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名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认同作用
民族认同研究是一个集社会学、民族学、文化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知识于一身的交叉性研究,最早由托马斯在研究黑人民族认同发展中提出,对于民族认同的定义,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能全面概括其含义的定义,国内有学者将民族认同分为广义和狭义两重含义,广义的民族认同是指对某一主权国家的认同,即国家认同,狭义的民族认同是指一国内的各个民族对各自民族文化的认可,即族群认可。本文的一切探讨都是以狭义的民族认同为基础的。
民族认同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过程,是指民族主体(个体或者群体)通过与其他民族的对比,而对本民族包括民族文化、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在内的民族客体所产生的一种认知、态度和归属感。民族认同不是孤立存在的,民族认同是以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交往为前提的,以区分“我、我们”和“他、他们”为基础的。民族认同的过程中不但包含着民族主体对民族客体的判断、认知、接纳和支持,而且还包含着维护和促进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等与本民族利益和追求息息相关的意愿,并以此形成完整的民族意识。
一个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在于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标志,民族文化使民族有了存在的意义,民族文化对民族成员的价值观念具有深远的影响,也对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凝聚作用。每个民族在不同的物质环境中创造出了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属于自己的、最适合本民族生存发展的文化,这些文化反过来又影响着民族的成员,民族文化自民族成员一出生便把他们固着在文化符号、民族身份、价值观念等特征上,使他们接受共同的善恶的引导,并影响着每个民族成员的自身发展,民族成员在民族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中,形成了对自我和本民族的认识以及民族归属感,从而形成了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
文化认同,就是指对人们之间或个人同群体之间的共同文化的确认,使用相同的文化符号,遵循共同的文化理念,秉承共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是文化认同的依据。民族成员以地域、语言、宗教信仰、民族身份等作为认同的标准,通过这些标准对各种文化事项做出辨别和区分,精神和心理层面的辨别区分使认同渗透至民族成员的价值体系,进而付诸为行为层面的保留和传承民族文化。民族文化认同体现了民族成员对本民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因此,民族文化认同即是一个心理过程,也是一个实践过程。
民族认同最为突出的四个特征:族群性、文化性、排他性和延续性。从广义的文化定义中可以看出文化包含着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民族认同最显著的特性是文化性,民族认同的实质就是文化认同。
地名,狭义上是对一个地区地理环境形态特征的反映,主要通过地理坐标表示其方位距离;广义上属于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具有浓厚的历史意义和文化含义。地名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地名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人类赋予的。一个地区的地名中蕴含着大量生态环境和文化信息,折射着该地区的历史变迁和文化背景。一个地名的形成往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期且具有特定的含义。首先,反映生态环境和地形地貌的地名是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人们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只有充分地利用自然环境才能适应自身生存和发展,这就需要了解、利用和改造周围的自然环境,为了方便区分自然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就需要对这些因素命名,因此便产生了地名。人们对某一地理实体的命名总是根据该地理实体呈现出的外表特征,并加以一定的想象而形成。中国疆域辽阔,地形多种多样,这也就决定了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形成了不同的对地理特征命名的地名系统。其次是反映历史文化的地名。每个民族都有其文化,一个具有文化意义的地名,从侧面展现了该民族的历史,如藏族神话传说中经观音点化的猕猴与岩洞女结婚并繁衍后代,这些后代逐渐变成人而成为雪域高原上的先民,而山南地区乃东县的泽当镇也因此得名,“泽当”在藏语中是猴子玩耍的地方;在古代藏族领袖格萨尔王的家乡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境内,因格萨尔活动而形成的地名有行政地名15处,自然实体地名18处;元朝帝师八思巴从北京返回拉萨途经边坝县境内,将火把插在土里并在此地修建佛堂,佛堂建成后取火炬之意,得名边坝并沿用至今;还有日喀则市体现江孜人民不畏强暴,奋勇反抗英帝国主义侵略西藏,保家卫国的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等等,这些地名都表达了民族地区的民族成员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深厚感情。地名除反映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外,往往还能表达出与人们风俗习惯和意愿愿望相关的历史心理。
地名的形成,受该地域居民心理状态、风俗习惯和文化特征的影响,总与当地的语言文字形影不离,被深深打上该地域的烙印。地名以当地语言文字为基础,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带有独特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征。地名是民族文化形成的地理背景,记录了本民族社会发展的进程和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体现了该民族某一段时间内的价值观念。
民族认同以民族文化认同为基础,地名文化也像其他形式的文化一样是人类意识的产物,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它不仅有对地理实体的指代作用,还有文化传承的作用,它不仅是一个象征符号,也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在凝聚一个民族时起到纽带作用,地名文化与其他文化相互依附促进民族文化的继承和传递。
地名属于语言符号的一种,民族语言对地名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民族语言又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主体沟通交流、传递信息和表达情感的方式和手段。犹如哈罗德·伊罗生在《群氓之族》中所说:这个世界以族群的语言命名、描述,孩子们从语言中了解这个世界的过去与现在,族群则以语汇和腔调呈现自己,编织出过去的故事,唱出或悲或喜的歌谣,歌颂乡土之美、英雄之伟与神话之力。孩子从语言中学习、吸收、重温并传递整个族群的既有事实,包括信仰体系、开天辟地、生死奥秘的解答,以及伦理、审美与传统的智慧。传播使民族文化具有了生命力,语言把一个民族内在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与外在的行为方式、民风民俗具体化,从而成为民族文化传播的重要手段。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有53个,拥有少数民族文字的有20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名多带有该民族的特定含义,且通过该民族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地名中蕴含着丰富的、多维度的信息内容,它侧面反映了该民族所处的地理生态环境,讲述了该民族的神话传说和历史事件,体现了该民族的价值观念、民风民俗和宗教信仰,是民族文化的“活化石”,是呈现民族历史的“自传”。
在民族认同所有的因素中,地名应该是最初级也是最明显的。但它又具有复杂性,探究一个地名的含义,可以追溯到一个民族的诞生、语言文字的创造、民族意识的最初形成甚至更早。地名在民族认同中虽然不是核心要素,但它可以引导民族主体找到核心,并深入到核心的历史和情感。在构建多元一体文化格局的大背景下,地名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认同中为民族成员提供了一种最低限度的安全感。
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飞速发展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只有尊重少数民族地区对地名的命名规律,才能不损伤少数民族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化自尊,才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对本民族的认同,进而上升为对国家的认同。
文章来源:《中国地名》2016年第11期
作者:白维栋 袁爱中
选稿:甄艺涵
编辑:刘优华
校对:周辰
审定:郝志坚
责编:刘言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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