”!


目前,骆先生已经报警处理。由于骆先生居住的是旧小区,无物管,平时都由月桂居委会代管,记者也从月桂居委会了解到,骆先生高空抛物的怀疑对象八楼住户,居委方面也没有相关信息,暂时未知现在住在里面的人,是业主还是租客,目前居委也介入协调处理中。


天降玻璃罐


业主:物管不管不顾


而和三水的骆先生有一样遭遇的,还有街坊黄小姐!住黄小姐住在禅城锦隆花园二期,在上个月的30日,经过十座楼下的时候,她就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罐吓了一大跳。


不过令黄小姐最为不满的,就是物管面对高空抛物事件的态度是睁只眼闭只眼。


实际上,高空抛物事件在锦隆花园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但是物管方面就认为,他们之前张贴过“请勿高空抛物”的警示牌,也向业主们了解过高空抛物的情况,已经尽责。


实际上,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次发生,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特别对高空抛物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提到: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第一例高空抛物案件于1月4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9年5月26日,黄先生的小孩,从35楼阳台抛下来一瓶矿泉水,导致过路的庾婆婆受惊摔倒造成十级伤残,最终法院判决黄先生赔偿10万多元。


律师提醒,如果高空抛物是故意为之,并且造成他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了物管公司作为管理人,需要对高空抛物进行必要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

 简而言之就是,
如果高空抛物造成损失,
不止是一个人的问题,
整栋楼的业主都有可能一起承担,
情节严重的,还要入刑。
真是累人累物累街坊。
所以奉劝各位不要高空抛物,
一起做个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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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强热线

编辑:郭大强

责编:马  涛监制:谢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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