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100万!广东多地相继发布通告!广州疫情最新通报→
举报反走私反偷渡线索
悬赏奖励又提高了
重奖100万!
昨日,我们的推文提到了
当天晚上,珠海就发放了首笔反偷渡奖金
↓↓↓
随后,广东省内多个地区
也相继发出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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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山公安、平安新会微信公众号2月17日凌晨消息,江门市台山市、新会区发布了“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有效期一年。
台山市打私办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广东省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01 奖励范围
提供台山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02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03 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04 举报电话
(一)台山市公安局:0750-5612345;0750-5625699;(24小时)
(二)台山市打私办:0750-5982733(上班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款项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江门市新会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接报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违者按相关规定严处。
(三)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举报电话
江门市新会区打私办:0750-6286991;0750-628699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上下滑动可查看)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加上病毒不断变异,传播力增强。走私货物和偷渡人员经由海上通道携带病毒入境、向内输入疫情风险隐患较高,目前,我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来之不易,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反走私、反偷渡和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请您支持和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反走私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走私行为。
三、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走私、偷渡是违法犯罪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同时积极教导身边人自觉抵制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禁参与走私或偷渡活动,如日常生活、工作发现有走私、偷渡等可疑行为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依照《大亚湾区公安局对偷渡走私非法活动线索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实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行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广大市民朋友,“平安大亚湾人民共建,平安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携手同心,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共建共享绿色美丽平安和谐大亚湾,在良好有序的疫情防控秩序下安心生活、工作。在此,我们诚邀每一位市民朋友共同参与,积极举报走私、偷渡的不法行为,合力筑牢疫情防线。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举报电话:0752-5577000或110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22年2月12日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东莞市公安局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提供东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属于奖励范围的,适用以下标准:
(一)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
(三)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四)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领奖人(单位)。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二)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三)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四)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个月(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由东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6日
广州最新通报
2月17日,广州市通报新增一例境外输入关联本土确诊病例。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通报了相关情况。
1例密接者集中隔离期间转确诊 与前两名病例属同一传播链
该名病例为30岁男性,是15日公布病例的密接者。15日,作为密接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隔离;16日,在集中隔离点例行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区疾控中心重新采样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据流行病学调查研判,该病例与本轮疫情前两名病例属同一传播链条。
目前此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经医疗救治专家组综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病情稳定。
截至2月17日12时,全市累计甄别密切接触者848人、次密接者965人,均已纳入管理,并采集核酸,除15日公布的病例2和今日公布的病例为阳性外,其余结果均为阴性;重点人群已全部落实赋“黄码”及发提醒短信等管控措施;无新增重点场所;涉及本轮疫情的天河、花都、番禺、南沙重点区域共完成核酸采样112153人,结果均为阴性。
病例1为奥密克戎亚变体BA.2毒株 传染性更强
病例3是前天通报的2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对疫情防控有什么提示?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周斌表示,这显示了两个重要的流调溯源信息。一个是病例3与病例1、2接触到检出核酸阳性不到2天,代际传播的速度很快;另一个就是病例1的基因测序结果显示为奥密克戎亚变体BA.2毒株。
张周斌分析,2月15日,世卫组织在新冠肺炎每周流行病学报告中指出,亚变体BA.2毒株比原始毒株BA.1的传染性增加了30%,在这次疫情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所以,这两个信息再次验证了前天(15日)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的,24小时内的人群排查、场所管控、核酸筛查对疫情控制十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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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台山发布、平安新会、惠州发布、东莞市公安局编辑:罗微强责编:马涛监制:谢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