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获得线索,一个以广东梅州籍人员邓某某、林某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高层”人员多数为广东梅州、山东菏泽、湖北黄冈籍人员,涉案人员众多,交易笔数及涉案金额量大,分布在南康城区多个出租屋内,活动频繁,经常组织早上碰头会、晚上聚餐活动。
该传销组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受害人被骗入窝点后不服从安排、缴纳入伙份额,被管理人员用湿毛巾蒙脸窒息死亡,18小时内,南康警方破获案件,抓获15名涉案人员;国庆期间,又发生一起非法拘禁案,受害人从传销窝点跳楼逃跑,身受重伤。
经过缜密侦查,不久后专案组基本查明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等情况,同时锁定了传销体系顶层重要组织领导者和骨干人员。
12月19日上午9时许,南康警方启动统一收网行动。由多部门警种组成的抓捕小组迅速出击,对正在南康蓉江河畔开“晨会”的6个核心骨干成员实施抓捕,与此同时,还派出7个抓捕小组分别奔赴分布在南康市内的7个传销窝点和传销组织领导人员落脚点实施端点及抓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