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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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余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等“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详情如下:
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建设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持续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固体废物管理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紧密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管理重点,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联动发力。坚持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相协调,注重固体废物与水、气、土协同共治;坚持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相协调,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重要抓手,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川渝一盘棋”思维,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双核”联动联建和“双圈”互动,促进成渝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针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在“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特色。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等五大体系。坚持依法治污、因势利导,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鼓励主动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好经验和做法,实现点上有特色、整体有质量、区域有创新。
坚持党政主导,共建共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三)建设安排。
建设范围为重庆市全域38个区县(含26个区、8个县、4个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其中中心城区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建设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
(四)建设目标。
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余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等“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得分稳定保持90分以上,废弃农膜有偿回收体系基本建成,废弃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40%,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10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
1.坚持统筹谋划,注重协同推进。紧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统筹谋划,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建设。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绿色创建、两山基地创建、生态文明创建、低碳零碳单位创建结合,并注重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统筹,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协同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建设特色。各区县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分析自然条件、区域特征、政策配置、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要素,分区县、分行业、分领域找准自身优势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方向,科学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科学设计“无废城市”建设蓝图,以摸清管理现状为基础识别废物清单,以目标落地为导向设定任务清单,以实施主体为抓手制定责任清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形成项目清单,通过点上落实、线上突破、面上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凝练一批典型模式。
3.推动地方立法,健全机制机制。加快推进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党委政府牵头制度、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的合作管理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建立成渝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机制。加强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绩效评估制度、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等制度研究,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
(二)深化源头减量措施。
1.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全力打造汽车产业绿色发展模式,开展汽车变速箱保税再制造试点,加快构建汽车循环产业链。全面推行绿色开采与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山产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自愿性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和经开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倡导绿色办公,在公共机构实行双面打印、无纸化办公、节水节电等,推广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强化塑料污染防治,全市住宿、餐饮(含外卖)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电商和消费者使用简化包装、绿色包装,在中心城区星级酒店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推行绿色邮政建设,到2025年,全市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
3.推进建筑垃圾减量。推广绿色建筑,逐步提高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有序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动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将建筑垃圾产量及处置预案纳入项目方案审批,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均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增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4.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引导畜禽养殖业合理布局。全面推广使用0.01mm以上的加厚地膜,开展加厚和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应用,合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科学使用农膜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配方施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探索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鼓励建立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
(三)优化收运体系建设。
1.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和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鼓励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确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覆盖。设立固定回收点或专门容器独立储存有害垃圾,形成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和收运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覆盖比例。有序推进符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向自然村组延伸覆盖。
2.完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依托农资供应经营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服务组织网络,以及种植业大户、村民委员会等,合理布局回收站(点),整合资源、拓展功能、一网多用,一体推进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构建高效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体系。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实施“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
3.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分析制度。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建设一批综合性分拣中心或专业化利用中心,在九龙坡区、北碚区、壁山区、开州区、忠县等区县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健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优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支持在中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专业化收集贮存示范项目,逐步优化收集范围、种类和规模。建立以乡镇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落实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就近集中上送。
(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1.加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拓宽综合利用途径,培育骨干企业,建设示范基地,推广典型模式,鼓励开展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持续推进渝南(綦江、南川)、潼南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洛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双桥经开区循环产业园建设,争取新增1-2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共享。
2.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目录,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分选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3.推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体系,推进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装备配套提档升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绩效评估,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4.全力打造静脉产业园。印发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重庆市静脉产业园规划方案》,按照“绿色发展、集约高效、循环发展”的原则,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为核心功能,布局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将全市208个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分类整合为152个设施(园区),其中,重点打造24个静脉产业园,重点培育渝北、璧山、潼南、綦江、荣昌、垫江、开州、黔江等8个综合型静脉产业园,在“十四五”期间优先打造渝北、璧山、潼南等3个工艺技术水平一流、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综合性静脉产业园。
(五)优化提升处置能力。
1.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推动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新建万州、长寿、永川、潼南、万盛经开区、城口等区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重点解决废盐、含盐污泥、含油金属屑、飞灰、铝灰渣、油基岩屑等产生量较高或利用处置难度较大的危险废物处置问题。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在主城区及周边区县补齐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新建合川、大足等17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5年,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和处置能力20万吨/年以上,医疗废物常规集中处置能力达210吨/日以上。
2.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推进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辅、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有序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加快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16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提高到65%。
3.推动实现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逐步建立“中心城区统筹,其他区县属地常规/应急处置、区域联动调度”的生活污泥处置模式。加快推进专业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内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全覆盖。推动各区县因地制宜优化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结构,构建热电联产、制陶、制砖、水泥窑协同焚烧、好氧发酵等多元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到2025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基本达到100%,乡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基本达到80%。
(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跨部门、区县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将云贵川渝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向周边及其他省(区、市)拓展。推动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充分发挥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专家库,规范鉴别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部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建设试点,夯实危险废物重点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打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园区。
2.健全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将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健全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跨省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3.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电解锰渣、磷石膏、赤泥、铅锌冶炼渣、钛石膏等为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摸底调查和风险评估,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清单,实施差别化监管,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到2025年底全部完成电解锰渣和铅锌矿尾矿库渣场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的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尾矿库污染物排放,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七)推动完善支撑体系。
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先进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骨干企业合作,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共同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与集成示范,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水泥窑协同等固体废物利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
2.培育健康市场体系。优化金融供给,加大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支持力度,以万州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和两江新区为重点,着力解决金融支持产业绿色转型的痛点和堵点。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全面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拓宽绿色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创新绿色供应链融资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绿色转型,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依托“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权形式参与绿色投资。围绕生活垃圾焚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3.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深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优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打通各部门、各领域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实现全过程的实时智慧管理,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将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集中利用处置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细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八)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1.营造无废城市宣传氛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发布会,整合经济信息、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区县宣传资源,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融入到各领域日常宣传中。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结合,开展进社区、进学校等现场宣传活动,提升宣讲覆盖面和吸引力。以“无废城市 川渝共建”为主题,征集发布宣传LOGO及宣传语。深度挖掘报道“无废城市”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经验模式、亮点人物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2.深化“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纳入绿色工厂、美丽医院、低碳园区、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村)等现有创建体系,一次创建、分别授牌。编制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南或规范。鼓励区县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批特色“无废城市细胞”。
3.多渠道营造“无废文化”。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和现有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培训基地,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社会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和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
(九)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建立共建机制,合力提升水平。巩固深化与四川省的共建机制,定期召开省级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无废城市”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与成都市“双核”无废联动、四川省广安市融入重庆都市圈无废共建。联合组建共建技术指导组,分领域、分行业、分区域、分专题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共建成效宣传,通报典型案例和工作进展。联合开展成效共建评估,发布“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清单。
2.健全约束机制,联合技术攻关。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对川渝两地现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三线一单”等环境准入政策进行清理评估,对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协同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统一两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坚持一把尺子量两地,有序制(修)订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加强成渝地区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联合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油基岩屑等典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研发,联合向国家申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电解锰渣、铅锌尾矿)综合利用、商砼利用等示范项目。
3.深化制度创新,推动设施共享。深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拓展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接受企业数量等,并将范围扩大至云南、贵州、湖北。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跨省市案件办理情况。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市协同应急处置固体废物。
4.聚焦重点产业,共推绿色发展。印发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补齐关键短板,增强全产业链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相对完整、安全可靠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以智能网联和新能源为主攻方向,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制造基地,打造汽车产业集群,推动川渝汽车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联合指导川渝两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国家电网等集团下属公司建设“无废企业”。
(十)坚持创新引领示范。
1.创新制度机制,夯实无废城建设基础内力。持续完善固体废物系列管理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通过立法推进。开展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危险废物跨区域点对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无废城市”建设协同降碳效应评估、建设成效绩效评估等制度研究,不断完善协调统一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做好跨省域共建排头兵,推进毗邻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破解长期以来成渝地区固体废物领域跨行政区域治理困境,建立跨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新机制,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2.打造循环经济,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重庆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静脉产业园建设,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打造一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工程、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行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和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突出综合治理,彻底解决锰行业污染问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注重资源储备,严格环境准入,将锰矿资源作为战略资源加以储备,不再新增锰矿资源采矿权,同时不再新设电解锰渣场(尾矿库)。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有关环境要素,深度谋划包装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系统推动实施锰污染科学、规范整治;鼓励引导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电解锰渣综合利用技术攻关,研究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并推广应用,强化市场主体参与和投入,提高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效率。不断深化绿色底色,启动实施锰矿山生态修复,突出亮点和成效,开展生态修复示范试点,打造典型样板。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利用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产业,打造绿色产业集群,助推产业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
4.发挥区域优势,精准发力凸显建设典型模式。各区县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色、规划目标等,总结凝练亮点特色。如以璧山、永川、渝北、江北、两江新区等为重点,持续完善汽车循环产业链。推进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在汽车、电子行业,探索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建设“无废工厂”标杆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无废产业链”。聚焦涪陵页岩气油基钻屑,万州、长寿化工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产生量大、难利用的大宗危险废物,加大技术研发或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引进、应用,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三、实施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编制本区域“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科学建立指标体系,制定好废物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按程序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其中,中心城区应2022年11月31日前完成方案评审,其余区县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方案评审,并尽快印发实施。
(二)稳步推进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逐级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见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交流。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设期间,每年底前,各区县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南,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区县考核、激励、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更新市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各区县政府要成立“无废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工作专班。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技术指导。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技术指导团队,分领域、分区域、分专题指导各区县、重点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资金统筹,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各区县要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运用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建设。
(四)强化成果运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跟踪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动态,深入系统总结成效和经验。同时,学习借鉴其余城市经验模式,因地制宜消化吸纳,把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制度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积极在全市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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