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8154.28万补偿款!一垃圾处理项目20年特许经营提前终止!
文章来源丨北极星固废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海南瑞泽近日发布公告称,因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收到补偿款8154.28万元,剩余968.08万元尚未支付。
据了解,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于2018年2月发布中标公告,宣布由海南瑞泽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24元/吨,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49300万元,可用性服务费为人民币9201万元,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2018年4月,项日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鹤山市周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就本项日签署了《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
2020年3月,绿盛环保与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签署了《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本项目工期顺延等事宜。
2024年2月2日,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与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签署《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解除。
给出的解除原因为: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 〔2020〕1257号,“《实施方案》”),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 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要求。经研究判断,当前本项目技术路线难以满足《实施方案》2023年生活垃圾“零填埋”的要求,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提前终止本项目。
关于本项目终止后,补偿金的协商如下:
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与绿盛环保约定了项目终止补偿金:
(1)双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述金额作为本项目的提前终止补偿金 (即提前终止收购金额,下同),该补偿金额包括:
A. 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广东同德资评报字【2023】 第0700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金额全额人民币柒仟贰佰贰拾肆万壹仟壹佰捌拾柒元壹角肆分,即¥72,241,187.14元;
B.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在《PPP项目合同》下未支付乙方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肆万叁仟柒佰叁拾陆元,即¥12,443,736.00元。
(2)由于以上A部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金,乙方应开具以A部分资金作为的税前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票面所载明的增值税金,由甲方承担并一同支付。
(3)因为项目移交而产生的产权、人工、税费等费用,则由各方各自承担。
(4)双方确认,除了本款约定的提前终止补偿金外,甲方无须就本项目提前终止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额外的费用或补偿,甲方在《PPP合同》下不存在违约及/或需要承担违约赔偿的情形。
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提前终止补偿金,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