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出重拳,直击东北林蛙养殖,盗捕乱象,伊春成重灾区
题记:如果把残害屠杀我们人类的朋友,即野生动物来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的手段,那么这种带有浓重血腥味,令人作呕的资本,所催生出来的必定是罪恶。
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经过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养殖某些野生动物,这对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门路,在短期内有一定的作用,同时也等于间接的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打着合法外衣,非法狩猎,捕捉,残害,屠杀野生动物等行为发放了通行证。
9月上旬,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几名志愿者,与业余新闻爱好者,央视专题记者一起,对黑龙江伊春地区林蛙养殖,非法捕捉与疯狂盗捕的乱象进行了暗访与调查,黑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在线首先在9月9日,以“山下壁垒森严,山上林蛙泣血”为题,进行了报道。
如果说新闻在线的报道是抛砖引玉的话,那么9月19日13点42分央视新闻直播间对于“伊春林蛙乱象”的新闻调查,无疑是一枚重型炸弹了。(原新闻链接请在本文下面“原文链接”处点击查看)
在这个用时八分多钟的新闻调查中,主要提出的问题是伊春地区目前在大量的使用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旱亮子”进行灭绝性的捕捉林蛙,以及用一纸合同代替野生动物养殖证的问题,同时也揭示了以养殖为由,公然捕捉野生林蛙非法获利的事实真相。
在调查现场看到,凡是有河流的地方,沿河边的山脚下,几乎都被用地膜设置的“旱亮子”包的严严实实,林蛙下山入河越冬的通道被彻底封闭,这是一场灭绝性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而当地的职能部门,为点蝇头小利,竟然用合同代替养殖证(据养殖者说,正式的养殖证已经不批了),这无疑是为不规范养殖以及假借养殖之名而进行合法捕捉野生林蛙在提供保护伞。
对此,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尖锐的指出,用“旱亮子”捕捉林蛙,以及用合同代替养殖证,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追责。而产生问题的根源,杨朝霞也一针见血的点明,一是执法不到位,行政不作为,二是执法者犯法,知法者犯法。
笔者在多种场合说过,保护野生动物,真正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需要的是几代 人的努力。所以我们不期望一个新闻调查就能够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各方面的困扰,各方面的阻力,都是野保进程中的拦路虎,想要搬开极其不容易。可是笔者更坚信,这世上的事情无论有多难,都会有人去做,也必须有人去做,否则不成其为世界。
为了这次调查,黑龙江的几名志愿者已经做了两年的准备,今年八月下旬就曾几次深入伊春地区暗访,后来又与笔者一起,前后两次共六天时间,一辆越野车,行程几千公里,花掉许多费用,终于拿到了比较充分的证据。而为了一份合同样本,后来志愿者又专程去伊春。做为央视专题记者,童老师更是不辞辛苦,天天与志愿者沟通,参与策划,联系专家,编辑节目,出付了大量的心血。
其实,战斗在野保前沿的志愿者何止千千万万,笔者坚信,有了这批生力军,有法律的支持,有良心媒体的呼吁,加之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这个人类发展中重要的一环,必将迎来它美好的明天。