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常江、金兼斌:米兔运动、介入式文化研究与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常江、金兼斌 性别相对论 2020-02-03

今年夏天,我以发起微博标签#I'll be your voice#的方式,参与到中国的米兔运动之中。标签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也吸引了国内外媒体的报道关注。我的老师(同时也是我的同事)代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学报《全球传媒学刊》对我做了一个专访。我主要从一个文化研究学者和知识分子的自我认同角度,对整个过程做了一些总结。感谢金老师和我的学院,用这样的方式支持了我的思考和探索。全文发表于《全球传媒学刊》第5卷第3期。


源自美国的米兔(MeToo)运动在2018年夏天进一步在大洋此岸的中国发酵,多起女性被性侵经历的网络讲述引爆了社交媒体圈,并引发了较大范围的社会关注和讨论。7月27日,青年文化传播学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江副教授在其微博上以#I'll be your voice#标签,表示“愿意帮助那些曾经遭遇性侵害,但由于种种顾虑不敢、不能或不愿公开自己经历的女孩打码发出她们的声音”,并在第二天通过其微信公众号“西柚季”对首批投稿的内容进行了初步展示和总结。常江老师认为,“这是一个让那些由于处于某种弱势地位而难以被听到的受害者参与到伟大的米兔运动中来的一个好方法”。


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常江老师深度参与这场中国版米兔运动背后的动因和考虑是什么? 他是如何看待和理解米兔运动在中国的性质、特点和未来发展的? 作为一个资深的文化研究学者,他对米兔运动的助力,是否可以看作是一种介入式文化研究与社会实践? 在我国的社会发展正进入历史性新时代的当下,媒体、学者乃至当代知识分子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带着这些问题,《全球传媒学刊》执行主编金兼斌教授代表学刊对常江老师进行了书面访谈。


金兼斌:您为什么会想到通过微博平台发起一个# I'll be your voice#的活动,来收集并打码发布那些曾经遭遇性侵但因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发声的人的故事和声音?考虑到您自己本身是一位年轻男性大学教授,特别是迄今为止这波在国内社交媒体上所孕育和发酵的米兔运动中,男性的声音包括男性高校老师的声音相对缺位或者说“尚未反应过来”,而您则直接通过实际行动对这场中国的米兔运动“推波助澜”。促使您作出这个行动的最重要动因是什么?


常江:我对米兔运动的参与意愿,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是本质原因,那就是,作为一个从事文化研究的学者,我长期以来对性别平等问题特别感兴趣(当然,感兴趣的前提是我认为这个问题很重要)。过去两年,我也以英文在国外学刊发表过一些关于中国当代的数字女性主义(digital feminism)的文章。在从事那些研究时,我访谈过上百位城市女性互联网用户,探讨她们利用数字手段(digital means)实现自我赋权的机制。在我看来,发源于欧美的米兔运动,实际上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形成体系的中国本土女性主义有特别好的契合度,因为它天然就带有“后”的色彩。它的终极目标虽然在于批判固化的性别结构,但它的“斗争”方式是自下而上的、多义的和语境化的。我认为对这场运动在中国发展情况的学理观察,对于中国的文化研究学者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


第二个是直接原因。也就是,在7月27日,政治学学者刘瑜发表了一篇评述米兔的文章,产生了很大的争议,支持者和批评者都很多,我处于批评者之列。刘瑜的发言当然体现了她的价值选择,甚至是她对于如何实现性别平等的路径选择。她的发言逻辑性很强,在她的价值体系里完全可以自洽。但在我看来,她的观点是落后于时代的——这个时代,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人文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以后的整个时代。我不能认同那种知识精英忽视底层经验而直接对社会变革路径做出规划的傲慢做法。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曾说:“昨天的解构往往成为明天正统的陈腐论调。”(Yesterday's deconstructions are often tomorrow's orthodox clichés)知识分子应当对所在时代里最真实的东西有所体察,就算不能去体察,也要有基本的同情。我一直觉得米兔运动在中国没有受到研究者应有的重视,但我没有想到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女性知识分子之一,会主动加入推动对其去政治化的行列。正是在这个原因的直接“刺激”下,我决定用行动去践行和推进这场运动,将被建制化知识精英尝试消音的底层经验放大出来。


金兼斌:您在公众号《西柚季》所发布的《I'll Be Your Voice: 昨夜,100个遭遇性侵害的人给我讲了她们的故事》一文的第一段有“伟大的米兔运动”之语,您觉得米兔运动最大的意义是什么?您如何看待眼下中国的米兔运动的特点和必然性?


常江:我觉得米兔运动最大的意义在于让性侵和性骚扰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消除耻感。这一点,对于西方女性来说,并不存在显著的认知障碍,因为经过20世纪60年代的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接受过较好教育的女性普遍拥有了很好的现代权利意识,对于父权制的运作方式也有很清醒的认识。但对于中国女性来说,受到传统文化中不大好的一面的影响,以及出于现实政治的原因,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克服巨大的认知、情感和道德障碍。所以,米兔在欧美,可以成为一种产生直接社会效应的自我赋权,比如将滥用权力的侵害者曝光出来。但是在中国,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情况非常罕见,因为耻感(以及支持这种心理的社会结构和习俗,比如荡妇羞辱)会让受害人承受巨大的风险,让她们在反复权衡后,选择继续忍耐。


所以说,中国和欧美国家的米兔运动,虽然从使命上看,殊途同归,都在于撬动父权制结构,实现男女平等,推动性别平权立法。但在实现方式上,是很不一样的。如果让我来说,欧美国家的米兔运动首要是“社会的”运动,它的主要路径就是黄雅兰博士提到的“通过共情实现赋权”(empowerment through empathy),以此令受到侵害的女性通过发声的方式形成某种观念共同体,实现对于具体问题的解决、对于决策和变革的推动。而中国的米兔运动首要是“心理的”运动,我认为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它的主要实现方式是通过放大各个阶层的女性受害者的声音,使因耻感而不敢、不愿、不能与任何人交流自己经历的受害者,从其他人的经历中获得关于性侵害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走出精神困境的力量,所以中国的米兔运动更类似于“通过共情实现治疗”(therapy through empathy)。


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无论哪种类型的米兔,都必须要依赖“共情”,因而也就必须要把经验放在一个很高的地位,这也是我认为刘瑜并没有理解米兔到底是什么的原因。


当然,我们也可以简单地将欧美国家的米兔理解为女性平权运动的一个更加“高级”的阶段,因为消除耻感的工作,在20世纪六七十年欧美国家的社会文化变革中已经基本完成了,而我们国家实际上在新世纪以来,出现了传统文化的回潮,令早年形成的相当进步的性别平权观念出现倒退,不少迫害女性的文化糟粕再次泛滥,这似乎使得中国距离米兔运动的最终目标更加遥远。但实际上,这种简单的思路也未必可取。李小江、李银河、戴锦华等本国女性主义理论家,很早就论述过中国的女性集体身份认同方式与欧美国家的显著差异。立足于中国本土女性主义的历史和逻辑,去探讨米兔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会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选题。


金兼斌:您的这个行动与您文中提到的“长期从事质化的文化研究,采访过数以百计的城市女性互联网用户”的身份有什么内在的关联或必然联系?您在采取这个行动——包括发起话题、倾听阅读、选择发布、对行动本身的介绍和思考——过程中,您作为大学老师、媒体人乃至当代知识分子这样互相交叠但又各有侧重的多重身份角色有清晰的自我意识吗?这些身份所代表的群体的价值规则(norms)——应然层面和实然层面,是如何影响您是否采取这个行动以及如何采取这个行动的?您如何平衡自身的价值取向和情感关怀,与讲述、描述本身所谓的专业主义要求(如客观、公正、平衡)之间的关系?


常江:我觉得我对米兔运动的深度参与,以及发起#I’ll be your voice#这个线上活动,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如您所说,在过往的研究经验,以及我个人的研究取向的影响下,我形成了比较固化的理解世界的方法,具体包括:(1)把逻辑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而不是反过来;(2)认为追求平等是社会科学研究促进社会变革的首要价值目标;(3)格外关注由父权制衍生出来的各类不平等问题,尤其是性别与阶层交叉维度带来的更加复杂的不平等问题;(4)对技术的文化赋权效能持有乐观的态度。而米兔这场数字赋权运动的性质、路径和价值取向,决定了我必然会选择深度参与其中。


至于在这一过程中,我对自己多重身份的自我意识,可能很难用语言清晰地表述出来。实际上,每一个人对于自己可能同时拥有的多重身份的调和与辨识,在特定的语境下,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从事身份认同研究的人,往往会使用intersection/intersectionality这个表述来形容这种机制。我觉得,是否能够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明确自己认同哪一个身份,并不重要。按照福柯的理论,身份这个东西本身,其实也是话语的产物。当我们认同自己是哪一种身份的时候,其实并不表明那种身份是一种本质性的存在,而只是意味着我们在此时此刻服膺构成了这种身份的知识(或者如您所说的norm)。对我来说,在所有可用于认同的身份里,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和学者(scholar)这个两个是最重要的,两者有时候会有矛盾,但更多的时候它们如同硬币的两面,因为我所从事的志业——文化研究——自始至终强调两者的合一。


但尽管如此,在组织#I’ll be your voice#的时候,我还是会稍微做一些分别。比如,我做这件事的根本动力,源于我的知识分子身份认同,尤其是这种身份认同对于推动社会观念进步的要求。但是,在进行您所说的各种“程序”,如阅读投稿、选择发布、对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和反思时,我又会努力用学者的norm约束自己,即尽可能追求客观、理性。平衡这两种身份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有一些困难,因为读到了很多黑暗、压抑的东西,也受到了不少辱骂和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但我想,多年的学术训练和学术研究经验,的确帮助我克服了不少心理障碍。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文化研究的训练和经验让我能够自始至终保持对这个运动的进行方式的反思。在#I’ll be your voice#火起来以后,我受到了很多的批评,其中有一些虽然是污言秽语,但我觉得未必没有道理。比如,有人认为这些受害者所讲述的经历,没有办法完全验证其真实性,所以基本相当于《知音》、《故事会》。这个质疑的确让我思考了很久。虽然我明白#I’ll be your voice#是在做和《知音》在价值取向上完全相反的事,但两者的运作机制是否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通过这种方式所制造的“共情”,会不会演变成一种廉价的、非政治的情感投射,甚至是猎奇性消费?还有,#I’ll be your voice#作为一种低成本的共情机制,会不会因为过于“方便”而成为真正的制度层面变革的阻碍?


我和一些关注此事的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尽管还没有想得特别清楚,但我觉得它可能会进一步影响这个运动的走向,我也愿意去做更加深入的思考。


金兼斌:已故文化批评家萨义德在其《知识分子论》中提出,知识分子应该特立独行,秉持独立批判和道德良知,不热衷名利,勇于充当弱者的喉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历来也有所谓士子当为民请命之传统;而清华四大导师之一的陈寅恪则更是借为王国维纪念碑撰文之机提出士子当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您如何看待当下中国知识分子的安身立命之现状?如何看待当下中国的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及其担当之现状?萨义德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多大程度上切实存在,还是如哈贝马斯所谓的仅仅是一种“理想型”存在?


常江:总体上,我赞同萨义德关于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观点。我觉得这是我们区分intellectual和scholar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当然,我并不认为所有的scholar都必须有意愿成为intellectual。与社会保持距离的观察和阐释,也可以很有价值,有的时候甚至是更大的价值。但无论如何,我们对于知识生产策略的选择都不应当脱离社会现实。而实际的情况是,在很多情况下,无论自我认同为intellectual的人,还是自我认同为scholar的人,都在渐渐与时代隔绝。或者用文化研究的术语来讲,都在渐渐“背叛经验”。我觉得这是很糟糕的。


我想引用一个例子来表明我对知识分子社会参与现状的理解。今年早些时候,我采访美国传播学学者罗伯特·麦克切斯尼,他在2003年创办了旨在建设一个“健康的新闻业”的非营利社会机构Free Press,这几年很有影响力。该机构的宗旨就是反对资本力量驱动下的媒介兼并,努力放大来自被大型传媒集团排除在外的“本地”声音。在这个过程中,他多次试图邀请社会学和传播学领域的学者参与其中,但整个过程令他十分沮丧,因为很多人参与进来,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过是想丰富自己的履历而已。麦克切斯尼有一个判断很耐人寻味,他说,美国的知识界可能并不是“暂时迷失了方向”,其对现实的逃避是“一种迷失的制度的产物”。我想,也许这句话也适用于中国。不对“迷失的制度”进行反思,仅仅去探讨“公共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之间的差异,或哀叹“公知”的污名化,没有太大的意义。


金兼斌:同样为我院院友的黄雅兰博士的《法治与共情:我的米兔及一点随想》中,提到Me Too运动的发起者的一个理念是empowerment through empathy,即通过共情实现赋权,并特别强调:“在这个过程中,受侵害者不仅分享和宣泄对于性骚扰的耻感和愤怒,也能充分暴露弥散于社会各个角落的系统性的性别压迫。”结合您自己的大量观察特别是质化访谈经历,您认为我国社会当下的“系统性的性别压迫”的现状如何? 对比农村留守女童、写字楼职场、高校教师等不同场景,这种“系统性的性别压迫”的主要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是什么?


常江:我特别赞同黄雅兰博士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观点,以及她提出这些观点的理论和认知路径。她所说的,的确与我曾经展开的一些质化的性别研究案例高度契合。由于我的访谈对象主要局限于城市青年女性,所以其实有较强的局限性(这也是我在#I’ll be your voice#的投稿中读到大量农村女童性侵案例后感觉“毛骨悚然”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些投稿颠覆了我过往的经验),但我觉得还是可以做一点简单的归纳。


首先,男女生理性别的差异,尤其是两者在生育问题上的不同角色,被广泛当作一种不证自明的科学观念,牢固支撑着父权制结构,在公共话语中被公开地合法化,并成为弥漫于各个社会领域的性别歧视“制度”的基础。类似“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这样的表述,在大众媒体上比比皆是,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鲜有人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其次,主要根植于中国传统性别结构的、对于女性的社会角色的“集体期望”,成为女性耻感和弥漫于流行话语的“荡妇羞辱”的观念基础。在这种“集体期望”里,女性不但应当将生儿育女这种生殖角色作为自己最主要的生活目标,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当以温驯、检点、“自爱”为美德。这种与男性完全不对等的道德压力,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男性,包括父母至亲,甚至也包括其他女性。来自#I’ll be your voice#的大量案例印证了这一点。比如受到性侵害的女性向自己的男友倾诉求助时,对方的反应竟然是“你当时穿了什么”。


最后,是整个社会在制度建设上,缺乏女性可以依赖的、行之有效的性别观念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以及人身保护机制。比如在性侵害问题上,我国虽早已做到有法可依,但实际的情况是,受到性侵害后选择第一时间报警的女性,能够成功立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几天还发生了长春某高校教师性侵害女学生的案例,学生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得到的竟然是“必须同时集齐三个受害者的实名举报信息,才能介入调查”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回应。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上述三个方面并不是孤立的,它们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话语表现形式,都是相互依存,甚至是高度同构的。这也是我觉得有必要通过介入性的学术研究实践去撬动人的观念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要让人们明白,自己所认为的很多“理所当然”的东西,其实并不那么理所当然,而且往往建立在庞大而沉默的受害者的苦难之上。


金兼斌:就各种围绕性侵讲述的不同声音和观点而言,您觉得就这场运动本身的社会意义和价值而言,最大的误读或演变可能,或者说走入误区的危险在哪里?从个体与社会结构的二元关系言,从这场运动的价值导向言,什么样的一种社会氛围或文化才是我们应该努力去涵养和培植的?如果把米兔运动看作是一场具有潜在扩大化可能的社会运动(如已经有人把它类比为“网络大字报”),您如何看待当下不少“知识分子”——如媒体人、高校教师对这个话题或运动的冷眼旁观?


常江:从发动#I’ll be your voice#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这实际上也是我受到不少攻击的原因。


一个就是很多人所担忧的,这种主要以网络爆料为形式的线上运动,会不会变成“大鸣大放大字报”。目前,米兔运动无论在欧美还是在中国,均体现为一种个人言论行为。在我的观念里,个人言论要演变成党同伐异的“大鸣大放”,需要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散落在广袤空间里的“鸣放者”因具体的政治观点或利益而结成某种共同的集体身份,二是这些“鸣放”行为要有强有力机构,或强有力的精神领袖去引导和整合。这两个条件,米兔都不具备。在这个过程中发声的女性,政治观点、社会阶层、成长经历都有很大的差异,她们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作为性侵害对象的经历。再加上,由于米兔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建制化的权力机构避之唯恐不及,就连以保护妇女权益为宗旨的妇联都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还要时不时打压一下,更不可能去对它做什么引导整合。所以,与其说米兔是一个“运动”,不如说它是一个“倡议”。警惕民粹主义是有必要的,但并不是所有有人参与的活动都可以被贴上民粹主义的标签。


另一个受到关注和质疑的问题,是在米兔中讲述者所讲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在我看来,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值得警惕的问题。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作为言论和传播领域的运动,米兔不能够、也不应该代替法律制度对具体的性侵案件做出审判和裁决。所以,在发起#I’ll be your voice#时,我向所有参与者明确了一个原则,那就是匿名——不光讲述人匿名,她所指控的侵害者,也要匿名。我想通过这种方式,把它约束在“共情”这个具体的功能范畴内。从实际效果看,我觉得是成功的。这是公共信息平台可以做到的,也应该去做的事。当然,我也收到了大量实名举报的信息,我对这些人的回应一概是:寻求法律和组织途径解决。


我特别理解很多知识界同行对“扩大化”的担忧。但从我自己的研究经验以及生活经验出发,我觉得米兔根本不存在大家所担忧的那种“扩大化”的基础。现有的性别权力结构的强大和牢固,以及这种结构在政策制定和话语控制中的宰制性的能量,根本不是我们在未来几年、几十年里可以去改变的。米兔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亚文化运动。这个“亚”并不是说它不重要,而是表明它的规模和影响,会始终受限于女性在主流性别结构中的弱势地位。


金兼斌:关于这阵子性侵事件在国内社会化媒体上的持续发酵的timing问题。Me Too运动在美国其实出现比较早,但真正进入公众和媒体视野,仍有赖于一系列涉及名人的事件所带来的对公众的冲击。你如何看待Me Too运动在中国现今时刻的这种延后呼应?这种时间上的滞后性本身,是否反映了不同社会在 “响应”这类比较敏感且不可避免引发舆论围观的“运动”时,其所需的触发因素和扩散动力是大不同的,或者说需要更大的勇气积累和酝酿?


常江:米兔在中国出现滞后于欧美,是由很多原因导致的。但我觉得,名人事件出现的时机等,只是表面原因。根本的原因,在于让运动的主体——也就是受到性侵害的中国女性——真正参与进来的认知和心理成本是很高的。热点社会事件带来的应激反应,或许能够制造一些孤立的成功案例;但要使之成为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运动”,则必须预先建立起一种普遍性的知识体系和心理机制,比如耻感的消失,比如对父权制在社会中的具体运作方式的深入了解,比如掌握通过“引用”(refer to)他人的经验获得自我赋权的方法,等等。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必须被考虑到,那就是国家的态度。我在公号文章中写过,压制这个话题的传播是特别不可取的方法,因为它有可能给所有受到过性侵害的女性是带来极其强烈的挫败感、幻灭感,甚至集体的精神创伤。我希望包括我在内的参与这个运动的人的节制能够产生效果,也希望国家能够从精神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给它预留生存的空间。


金兼斌:这场米兔运动的形成和发展与媒体的关系。您在上述提到的文章中提到,“米兔这样一场伟大的运动,如今有这么一点模样,完全是因为有微博的存在”。社会化媒体对于当今中国普通民众的政治和社会参与,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和文明的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借用哈贝马斯“公共空间”的概念,结合米兔运动,您觉得社会化媒体平台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这种公共领域对社会和政治文明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常江:其实,当我强调微博在米兔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时,我是在做一个很具体的判断。也就是说,我并不认为所有类型的社交媒体平台都在扮演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角色。


从web 2.0的全面崛起至今,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成果”就是微博。从最初的技术架构的设计,到后来的数次改进,微博始终对“社交”属性持有审慎态度,而尽可能在形态上延续BBS以及博客的传统,比如保留和强化评论功能、扩充单条微博的容量等,这为逻辑相对完整、论证相对清晰的言论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相对友善的环境。此外,与其他社交媒体平台相比,微博的公共性底色始终很鲜明,它的原创新闻产品的专业性程度很高,在商业化过程中也相当节制。所以我认为,微博实际上已经取代了电视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主导性公共文化平台,不同的是,这里没有理论意义上的“传者”和“受众”的分别,也不把信息和知识的传播附着在社交功能之上。


我觉得社交媒体平台要想真正扮演“公共空间”的角色,实际推动社会进步,必须要形成一种带有公共性色彩的技术理性。“技术中立”只是一个神话而已,Facebook今年爆出的丑闻证明了这一点。大众的信息需求往往是十分浅层和直接的,如吉特林(Todd Gitlin)所归纳的:明星绯闻、不知所谓的政治观察,以及关于现实的肤浅姿态和口号。正因如此,我们应当警惕互联网巨头们打着“技术中立”旗号的不作为。如同知识分子一样,平台也应当有进步的价值观,只有这样,所谓的“公共领域”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