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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怕!3个月内2名学生在高校内被袭击…1人身亡

XQRX 小强热线 2023-11-23

近日,

兰州交通大学一研究生

遇害的消息,

受到广泛关注。


但令人后怕的是,

嫌疑人早在3个月前

曾以同样的方式,

割伤了该校一名本科生。

虽然校方曾经承诺

以后不让嫌疑人再进学校,

但3个月后悲剧还是上演...



痛心!一研究生在校内遇害!

凶手已被刑拘


8月30日夜间,有新浪微博用户发帖称,8月18日晚,兰州交通大学一研究生在校内遇害。经该校多名学生确认,遇害者是被学校里一家小卖部老板的儿子持刀杀害。31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安宁西路派出所确认了兰州交大有学生被害的消息。


出事当晚,警察在事发地点拉起了警戒线,多辆警车、救护车停在一旁,地面上还可以看到残留的血迹。



据了解,目前已经将嫌疑人拘留,案件在按正常程序办理。民警告诉记者“我们跟家属解释了,现在要等后面法院的宣判等法律程序,到时候他们可以申请民事赔偿,但需要时间。”


民警也确认,死者是兰州交大研三学生,马上要参加工作。


对于有知情者称嫌疑人是否患有抑郁症,民警称暂时不能确定。


9月2日,据人民网报道,案发后,兰州交通大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报警,伤者被紧急送往九四〇医院安宁分院,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公安机关立即出警并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1岁),嫌疑人已于当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兰州交通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该校立即成立工作组,看望慰问受害人家属,安排家属和随行人员的食宿,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医疗服务,并与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沟通。目前,兰州交通大学已与受害人家属就善后事宜达成共识。

 

2日下午,杨某某家属告诉记者,学校已于9月1日赔偿家属200万元,钱款已到账。“此事我们再不追究(学校)了,接下来我们会配合(警方)处理刑事案件。”



3个月前,

有学生走出小卖部后被割伤


在兰州当地一高校上学的学生张旭(化名),向记者透露称,曾经历“割伤”事件的,是他的好朋友兼高中同学成继(化名),当时成继还在在兰州交大上大二。


今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7点多的时候,成继到嫌疑人所在的小卖部去买东西。刚走出小卖部没几步,嫌疑人就从后面跟了上来,用一把小刀从他背后划伤了脖颈。


脖子上被小刀割的伤口(受访者提供)


当时,成继回头跟嫌疑人“搏斗”了一番,嫌疑人便没有纠缠。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嫌疑人使用的是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现在已经很少见那种刀了,又小又薄。”万幸的是,成继只是皮外伤。他自行到医院打了破伤风。


据知情人透露,警方当时对此人进行了口头教育,成继父母向学校反应后,校方承诺以后不让嫌疑人再进学校。


不过,据该校多名同学反映的信息,嫌疑人并未离开学校,反而一直在该小卖部待着,直到这名研三学生被害。


另据记者了解,这个小卖部是不少学生前往学校食堂的必经之路。在那次事件之后,不少同学都选择结伴而行。没想到三个月后,发生了这起案件。



律师:学校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针对此次研究生被害案,法律界人士认为,兰州交通大学校方应该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学生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学校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1198条规定,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还指出,此案中,如果嫌疑人被证明存在精神疾病,法院不一定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受害人家属可以根据嫌疑人的行为能力状况,向嫌疑人或嫌疑人家属,以及学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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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新京报
编辑:郭大强
责编:马涛监制:谢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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