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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实施!佛山商品房交付有新规
出现质量问题
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
延期交付
至少提前10天通知购房人
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进行交付的,应及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附延迟交付原因、处置方案和购房人沟通方案。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前10—20日书面通知购房人延迟交付事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相应逾期交付责任,有助于及时化解延期交付风险。
小区配套设施
竣工并正常使用才可交付
项目逾期交付
要扣除诚信分值
规定强调,对实现提前30天及以上时间交付(依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核定)、交付即发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企业诚信分值,并定期公布交付诚信企业榜单,项目逾期交付则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分值。
对此,今年打算在佛山置业的新市民王先生表示:今后可以根据这一系列的明文规定进行维权,让我更有信心在佛山这边安家置业。
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消息,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通过现有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建立完善商品住房交付管理和延期交付报备模块,保障各区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交付信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付行为。让购房人了解交付的有关权利义务,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市民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细则,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查询。(点击进入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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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编辑:李大强
责编:马 涛
监制:黄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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