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实施!事关校外培训,新规来啦!
艺术培训机构突然倒闭
家长退费无果
老师被拖工资
校外培训机构频出现纠纷
问题如何解决呢
小强话你知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频繁出现纠纷,小强接到的报料也有不少。
为了减少机构培训的纠纷,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局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12月1日起实施。
佛山市消委会说,新规定从资金、场地两方面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预计会大大减少机构“跑路”的情况。
周健芳
佛山市消委会投诉部
从过往处置的问题来看,消费者反映较多的商家资金链断裂、关门转让等情况多发。新规对资金监管更加细致,主要是建立一个专门的账户对家长缴纳的费用进行监管,专款专用。租用场地的话,要签订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合同,这样来防范空壳公司、套取资金跑路的情况出现。
新规要求培训机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正式设立时要全额缴足,且收费方式不允许使用培训贷。
培训时间方面,不能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要晚上8点半前结束,线上培训不晚于9点。除此之外,新规还明确,各科老师的教学资质必须在监管平台备案、在培训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示。
新规还未落地,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培训机构,多数机构都没将老师的教学资格信息挂在显著位置。
去年(2021年)年底,由佛山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佛山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无论是学科类还是文化艺术类,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今年12月即将实行的《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也包含了这些要求。但记者就发现,依然有部分机构用学费打折来诱导家长多报班。
培训机构应当统一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机构收费后要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家长在给钱前,需了解清楚双方的违约责任,保存证据,遇到纠纷时积极维权。
想了解佛山大事小事
点击【街坊服务】
厉害!这个12岁的小孩火了!网友:人类进化又不带我...
周知!佛山多镇街今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明天起“门诊共济”新政实施 全市可跨区选3家定点医院。详情指引来了...
来源:小强热线
编辑:李大强责编:陈泳谕
监制:谢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