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对当地时间11月4日(美国大选日结束第二天)凌晨特朗普突然做的那个声明印象深刻。 在那个声明当中,特朗普宣布自己已经胜选,并要求联邦最高法院立即下令停止各州计票。在很多中国人看来,这就是典型的耍赖么!票都还没算完呢,你就提前宣布自己胜选了? 然后当天天一亮,美国最高法院没搭理他,各州继续计票,摇摆州接连神奇转蓝。他这个演讲就成了笑柄,各种段子就来了。 应当说,咱们中国人的思维,比较缺乏逻辑能力,但最擅长编段子。我那天所有业余时间,都在看各种编排特朗普耍赖的段子,度过了十分欢乐的一天。 给大家分享一个我觉得最搞笑的:听牌的懂王摸了一张牌,突然大喊一声:“胡啦!”随后立刻把牌桌一掀,揪起旁边的最高法大法官:你看见朕的天胡了没有?!大法官点头如捣蒜:看见了!看见了!怎料睡王歪嘴一笑,他不慌不忙从自己的袖管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自摸清一色一条龙…… 好段子的特点,就是能简明扼要、语气幽默的把几个槽点都吐了。而这个段子里,特朗普的耍赖、拜登的作弊、以及联邦最高法院对总统的畏惧,都给惟妙惟肖的点到了。 可惜它终究只是段子,严肃的考察下,这些槽点没有一个是逼近事实的。 特朗普耍赖了吗?没有。拜登作弊了吗?应该没有。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在内的机构理特朗普了吗?肯定没有。 实际上,11月4日我听了川普那段演说之后,就觉得大选应该就这样了,特朗普胜选。然后安心去天猫上订了两箱辣条。(我是各种群里都是为数不多赌拜登会赢的人,特朗普胜选我得赔一堆人辣条) 然后北京时间当天晚上,我发现选票居然还在计算!联邦最高法院屁都没放一声!拜登还把威斯康星翻蓝了! 我就顿时觉得很奇幻,又去查了查美国宪法,一边查还一边嘀咕:“难道我也老年痴呆了?记差了?” 后来发现没有,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确实是这么写的: 国会可决定选出选举人的时间以及选举人的投票日期,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装个逼,把英文原文也放这儿:The Congress may determine the Time of chusing the Electors, and the Day on which they shall give their Votes; which Day shall be the same throughout the United States. 该日期须全国统一。该日期须全国统一。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给不太懂美国政治玩法的小伙伴们解释一下,美国总统实际是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选出的。每个州在大选日当天投票,决定究竟推选哪个党的选举人,所以大选日,其实就是宪法中所说的“选出选举人的时间”。然后这些人在再某一天完成仪式性的投票,即所谓“选举人的投票日期”。 然后,美国宪法规定,这两个日期必须分别全国统一(抛去选举人不忠的极端情况,后一个日期只有形式上的意义了)。 结合美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这就是说,各州必须在大选日当天决定选举人是哪个党的谁谁谁。 而一旦决定选举人的党派,他能投的只会是自己党的那个候选人。 所以结合起来说,按美国宪法的规定,各州必须在大选当天决定他们投谁的票。 美国宪法为什么这么规定呢?这事儿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很好理解。 1787年制宪会议的时候,美国还是个松散的邦联,宪法原文主要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关系。选总统这么重要的各州博弈,如果有的州先决定选谁,有的州后决定选谁,那么后宣布的州就具有了某种“偷看底牌”的优势,给作弊留下了空间。所以美国宪法为了堵住这个漏洞,规定各州必须同时“亮牌”,以保障公平。 我觉得,美国宪法是制定在18世纪,通讯技术不发达,如果制定在当今,建国者们一定会规定各州不仅要同一天定选票,还要同一时间定选票,把各环节出幺蛾子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你可能会说了,我记得美国大选有几次计票就是拖到第二天、第三天啊?虽然极少有。 对的,美国建国的时候,没有想到自己会把国家搞得这么大,人口弄得这么多,所以没给计算选票留下足够时间。 更关键的是,大多数拖到第二天、第三天再算的选票,都是如今整出幺蛾子的“邮寄选票”。 看过我上一篇文章的朋友应该知道,无限制的滥用“邮寄选票”这事儿,就是个严重违背美国立国精神的bug。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汉密尔顿这帮人,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会从棺材里挑出来掐死那帮搞出这一套来的不肖子孙。 所以他们当然也不可能在宪法中给这种玩意儿留出余量。 是的,由于美国选举最终搞成了两党制,他们理论上就应该在大选日当天确定谁是胜选者,美国大多数大选也就是这么搞的。少数几次例外,也是两党妥协的结果,但严格意义上说,这样做是违宪的。 那大选当天票没计完咋办?简单,已计票中谁有优势选举人票归谁! 所以特朗普在当地时间11月4日凌晨宣布他已经胜选了,没任何问题,是符合宪法的。 理论上说,他应该在11月3日午夜12点钟声敲响时就该宣布胜选。白饶了拜登那俩个小时,也不是他心慈手软,而应该是在和幕僚评估形势,讨论到底要不要去跟民主党较这个真。 后来觉得形势不妙,得较真。于是凌晨两点跑出来声明胜选。所以,特朗普在演讲中说“坦白的说,我们已经赢了。”这是实话。 02 百年前故事的精准复刻 有人可能会说了,你这么解读美国宪法有现实依据吗? 这是个好问题。法学上有个常识,一个法条(尤其是宪法里的法条)如果在制定出来后就从没被应用过,跟废纸就没什么区别。 法律的效力是在实践中产生的。 但问题是,关于选举日必须出结果这事儿,美国人还真tm就实践过,而且对这次特别有参考价值,我们讲讲这个故事。 话说1876年,当时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未散,北军总司令出身的总统格兰特即将卸任。 南方的民主党人对北方共和党施加在他们身上的“奴役”愤恨交加,急于借这次大选完成“复仇”。于是他们推出了出身北方的蒂尔登与格兰特的共和党接班人海斯决战。 而这一年的选情恰恰特别胶着,在大选当天,在第一轮计票之后,蒂尔登已获得了184张选举人票,再多拿一票就能当选总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