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4亿!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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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招标,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76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700.96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6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台。预留二期600t/d建设用地,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飞灰库容约40万m3。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文件十行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76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700.96万元,设备购置费11942.84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19.43万元。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其中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新建,总建设规模为1200t/d,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便道、边坡支护工程、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辅助设施设备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6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台。预留二期600t/d建设用地;②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对西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配套改造为飞灰填埋场,飞灰库容约40万m3。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包括如下范围内的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1)焚烧厂红线外一米以内图纸所示的全部建筑工程(不含场地平整及护坡工程):建构筑物及基础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桩基等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结构工程,厂房钢结构围护结构工程(含引风机雨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暖通工程(不含全厂空调系统及宿舍楼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设备供货及安装),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控系统,不含消防栓泵、消防炮泵及消防稳压设备),全场地下管网,厂区防雷接地及各建构筑物防雷接地工程,全厂照明(不含锅炉本体、烟气净化区设备本体照明),厂区道路,围墙及大门,全厂一二次灌浆(含高强度微膨胀二次灌浆料灌浆),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排水等所有措施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各接口的对接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的孔洞预留及封堵等。2)厂外配套进场道路工程:进场道路施工(不含场地平整、护坡)、道路给排水、照明等。3)厂外配套取水工程。4)关于招标范围内的主材:①渣坑除尘系统、垃圾坑除臭系统除厂家供货范围外均由投标人采购,且整套系统由投标人安装;②PN≥1.6MPa的高中压阀门;PN<1.6MPa但DN≥200mm的阀门,电动控制阀门、气动控制阀门、安全阀等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安装。(2)本次承包范围不含:1)招标人供货并安装的内容:渗沥液处理系统、除盐水系统、机力通风塔、一体化净水器、电梯、工业电视、大屏及安防系统、全厂生产调度网络通讯系统;2)设备安装工程:锅炉、汽机、尾气处理、电气、热控、起重系统、炉墙砌筑、工艺管道、烟囱钢内筒、全厂泵类设备安装及上述范围内的保温油漆等。3)飞灰填埋场改造施工。(3)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原因,不能保证或满足本工程有关工期、进度、质量、费用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标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则招标人随时有权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部分切除或终止合同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保留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10
合同估算价:1185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垃圾焚烧处理处置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等无关垃圾焚烧的项目除外;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据为准);(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电话:0719-810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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